2013年5月6日
朱令案,与某同学的对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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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清新健脑
对于群情激奋的朱令案,我想说:朱令非常可怜,非常令人同情。但是对于谁是凶手这个问题,必须承认世界上有证据不足的未了悬案,也必须坚持疑罪从无的原则。如果真的想搞清楚事实,惟一能做的是去找证据,包括实地调查以及从当事人、警方以各种渠道获取证据,而不是以汹涌的舆论去迫害孙维。
@rofland
关于“疑罪从无”朱令律师前几天有过解释。西方是疑罪从无+心证(陪审团)。中国以前是有罪推定+物证/口供也还OK。但是自从司法改革成疑罪从无+物证/口供,权贵犯罪,警方不敢刑讯,嫌疑人根本不会招供,而100%物证又不可能,权贵轻易以此为借口就可以脱罪。不是证据不足,而是举证规则的问题。
@rofland
引入西方心证体系,是法制公平的必须。但是司法改革走到这一步,权贵成了受益者,这会导致进一步改革更加难以进行。
@屁清新健脑
问题是,以我看到的证据,证明孙维有罪的证据证明力极弱。在极弱的证据支撑下,以强大的舆论就指明一个人是凶手,又发起一系列运动去迫害她本人,很不妥。另外说一点,舆论让司法机关重新调查是对的,如果公布证据的要求有法可依,也是对的。
@屁清新健脑
即便引入心证,如果我是陪审团,以我现在看到的证据,我仍然会投票孙维无罪。//@rofland: 引入西方心证体系,是法制公平的必须。但是司法改革走到这一步,权贵成了受益者,这会导致进一步改革更加难以进行。
@rofland
强弱是主管判断,不评价。假设你是陪审团,是否倾向于她有罪?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她事后的反应,还有被破解的信件。根据犯罪心理学,她极其犯罪常。此外,疑罪从无是96/97年突然加http://t.cn/zTTcZi0,然后警方才第一次审讯孙。
@屁清新健脑
如果我没看错,破解的信件只说明孙维在组织人对网上的攻击进行反击,没有有认罪。事后反应在哪个国家都不能作为证据的。所以即便加上你说的两条,我仍然认为在现有证据下,孙无罪。
@rofland
你对物证标准高,没有问题。心证的特点就是,它是陪审团的综合意见。只要大多数心证有罪,就可以定罪。所以引入心证,孙必定有罪。
@rofland
在疑罪从无+物证口供的规则下。假设: 某人戴着手套把情敌杀了,然后烧了手套,有个目击证人。如果没有刑讯逼供,怎么才能给他定罪(我可以抵赖证人认错人了)?
@屁清新健脑
证据有很多种的,呵呵,特别是要讲究证据链条。就你举的例子,即便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孤证也很难定罪。即便没有口供,如果证据链条完整,也可以定罪。至于哪些算证据,哪些不算,这是很专业的法律问题,不是我们浅显的法律知识所能辨明的。
@rofland
可以假定偷走朱令洗发水的是凶手本人。如果外人的,她怎么知道哪瓶洗发水是朱令?若我是孙维室友,一定怀疑是周围人干的。真相大白前,不会跟任何怀疑对象抱成团,更别说集体抱团。
@rofland
室友第一次中毒,原因不明。正常家长必然要保护子女,譬如向学校抗议,换宿舍,换掉所有日常用品。孙维家有么?其它室友有么?
@屁清新健脑
有没有要求换宿舍这么细节的事你我哪去知道去……这种推理哪里能当证据去定人有罪……
@rofland
我的意思,如果有心证,那么我会关心这些事情,因为它能帮助作判断。现在没有心证,所以这类情况,所以法院根本不予理会。
@屁清新健脑
我不是法律专业的,没法给你解释什么才算完整证据链条,但我知道中国法律是有一定标准的。另外你老人家发的都只能叫怀疑和推测,不叫证据。可参考辛普森案,全美国都怀疑杀他老婆的是辛普森,如果我没记错,就因为血样鉴定出了问题,没有构成证据链条,所以无罪了。
@rofland
我也不是法律专业,但是,我的观点copy自法律专业人士。即在现行制度下,无罪。在西方制度下,有罪。辛普森案,我不熟悉。但是背叛无罪的原因应该是有证据证明不是他(true positive),而不是证据不够。譬如某人在南京被杀,但是嫌疑人当时正在上海公司电话会议。
@屁清新健脑
建议仔细阅读辛案,很有意思
@rofland
这件事的意义,已经不仅仅是朱令的问题。而是关乎中国司法改革的问题。现行制度的的漏洞,必然为权贵所利用。即使孙维无辜,但是以后呢。 回想薄谷一案,难道有完整证据链么?仅凭王立军就能判罪?
@rofland
归根结底,中国的司法是潜双重标准。对平民法治,对权贵“政”治(依靠政治斗争)
@屁清新健脑
这是另一个问题,1、我所反对的只是在没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对孙维的大量舆论攻击。2、我并没反对司法改革,当然也深刻认识到中国司法还有很多值得改革的地方。我也认为,通过一些典型案例推动司法改革的必要性很大。3、你提到的薄谷开来案,从披露的证据看,正是一个应该疑罪从无而没有这样做的案例
@屁清新健脑
林达夫妇《历史深处的忧虑》第十封信开始,有关于辛普森案的浅显易懂的介绍,包含很多当时的细节,可以参考。http://t.cn/zWW9hKq
@rofland
赞同你说的。朱令案:感情和逻辑上我跟大众一起;规则上,只能无奈同意你。薄谷:是政治的胜利,不是法治的失败。司法改革:难。
2013年4月9日
我的中国梦
《我的中国梦》
习总书记说,人世间的一切幸福都是要靠辛勤的劳动来创造的。
最近在和一位从美国海归的很好的朋友探讨中美生活的问题。我从她那里听到了很多令人羡慕的生活细节,比如洁净的几乎没有PM2.5的空气,比如我60平米小房子价格就能换到的湾区的豪宅,再比如不怎么加班等等。我从她那里还重新想起了中国的种种不好。这种比较令她对回国发展这个决定有所动摇。
我曾经有一双“愤青”的眼睛,看我的blog就知道。因此,我对中国的不好有深刻的认识,甚至比她表面的观察深入得多。但两年前我封博了。因为,我决定从新认识这片土地。那种种不好是事实,我认识得并不偏激,但是那只是一个侧面。这不是一个新闻联播中的中国,这不是一个民主分子描述下的中国,这不是一个网络新闻描述下的中国,这也不是很多老百姓嘴里调侃的那个中国。这是一个我天天呼吸着这里的空气,喝着这里的水,放着屁污染这里环境的中国。
认识中国,不如说是在认识我自己。我曾经认为老板“不应该”让员工超时工作,“应该”有更好的水,“应该”有更好的奶粉,“应该”制造业发达,“应该”……。是的,很多应该并没有错,从这个角度观察,这个发展中国家还一团糟。但是,自从我去重新认识它之后,我觉得这不正是机遇与乐趣吗?
先说机遇。我一月份到江苏去看了很多大型服装企业的信息化。在信息技术已经发达到为我们创造了另一个世界的时候,很难想象,全世界最大型的服装制造企业的信息化弱到令人发指的程度。一个局外人会感叹,中国的工业多么落后。没错!但是对一个聪明的IT人来说,这不正是推动这个行业进步的机遇吗?我一个师兄,做了一个项目,编了一个软件,竟然把一个中型服装制造企业的生产效率一下子提高了50%。他现在去自己办公司了,他告诉我,他将成为面向服装行业的全球最顶尖的IT公司。我对这一点深信不疑。因为,中国有世界最大的服装制造业,他们信息化程度相当低端,为了利润他们有强烈的改变的意愿,哪去找比这他妈再好的商机啊。
再说乐趣。斗争有斗争的乐趣。在这里,我早饭在睁大眼睛识别劣质奶,上班在咒骂堵车,中饭在忐忑小餐馆的外卖是否卫生,上网在担心自己的帖子被跨省,下班还想着工作没做完,看看某些网站也在奋力躲避病毒。多累啊!但适应了之后,我突然觉得处处与生活斗争、与人斗争、与环境斗争是一种非凡的享受!还有更刺激的呢,看着网上黄浦江上的猪漂啊漂,看着一帮人去为了核辐射抢购盐,亲身参与北京的炒地皮运动等等等等。在这里,永远也不缺乏刺激,太他妈刺激了。太祖说得对,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
中国是个大火箭,正在一飞冲天。对,这个火箭内部有很多bug,可能会飞到半途像挑战者号那样变成一个鞭炮爆掉,它也有可能根本不是火箭而是过山车,更可能在半路别人一脚把你踹下去。但是,坐上去,赌一把,真刺激。享受着刺激的同时,抓住无处不在的机遇,能够用自己的努力把某些不好变成好,会不会让自己觉得自己很牛逼呢?这是一个很爽的游戏,它又刺激又牛逼,那就玩吧。或者换成人模狗样的话应该这么说,当通过hard模式级别的辛勤的劳动种出果实的时候,我相信它将格外甜。
2012年9月24日
2010年12月31日
2010年12月28日
一声叹息
12月26日是毛泽东的诞辰,在这一天我们有必要来纪念这位20世纪的伟人。伟人,这只是一个中性词,代表他做了很多事情塑造了今天我们的生活。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周遭天天都发生着很多让我们愤怒的事情,矿难、黑奴工、地沟油……。面对这些事情,社会上一直有一种很具代表性的声音在呼唤一个“毛青天”,比如重庆人对自己的市委书记的推崇,就让我看到了毛式的幽灵。某柴童鞋对此如是说:“这都是数千年来对清官明君的渴望。这种渴望延续了这么久,却一次又一次陷入周期循环。”
作为一个愿意去思考的人,我则开始渐渐对这些事情并不那么愤怒,我逐渐认识到,在现有的架构下,发生这些事情是自然的事,不发生才怪了。我现在逐渐认识到,其实需要思考的问题很明了,其实就三个问题:1、需要变成什么样;2、不变会怎么样;3、怎么变成那样。对于前两个问题,需要社会达成共识,对于第三个问题,需要社会体现智慧。
可悲的是,现在的社会对前两个问题远没有达成共识。比如,对于需要变成什么样,当很多人把问题归结到贪官头上时,他/她的答案是抓尽贪官;当很多人渴望一个清官时,他/她的答案是天赐给我们一个清官吧。显然这些都是很荒谬的想法。更为可悲的是,甚至在知识界,前两个问题的共识也没有达成。所以,当社会对前两个问题没有达成一定共识的时候,还不能奢谈第三个问题,远不是社会能展现智慧的时候。
然而,第三个问题是最为重要的。因为,对于一个还有一定逻辑思维能力的人,只要去看看很浅显的入门级读物,如林达夫妇的我最为喜欢的《近距离看美国》系列,就能对前两个问题得出一些自己的结论。如果没有看过这套书的童鞋,我强烈建议看看里面某一章讲的那个收银机的故事,在我的前面某篇博文里有转。但是,对于第三个问题,不仅我自己也没有答案,甚至我至今还没有看到一个好别人的解答。How to,I don't know。Who knows?Maybe Hu knows。呵呵
终于,我们可以扯到毛了。虽然,现在我还不知道第三个问题如何回答,但是,我知道,对于第三个问题最坏的答案是什么。这个最坏的答案一定包括但不局限于毛式革命、毛式管理、毛式清官传说以及多数人暴力,也就是毛式群众专政。。。
现在最恐怖的事情是,当我们还没有就前两个问题达成共识,还没有就第三个问题展现智慧的时候,事情就以最坏的方式进行了。这是我观察最近几年的社会现象,发现这个趋势越来越明显。大禹的爹鲧治水采用的是堵,水很快就漫出来了,唐太宗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所以,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毛式再世,我只能一声叹息。这就是我纪念毛泽东的意义。
用毛式的话说,可能这就是小资产阶级对革命的恐惧吧,呵呵。
2010年12月14日
中成药
引言:中成药无效而且贵,医生为了利益还很喜欢开中成药,给患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负担。中成药日益成为医药费高居不下的最大毒瘤。
昨天我去北医三院看病,医生觉得可能是痔疮破裂的问题,给我开了一种栓剂,同时在药单上还列着两种口服中成药,据医生解释,这是活血化瘀,改善静脉曲张的药,可以对痔疮“治本”。
我每次去医院,不管看什么病,感冒也好,外科病也好,药里面一多半的花费都是中成药,甚至有时候全是中成药。我每次都要用尽办法让医生尽量减少给我开中成药的数量,如果全是中成药,我就不废话,根本就不拿药。
中成药有效吗?
我们去看病,总是希望医生将我们的病治好,主要手段是通过正确的药物。然而,医生开出的这些药物对我们的疾病有效吗?
研究一下同一种病开出的西药和中成药的说明书,往往西药都是比较对症的,比如细菌性感冒开出的青霉素类口服药,为了退烧开的阿司匹林之类的退烧药等等;而中成药是否对症就有些问题了,比如病毒性感冒医生经常开的双黄连口服液,还有一些莫名其妙的药。所有声称可以治疗感冒的中成药,都说自己可以对付“风寒”感冒或者“风热”感冒,我问过的所有医生,没有任何人能给我说清楚,什么是“风寒”感冒,什么是“风热”感冒。
我们都知道,药物其实很难治疗某些疾病,比如外科病如痔疮,比如病毒性疾病如病毒性感冒。前者一般最好的方法是手术根治;后者主要是靠自身的免疫力对抗病毒,世界上被证实对感冒病毒有一定疗效药物只是在禽流感和甲流事件中名声鹊起的达菲,其他药物都只是对病毒性反应比如流涕头晕等进行缓解。要承认,人类的药物发展水平就是如此,遑论中成药了。
从科学方法论上讲,要确认某个东西有没有效果,除了类似物理的“第一性原理”,也就是从一个基础理论推导出来结论以外,最好的方法是做实验。做实验必须使得数据可信,这就需要用到“双盲法”以及数学统计方法。实际上,医学界通过多年的摸索,总结出了“三期临床试验”或者称之为“四期临床试验”的方法来确定一个药是不是有效。除了青蒿素等不到5种所谓中成药通过了严格的三期临床试验以外,其他没有任何中成药通过严格的三期临床试验的检验药效。其实,就是青蒿素,也只是经过纯化的植物提取物,并非所谓“传统方式”烹制的中成药物,更和“祖国传统医学”毫无关系。
无效的中成药不怕病人吃出问题吗?
这里说清楚了,中成药的疗效是未被证实的。既然其实很简单就能理解中成药对很多疾病并无作用,医生当然就是为了经济利益,比如回扣,在“有用”的西药基础上开一些“没用”的中成药的。但是,我们知道,药物是不能随便乱吃的,医生怎么就胆敢多开一些药呢?难道他不怕病人吃坏了吗?
其实,再研究一下医生开的大部分声称有各种疗效的中成药的说明书,特别是对比西药的说明书来看,中成药的说明书告诉了我们这个奥秘。
从中成药的说明书上看,中成药的主要成分语焉不详。西药的药物主要成分一般来说非常清楚,某些西药甚至将药物主要成分的分子式都画在说明书上。而中成药的主要成分往往写成“金银花、甘草、XXX、XXX”这种形式,遑论定量了。而且就中成药的主要成分来说,我见过的大部分中成药都是在几种常用的植物如金银花、菊花、甘草等基础上加一两味不常见的药物。另外,药物的作用语焉不详。西药说明书上一般有药物动力学,起码应该写清楚药物在血液中的衰减期等等。而中成药从来没见过药物动力学这一说。
其实,大部分中成药仅仅是在常见的药物上增加一两味不常见的药物,由于很难有定量的检测手段,是否增加了这一两味药物也说不定。我听闻江湖传闻,某些中成药就是淀粉。不过这个传闻我不负责,道听途说而已。所以,这些药不能治病,但是也吃不坏人。你说你吃无非吃点儿金银花、菊花。我天天拿菊花泡茶喝呢,这种东西是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为什么医生更喜欢通过中成药来增加收入?
那么,还有一个问题,我们可以假设,西药和中成药对医生都有回扣,为什么医生更乐意通过中成药来增加收入呢?这个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是我们说的中成药是安全的,即便加几种也不会吃出问题。西药就不一样了,每种西药都有严格药物作用和药物动力学,这个说明书一般是药典的引用,不会乱写。一剂西药吃下去,在很大的概率上,药物的作用就会发生。如果没有发烧,医生乱开退烧药,很可能就造成病人的危险。而且,如果没有发烧,医生有任何理由开一盒退烧药吗?清清楚楚的说明书,让病人完全可以读懂,病人没有发烧,拿到一盒退烧药,不找医生理论清楚才怪。
其次,中成药的回扣更高。这个奥秘还是隐藏在中成药的成分定量语焉不详上。真正为一个病既吃西药又吃中成药的人可能有这个经验,西药的一盒可以吃比较长的时间,而中成药的一盒吃的时间要短得多。或者可以到各大医院的西药房和中药方观察,西药房发放药物每种药物给患者的盒数明显较中药房少得多。造成这个原因是,中成药由于药物含量不详,到底该吃多少就由药厂自己包装决定了,一盒20片,一次吃五片还是一次吃一片,都由药厂自己定。无良的药厂当然会定成一次吃五片。而西药既然不可以乱增加用量,那么一般是尽量减少包装的,因为可以通过浓缩等技术让药物更集中于一片之中,这样可以降低成本,让单位计量的药卖得更便宜一点儿,增加竞争力。
我们来算账,一盒中成药30块,一盒西药50块,而一盒中成药能吃两天,一盒西药能吃一个礼拜,哪个花费更多?那么,哪种医生拿到的回扣更多?
中成药已经成为医药费高居不下的最大毒瘤
在医疗体制不可能改的情况下,医生必然还是只能靠回扣维持生活。这里我要说清楚,不是每个医生都自己靠回扣生活,有时候药厂的返利是针对科室或者医院整个的。但是所有医生的奖金,一大部分都来自药厂的返利。请医生童鞋们自己想想是不是这么回事,你自己是一个好医生,但是你可以算算,病人的诊疗费是不是足够支付你的收入?当然,其实,有些科室医生收入的主要来源不是药,是各种乱七八糟的检查费,这是另一个问题了。
医生既然靠药物的回扣生活,为了病人不会吃出问题,一定会开相对安全的中成药;为了获得更丰厚的利益,一定会开回扣相对最高的中成药。就我自己的经验来说,如果不据理力争,每次药费,一多半都是中成药。
然而,某些部门甚至整个XX,又在“保护祖国传统文化”的名义下,提倡“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甚至这是作为XX的重大战略来抓的。在这种大方向就错误的政策指引下,多少蝇营狗苟的勾当就堂而皇之的产生了。
呜呼哀哉,苦的还是老百姓。
对这个问题有兴趣的童鞋们,可以自己去翻阅方舟子的新语丝网站,有专门的中医药专题。同时,更多人的应该提倡对中医药“废医验药”的观点。
2010年12月6日
2010年11月29日
收银机和幸福
昨天和某些同学们争论了一下德先生的话题。我曾经以为林达夫妇的《近距离看美国》系列太过于简单,经过近20年时间,书中的一些浅显的道理应该已经成为社会中起码是我的同龄人的共识,可惜我发现不是。
这里贴两篇文章。
一篇是林达夫妇的《近距离看美国》第二本《总统是靠不住的》的第三篇《一个收银机的故事》,林达夫妇在这篇中介绍了现在商场中常用的收银机的来源的故事。我想说的是,一个好的体制就像收银机,不管它叫什么。它的主要作用是防止一些事情的发生,而不是促进一些事情发生。
介绍另一篇前,我要向昨天某位童鞋道歉,我记错了,德先生和经济发展并无关系,而是德先生和腐败有一个倒U型的关系。Sorry。另一篇是留美经济学者郭凯的博文《以经济的名义》。我想说的是,经济的发展,生活的美好,是你我以及更多人的共同努力得到的,如果幻想体制的改进就能让我们不劳而获,这就太过于幻想了。实际上,独立与个人奋斗恰恰是成熟的公民社会对公民的基本要求之一。
其实,德先生作为一种体制,更重要的作用是它能够建立一个更加保险的收银机,防止一些事情发生,至于想促进经济发展生活幸福,还需要你我共同的努力。至于,这个收银机是不是已经最保险了,显然不是,它当然问题多多,不断完善这个收银机,也需要你我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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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达《一个收银机的故事》
卢兄:你好!
来信收到。你在信中提出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你说,如果说那么多从深思熟虑的哲学系统里产生出来的“社会理想”,在实行过程中都会产生很严重的问题。那么为什么在“革命”之后,看上去还处于比较自然状态的,没有一大群哲学家的美国,在必要的时候,反而能够搞出一部二百多年不变的宪法,并且,平稳地选了四十几次总统,搞了几十次和平的政权交接呢?
在回答你的问题之前,我想先简单地给你讲一个典型的美国式的发明小故事。
在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商业活动之一,大概就是现金交易的大大小小的店铺了。但是在很长的历史阶段里,世界各地的店主们却无法解决两个颇为伤脑筋的事情。一是统计和计划。就是繁杂量大的库存无法经常清查盘点,结果也就无法有一个合理的进货计划。二是现金收入的记载。略具规模的店铺都雇有店员,他们天天时时和现金打交道。甚至每一个店铺都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就是钱箱里的零钱不够了,雇员掏出自己的钱包,先垫出一些零钱,然后再从钱箱里取回来。当一个雇员从钱箱向自己的钱包里取回钱的时候,谁也不否认,他面对的真是一个巨大的诱惑。
这真可谓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但是,除了在偷窃被捉拿后由法律制裁以外,在如何预防的问题上,各种文化背景所产生的思路是不一样的。
除了互相监督,突击检查,鼓励检举,等等,还有很普遍采用的一种方法,就是提倡从思想教育入手。这确实是另一种思维方法。这种思维方法认定从技术上的监督,只是一种治标的方式,而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真正要杜绝这种现象,还是必须从改造人的思想品质,从根子上去解决。因此,在加强法律制裁的同时,更要加强思想工作,加强教育和学习。毫无疑问,这种方法肯定是基于对解决一个实际问题的更深层次的哲学思考,这种思考也肯定有它的积极意义。
我想告诉你的是,美国人通常是怎么考虑和解决这一类问题的呢?我们发现,在这类问题上他们的思维习惯往往是直直地从实际走向实际,而不作进一步的理论探讨。他们不习惯,大概也认为没有必要去进行更深的哲学思考。
他们想得很简单,既然放在眼前垂手可得的现金是一个巨大的诱惑,那么,常常有意志薄弱的人抵挡不住这样的诱惑也是非常自然的事情。对于美国人来说,他们只是在承认眼前看到的一个事实,就是,人是有弱点的,人是不可靠的。
这样的理解自然地把他们引向了另一条思路。他们会一心一意地从发明一个什么机制这样的角度入手。期待以一种机制解决人的不可靠性。他们认为关心人的“灵魂”这样的“重大课题”,是教师和牧师的事儿,而普通人只能解决实际问题。
美国的小店主们也毫不例外,他们也经历了久久的“小问题带来的大困扰”。终于,在一百多年前,以他们自己的方式解决了这个问题。
大概在南北战争以后不久,俄亥俄州一位杂货店老板的儿子在自己开咖啡馆时,深为上述困难所苦,在轮船上记录螺旋桨转动的一个机器的启发下,设计了一架能够把每一笔交易结果显示出来的机器,伙计和顾客都能看到显示结果。这样一显示,店员原有的小偷小摸的冲动就给打消不少。所以这种机器曾被叫做“廉洁出纳员”。经过改进,这机器功能迅速加强,不仅能够计算每笔交易的总金额,计算找头,还能把每天的每一笔账都记录下来。之后,詹姆斯卖掉了他的发明。
然后,新的专利拥有者,又使收银机有了一次关键性的改进。在收银机上设计了一个附有自动锁的放现金的抽屉,还有一个铃。伙计把每样东西的价格和数量打进去,机器自动相加得出总数,再把顾客递上的现金打入,机器自动计算找头,整个过程都显示出来。双方无异,一按键,随着一声脆铃,现金抽屉就自动弹了出来。如果你没按规矩做,那么现金抽屉是想打也打不开的。机器把每笔交易的全过程都记录在纸带上,在收银机的机制,顾客监督以及店主复查的三重管理下,你还怎么可能小偷小摸而不当天就被发现呢?
所以美国的顾客也很相信机器,几乎不对收银机算出来的结果置疑,更何况收银机印出来的收据有你的购物一览表,你回家后慢慢核对不迟。到美国后,从来没有看到顾客和售货员为价钱而有争执的。有收银机呢,争什么呀!
虽然这个早期收银机是机械式的,也笨重得很。我们现在还可以在美国的古董店里,看到那个时代的各色收银机。也真亏他们想得出来,在没有电子显示器的年代,他们设计了一个个小钩子上挂着表明价格的小数字牌。下面一按,价格牌就被晃晃悠悠地钩上来了。价格牌是两面的,里面的售货员和外面的顾客都可以看到。这样的早期收银机虽然显得笨拙,但是已经具备了现代收银机最重要的功能。每天店主们可以从记录上核对现金。从此,在收银机铛铛的铃声中,一劳永逸地解决了小店主们的烦恼。在美国式的英语中,“响了一声铃”已经成了“做了一笔买卖”的同义词。
当时,美国生产收银机的公司宣称,他们的收银机铃声,就像美国革命的第一声枪响一样,将在几十年内就响遍全世界。尽管形容得有点夸张,但是,在一百多年后的今天,我们确实看到,就连遥远的中国也开始用上了同样的收银机。
此后的收银机又经过了不断的改进。除了一系列的电子设备,在记录中还可以记上商品的代号,所有交易自动输入存货数据库,使得商店的统计与计划问题也得以一并解决。
收银机在一百多年前的美国,就这样被一个非专家的使用者发明出来了。正由于他是一个平常的使用者,他才会在登记专利之后,早早地就以很便宜的价格,卖掉了他的专利和收银机的生产权。对他来说,去开发生产收银机,还不如卖他的咖啡省事呢。在美国,很多发明都是在这样一种非常实用的思想动机下诞生的。因此,这样的发明在美国可以说是一件偶然的事情,也可以说是一件十分必然的事情。
我们以前在中国的时候,就听说过这样一种说法。说是美国人要是遇到一件棘手的活儿,会先花百分之九十的时间去发明一个机器,然后在剩余的时间里用这个机器把活儿干完。到了美国之后,我们发现,作为一种思维方式来说,这个说法是一点也不过分的。
刨去我们通常所理解的效率的因素。美国人好象确实比其他地方的人,更信赖一种机器或者说一种机制的作用,而不太愿意轻信人。
这怎么说法呢?例如,从一个非常具体细节的角度来说,美国人的工具特别发达。哪怕你是再好的工艺师,他会承认你作为一个手工艺艺术家的技术水平,但是从技术本身的角度来说,他更信任机器和工具的作用。当他需要的不是一个需要从艺术角度去欣赏的艺术品,而是一个实用产品的时候,他毫无疑义会放弃手工操作。他会宁可去买一台机器或者是一套工具,以保障一个技术动作的成功,也不会去雇一个高超的手艺人。原因很简单,人总是会犯错误的。
刚来的时候,我们很喜欢逛这里的建筑材料商店。很快发现店里的油漆部向顾客提供几十种油漆颜色的色标。你从中选了自己需要的颜色,拿上这张色标,售货员就可以马上给你调制好同样颜色的油漆。看到这里,你千万不要以为美国商店里都雇的是技术高超的八级油漆工。相反,调制油漆的小姑娘对此根本一窍不通。她所要做的只是查一下实验室事先做好的比例配方,照方办理即可。所以在美国从来没有听说过在这方面可以“拿一把”的“老师傅”。美国逻辑很简单,小姑娘手里的配方是不会错的,再有经验的老师傅也有出错的时候。
这样,我们可以再进一步去看看收银机的意义。你可以看到,“人”的品质与素质,都不必再由雇主去操心。因为这一切都在收银机整个机制的监督控制之下。逻辑也很清楚。雇员必须作出交易记录,才能打开现金抽屉。必须按交易的实际情况作记录,才能通过以自己切身利益为原则的顾客监督。一天下来,店主核对一遍。不论是由于人的素质问题造成的差错,还是由人的品质问题造成的现金短少,都可以马上被发现。在发生几次之后,雇主就可以换人了。也就是说,是一种机制保障了雇员的工作质量。
之所以我把收银机不仅仅称作是一个机器,而称它为一个机制,这是因为收银机的设计者已经把顾客的利益和顾客的监督,也作为设计一个部分给放进去了,实际上,就连雇主从利益出发的每日核查,也成了这个机制的一部分。少了任何一个部分,它就不可能如此成功。
于是,在这里,人可以是不可靠的,但是,一个收银机却保障了对于不可靠的人的筛选,以及对于不可靠的行为的监督和控制。
现在,我们再回到你所关心的问题。美国革命之后,当美国人也迫不得已需要建立一个中央政府的时候,他们是循着怎样的思路去做的呢?
上一封信里,我已经谈到过。独立以后的美国,立即又分散开来,回复到一种自治程度很高的状态。对于老百姓来说,与其说美国是一个国家,还不如说他们所居住的州是一个国家。事实上,当时的美国十三州,活脱脱就是十三个小国家,它们各自有自己的民兵,印刷发行自己的货币。它们之间的关系,也象是国家之间一样互不相让。例如,纽约州和新泽西州面积都不大,两个州紧紧地靠在一起。结果,纽约州决定对出入本州水面的外州船只收税,新泽西州就马上决定对纽约州建在他们州地面上的一个灯塔也课税。当时的美国人所关心的与其说是美国,还不如说是家乡家庭和自己这样更为具体的东西。
尽管如此,美国毕竟已经是一个国家。国旗国歌这样象征性形式化的东西可以慢慢再说,但是,没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已经事实上使美国面临危机。这样的危机当然有整个美国的财政金融市场的无人协调的混乱,更有对于可能发生的外部侵略和内部冲突无人应付的问题。
在1787年,在美国“独立宣言”发表十一年之后,在英国承认美国独立四年之后,“出走”的娜拉才结束一段散漫随意的生活,坐下来思考“以后怎样”。这一年,除罗得岛以外的十二个州的55名代表,终于集中在费城,关在一幢普通的房子里开会,他们在里头一关就关了几个月,这就是著名的制宪会议。
他们在干什么呢?他们在试图建立美国第一个中央政府。他们是循着怎样的思路去做的呢?现在,我可以回答你的问题了:他们只是在设计一台“收银机”。
现在想来,说是美国人没文化,在那个时候可也真没有冤了他们。直到这个时候,这些被今天的美国尊为建国之父的人们,仍然一点也没有考虑过要提出一张完美社会形态的蓝图。他们也没有想过,如果有一个美好的社会目标在前面指引,美国人民将会多么精神振奋,团结一致,有个奔头。而一改他们自由散漫,自行其是的“历史弊病”。
可惜,他们错过了这个重大的历史时机。所以,我们今天看到的美国人,也就和两百多年前的美国人在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至今,他们也没有一个建设共同理想社会的奋斗目标,也没有类似的好东西在哪里指引着他们。一副走到哪儿算哪儿的劲头。
如果大家认为,今天的美国应该有一个某某主义的社会标签的话,那也决不是当初的建国之父们给美国人民指点设计的完美目标。他们实在是自然而然地就走到这一步的。所以,他们将来还要往哪里去,他们也心中一点没数。
所以,我们的美国朋友们真的一点也不象我们那样,从小就对社会的发展形态了如指掌,心中时时有个科学的谱儿。知道自己现在正处于社会发展的哪一个阶段,已经从哪里来,正要往哪里去,而且是必然地要奔到那个社会去。这些对于美国人,纯属天方夜谭。他们知道世界上有那么一种对于社会发展的说法,他们觉得这只是一种说法而已,而且他们知道此外还有各种其他的说法。至于种种不同的说法,对于人类社会的将来所做的各种预测,他们很少有信的,就是“信”起来,也都是各“信”各的。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们的建国之父们真是够不负责任的,我一直想不通,他们怎么就能够对这么大一个国家,一点不作目标规划,让老百姓们自己想怎么活就怎么活呢?
你一定也会奇怪,身为建国之父,一般自然就应该有建立一个“理想之国”和“完美社会”的雄心,他们怎么就偏偏是个例外。也许,首先,他们确实没有这样深的哲学理论思考。其次,他们的自我感觉并不是非常良好。他们甚至没有认识到自己是高于美国大众的一群“领袖级人物”。他们感觉自己只是被本州老百姓推出来的人民代表。他们和普通美国人一样,对于“独立宣言”上面代表着他们朴素要求的那句话,“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居然已经十分满足,再也没有更高一层的理想和抱负了。而我看来看去,还是觉得“独立宣言”那句话所表达的理想,只是一种低一个层次的个人理想,而远不是一个宏伟的社会理想。
再看他们的制宪会议,其气氛与你我所想象的一般类似情况,也实在相去甚远。
我曾经想象过这样一个场景。一群开国元老功臣坐在一起。他们好不容易经过浴血奋战,如今江山在握,又重聚一堂,共同策划建立一个中央政府。怎么说这也是大展宏图的喜庆场面。可是,事实上,几个月的制宪会议,始终气氛凝重。一份沉沉的忧虑始终压在每一个与会者的心头。对于他们来说,如果给美国建立一个新的中央政权是一件“喜事”的话,他们早就该急急忙忙去操办,也不用拖到几年以后的今天了。
照说,他们既然没有什么“崇高的社会理想”,设计蓝图的任务也就轻得多了。那么,他们还忧虑什么呢?他们忧虑的竟然就是那个“独立宣言”里简单的个人理想不能实现。他们要的东西很简单,没有什么深奥的。所以,他们对于自己不要什么,也就比较容易搞清楚:他们不要阻碍上述的个人理想能够得以实现的东西,这样的东西就是专制与暴君。
但是,一个集中的中央政权如何就能保证不演变成一个专制的暴君呢?这是几年来他们一直没有解决的难题。所以,他们也一直在躲着这个难题。如今,他们并不是已经找到了解答,怀着胸有成竹的轻松心情而来,他们是被现实逼到这个制宪会议上来的。所以,会议桌上始终笼罩着一团愁云。
这团愁云并不是毫无来由的,他们眼前有一个现成的前车之鉴。这就是在发生在一百多年前,他们都很熟悉的英国革命。当时,北美还是英国殖民地,所以,这段历史就如同是发生自己“兄弟”身上,对大家都意义非凡,产生的刺激也特别强烈。
在英国革命中,有一个众所周知的重要人物克伦威尔。他在国会反对国王的革命中,从一个国会议员到组织一支无往不胜的军队,成为一个传奇式的英雄。但是,在革命获胜,共和之后,他很快持军权实行独裁统治,宣布自己是“护国公”,成为英国历史上无数暴君中的又一个暴君。当时的英国早已熟悉了三权分立的理论,既有国会也有宪法,但是克伦威尔照样独揽了国家的一切实权,动辄解散国会,宪法形同虚设。英国“革命”硝烟未散,英国人就又一次失去了自由。“革命”的结果只不过是换了强权人物,只是不叫“皇帝”而已。
如今,他们坐在一起制定美国宪法,克伦威尔的幽灵就在他们面前飘荡。他们一定预见到了“中央政权”一经形成,就会利用手中的国家资源自我扩张。政权本身就会变成一个具有最强生命力的怪物。但是,我常常会怀疑,在一切技术都还处于初级阶段的美国,他们是否可能预见到后来这个国家的发展。如果他们能够预见到今天美国的模样,预见到今天美国政府的超级规模,他们是否还会有勇气,为这样一个“巨无霸”的诞生作助产士?
不管他们何等忧虑,几年来的事实使得争执变成共识。他们没有退路,只能一起坐下来,不完成宪法,不走出这间屋子。
说真的,我第一次读著名的美国宪法,才读了一会儿,就改“读”为“翻”了,一翻就速速翻完放下,再也不想去碰它了。它和我原来想象的太不一样。这个宪法文本极其枯燥,里面甚至一点没有通常的国家最高大法都应有的关于立国之根本的大道理,也没有什么华丽漂亮的说词。这个宪法真可谓典型的美国风格,它是用大白话写出来的,活象一张权力结构的设计蓝图。一句句话单调得如同设计图上的线条和数字。
你知道我这个人,最怕看单调枯燥的东西。所以这一放我就放了很久。直到很久以后,我看着美国政治舞台上一幕幕活生生的演出,终于意识到这五花八门的悲喜剧都是有规律的,而这些规律是和这部二百年来不曾修改的宪法有关的,我才硬着头皮正襟危坐,认认真真把它读完。然后,居然又读了一遍。这一读,还真从枯燥中读出不少味道,真是出乎我自己的意料之外。
我的感觉,这就是一个设计精巧的“收银机”。它的设计思想说穿了非常简单,这和我前面介绍的收银机的设计思想别无二致。那就是,坦白地承认一个事实,人是靠不住的。必须用一种机制去删选不可靠的人,同时用这种机制去限制和规范人的不可靠的行为。
因此,用不着对权力本身去作什么定义和思辨,这些对于美国人都成了多此一举的废话。他们只知道实实在在地想,如果这个“收银机”的设计是成功的,那么,权力自然还控制在老百姓手里,不说也罢。如果整个设计失败了,那么,你在宪法里再废话说这是人民的政府,也是白搭。于是,一番本来可以放着看看满漂亮的话,就让他们给省略了。
他们设计的第一步就是权力的分割。立法,行政,司法这三大权力的分割,就是这样产生的。他们还远远不满足于此。还对这三大分支又一层层继续切割。使得这三个个权力分支活象菜刀下的三根胡萝卜一样,被切得截截分开。联邦,州,市,县,直至鸡毛小镇,都拥有自己一套完整的权力构架。它们之间没有条条结构的上下级关系,它们都是独立的,各自为政的。
例如在美国的司法系统中,联邦法院对地方法院并不存在领导关系,司法系统并不是一根完整的胡罗卜。各个州有他们自己的州宪法,州一级的最高法院大法官和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之间也没有什么关系,前者并不是后者任命的,而是该州的老百姓根据他们的州宪法选举产生的。
权力切割的原则就是,宁可切得支离破碎,自相矛盾,也不要全面统一,高度集中。
尽管有了权力的分割,他们仍然担心,统一的联邦政府是否会变得大权独揽,象英国国会一样,向地方上课以重税,使各州日子难过。他们还担心经过分割以后的权力,其中的某一分支仍会伺机自我膨胀。他们已经看够了英国的政治闹剧,在那里,尽管有着类似三权分立的结构,但是,权力分支时时都会膨胀,行政一膨胀就解散国会,国会一膨胀就推翻行政,搞得国无宁日。打开英国历史,一大堆走马灯一样的上台下台,还没看头就晕了。他们可不想让美国也蹈其覆辙。
在联邦政府的三个权利分支里,最让他们不放心的就是行政机构的总统了。因为,尽管经过了权力的分割,要使行政分支成为政府一个有效的执行机构,仍然必须使它握有诸如军队,财政等等大权,而总统就坐在这些大权的顶端。这些权力,在他们看来,无异于钱箱里的现金,怎么才能防止总统不被诱惑,不在条件合适时也利用这些权力做一回帝王梦呢?
对这样的担忧你一定不会感到奇怪,也不大会有哪一个中国人认为他们是杞人忧天,因为这样的历史对我们都不陌生。这使我想到袁世凯称帝的故事。你想象一下,他看着皇帝的龙椅,知道自己只要向前走那么几步,一转身,坐下,从此,所有的人就都得给自己叩头了。对于他,这是多么挡不住的诱惑。而他身边那些文官们,只需轻轻推他一把,从此,也就从一个普通官员变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臣了。他们又怎么会不由自主地伸出手去推。那帮小妾们,只要上前一扶,一回头,她们也就都成了王妃娘娘了,她们怎么会不去扶。这是多么迷人的魔术。
大家此后对于袁世凯“短命皇帝”的嘲讽,我常常怀疑只是一种自我安慰。我可从来不敢低估皇帝的生命力,更不敢低估中国人对于皇上的接受能力,而且,总会有一帮人孜孜不倦地告诉老百姓,这可是一个难得的好皇上。
我们还是回到美国的制宪会议吧。美国的建国之父们知道,他们的生命是短暂的,而美国这个新生儿却会生长并且长久地存在下去。子孙后代的美国人将要经历无数个总统。在他们的能力范围之内,他们不能不为他们的后代,以及在未来怀着同样理想将要进入这个国家的人们做点什么。否则,这些人的个人理想无疑迟早会被葬送。
我们都很熟悉聪明绝顶的本杰明·富兰克林。我们小时候都是从“科学家的故事”之类的书里读到他的。避雷针就是他的发明。但是,实际上他还是一个著名的政治家。他曾经参与“独立宣言”的起草,成功地在独立战争中到法国为美国募款。他这时也是制宪会议的代表之一。他当时说过一句颇有代表性的话。他说,我们知道我们自己选出的第一个总统是个好人,可天晓得以后将会出来些什么货色。
他们不愿意寄希望于对未来的总统们个人品质的信赖。在他们眼里,权力无疑就是强腐蚀剂的代名词。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对于他们这个道理是如此简单。他们仍然坚信,人是靠不住的。即使选上来的确信是个好人,如果没有监督机制,依然不能保证在权力的腐蚀之下不发生变化。
在这里,你可以发现,美国开国者们对于腐败的忧虑,从根本概念上来讲,和我们从小所熟悉的要“拒腐蚀”的忧虑,是不在一个着眼点上的。他们的出发点,不在于定位一群“革命者”有可能受到来自外部社会,诸如“香花毒草”或“大染缸”之类的“腐蚀污染”,而是着眼于来自权力机构本身可能发生的内部变化。
对于他们来说,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在威权的催化作用之下,无法不保证“总统”不逐渐演化为事实上的“皇帝”。因此,即使是被他们公认为是“好人”而推选出来的第一个美国总统华盛顿,也从一开始就被置于他们所设计的整套机制的监督之下,没有过上一天随意用权的日子。
基于上述考虑,他们又着手改进他们的“收银机”。除了分权以外,他们又在整个权力结构中设计了一套内在的,与整个权力结构同时存在,同时工作的“安全刹车装置”,以防止联邦政府演变成联邦暴君。
这套“安全刹车装置”就是美国权力结构中的所谓“制约与平衡”,或称之为“制衡”。也是在经过了一系列的争执和妥协以后,在宪法中故意作出一些规定,使得政府任何一个分支的法定权力都要受到另外两个分支的制约,三大分支互相制约,任何一个分支都不可能在权力的比重上大于另外两个分支,从而不可能掌握绝对的权力。
我上次信里曾经讲过的克林顿选司法部长遭遇的困境,实际上就是总统和国会互相分权与制衡的结果。行政和立法两大分支的工作密切相连,他们之间每分钟都在演出合作和反对的戏剧。宪法给他们规定了各自的地盘,他们谁也离不开谁,同时又谁也不能越界。相比之下,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看上去要清高得多了,他们不大抛头露面,也并不在电视上大出风头。但是偏偏就有这样的时候,参众两院好不容易通过了法案,好不容易让总统也签了字,眼看着可以实施了,却突然冒出最高法院宣布,此法案违宪,就这样作废了。
美国最高法院的这一独特的对于立法的“生杀大权”叫做“司法复审”,它没有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却是分权与制衡的一个极其重要的一部分。可以说这是后来的美国人在宪法的实行过程中,根据宪法的精神,对“收银机”设计的完善。也就是地道美国产的“收银机”上附带的又一个制动闸。
就在这个装了大量制动闸的“收银机”设计即将圆满完工的时候,就象我在去年的信中所谈到的,他们仍然对人民的个人理想能否得到保证不能最后放心。尽管在当时,联邦政府的规模还小得可怜,但是,他们深知它潜在的巨大能量。再三讨论之后,终于在原定只讨论政府结构的宪法中,补充确定了人民自由权利的十条宪法修正案。它所起的作用我已经在去年给你的信中详细介绍过了。在这里,我想补充的是,这十条修正案从正面看,它是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公民权利,而从另一个角度去看,它是在政府权力结构之外,在限制政府权力的同时,又以民间制约的方式,再加了一套监督机制。
在美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中,分权和制衡远远不止所谓的三权分立。宪法中规定的权限划分和规则也仅仅是美国这个大社会分权与制衡的一个缩影,一个象征。二百年来,分权和制衡的原理已经渗透到了社会的各个方面,只不过没有像在宪法中那样明确规定罢了。这无疑就是美国这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来源复杂,文化多样,最有理由不稳定的国家,却始终十分稳定的原因。
“收银机”终于设计完成了。美国的建国之父们,在三个多月的会议之后,终于离开了这幢历史性的小房子。在离开的时候,他们依然神情凝重。他们谁也没有真正意识到他们为历史做了什么,也顾不上去多想这一类的问题。
在几个月的会议期间,他们不知道为了整个设计的条文细节,发生了多少争执,也不知道为了争取州一级的权力和本州民意的表达,费了多少口舌。最后,为了权利法案能早日进入宪法,又争得面红耳赤。此时,他们却只顾匆匆地赶回各自所属的州去。因为,只有在各州表决通过之后,这部宪法才能正式成立。他们必须赶回去,向家乡的人民解释他们的设计,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这个工作就整整耗费了他们后来的三年时间。直至1789年,这部宪法才正式被宣布为美国的基本大法。
我看着他们匆匆离去的背影,总是觉得这儿有些什么东西有悖常理。
首先,一般的国家虽说是一班人打下的天下,但是,总有一个领袖气魄的人冒在上面。所以在最终,总是能够确定一个人称之为国父。但是在美国,居然出来五十五个国父!华盛顿是在独立战争中自然“冒出来”的。但是,战争一结束,还没等人们从战争的惊怵中缓过神来,考虑什么国父不国父的问题,他早已经交出军权回家去了。于是,后来的美国人习惯把制定宪法的这五十五位人民代表尊为国父。这总使我感觉有些不太寻常。
其次,不论从会议的情况,还是这五十五名制宪者此后的表现,都看不出他们对于自己在独立战争或是建立政府的过程中的功绩,有什么起码的正常认识。尽管包括华盛顿在内,他们中有好几个人先后当选总统,但是都是后来象所有其他候选人一样,竞选后通过正常程序被老百姓选上去的。整个制宪会议,政府的章程就是他们给定的,居然他们没有一个人想到,这是给自己占一个“位子”的大好时机。他们为自己州的利益去争了,他们为每一个美国人的个人理想去争了,然后,制宪会议就这样结束了。没有论资排辈,没有为今后的政府席位作出任何安排设想,甚至就连一点暗示都没有。他们竟然就这样草草上路,匆匆离去!
也许,正是他们的离去,给这个“收银机”的正常启动,按下了第一个启动按钮。
但是,这个“收银机”是否就能正常运转下去呢?
等我在下一封信中再回答这个问题吧。
祝
好!
林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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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kaieconblog.net/2008/05/29/9718/
郭凯《以经济的名义》
两年前,蒋亚平先生在哈佛访问的时候,在他家里每两个星期组织一次沙龙,来的是哈佛和MIT的一些学生和在这边访问的一些国内学者,偶尔还有国内暂时路过波士顿的一些访客,比如说林毅夫,樊纲等等。每次都有一个主题-比如说宪法和宪政,民主和经济,土地问题,一到两个人事先要准备然后主讲,但大部分时间其实是在讨论,辩论或者争论。来的人主要是学经济,社会,法律和管理的,不算是一个很具代表性的哈佛MIT学生学者群体,但对我们关心的问题而言算是一个相对好的知识结构。民主和经济是我和一个法学院的人负责讲,其实是法学院的人为主,我为辅。这个世界上大概没有人能比法学院出来的更能言善辩的了。
在那次关于民主和经济的讨论中,我和法学院的那位兄弟其实是有一些分歧的-我们的根本分歧在于,我觉得民主好,但说民主好的理由中不应该有“民主有利于经济(增长)”这一条,那位法学院的人认为,民主好,而且民主理所当然应该有利于经济(增长)。
从理论的角度说,民主确实有可能有利于经济(增长),有了民主,政府就不可能随意践踏私人权利,就不太可能太腐败,就不太可能做太多和老百姓利益相违背的事情,政权可能就更稳定,这些从理论上都是应该有利于经济(增长)的。这也是那位法学院兄弟一直论证的,我完全同意。
但是,理论归理论,我几乎看遍了所有关于经济增长的实证文献,总的结论是民主和经济增长没有什么关系(我稍后说倒U曲线)。我记得自己四五年前第一见巴罗的时候我们讨论的就是民主以及教育和经济增长的关系。我当时以为巴罗这个很右的人会觉得民主会有利于经济增长,他没有那样说,他说(大意):我当然希望是这样的,但实际上不是这样的。韩国起飞的时候还是军政府独裁,台湾也是一样还在蒋经国治下,新加坡一直是个威权政府,中国你当然是知道的。我自己的研究是没有发现民主和经济增长有什么显著的关系。如果有,还是反过来的。越民主的国家增长越慢(在控制住其它因素之后)。我的解释是民主是个奢侈品,大家有钱了,才愿意牺牲经济增长来换回民主。
巴罗其实还有一个民主和经济增长的倒U曲线的版本-从完全不民主到有一点民主是有利于经济增长的,但是从有一点民主到很民主反而是不利于经济增长的。这个结果是他用来解释上面那个非常不好看的民主减缓经济增长的结果的,但这个倒U曲线即便在统计意义上都是很弱的。事实上,我已经说了,民主和经济增长其实根本没有很强的关系,这应该是学界的共识。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你把眼光放得再长远一点,比如像Acemoglu等人那样看几个世纪,而不是像巴罗那样看50年或者60年,你也许可以论证只有民主政体才可以持续稳定的维持长期的增长。但至少我的阅读告诉我,如果你要看几个世纪的历史,政治制度的内生性问题就变成了一个不可忽略的事情,换句话说,是增长导致民主还是民主导致增长变得不那么容易厘清。还有一件不容易厘清的事情是民主只是制度的一部分。Acemoglu等人,事实上可以上溯到诺斯或者斯密,论证的“制度导致经济增长“中的制度并不是狭义的民主,他们更侧重的其实是产权制度和市场体系,这些都未必和民主有直接的关系。民主当然是可以用来维持一个好的产权制度和市场体系,但不是必须的。威权国家可以一样保护产权和市场,大家最爱举的例子就是新加坡。
我这一段本来是想说,事情如果反过来说,还是很有希望的,也就是经济增长是可以导致民主的――这(曾经)是一个被广泛接受的观点,无论是经济学家还是政治学家。但我在Acemoglu浩如烟海的最新文章中,发现了他很快就要在AER上发的一篇Income and Democracy,他的基本结论是:过去的实证研究说收入增长导致民主的结论都是错的,如果你控制住其它因素,这个关系其实是不存在的。我相信这篇文章又会引起学界的一片“腥风血雨”,最终谁能获胜我是没法看清。不过我本人是更倾向于相信经济增长,特别是私人财富的增长是会导致民主的――在这个意义上,我对中国走向民主化很有信心。
总而言之,我认同民主,我认为民主化是中国应该走的而且必然将走向的。我事实上还是一个乐观派,我觉得二三十年就能见分晓(我碰到过很多激进派和很多悲观派,所以我觉得自己属于乐观派)。但是我不同意这样一种民主观:民主好所以民主是有利于一切的,特别是利于经济的。民主自身足以支持其自己,不用再以经济的名义给民主化一个理由。
2010年11月12日
博客系列之两个女人
从很早开始,我就想介绍一下我喜爱的博客。在这个信息快捷但廉价的时代,在这个微博逐渐兴起的年代,我总是认为,博客有其不可代替的作用。微博所承载的交流和思想碰撞固然重要,但将片段的思想总结成系统,博客是一个很好的载体。幸好,在这个时代,仍然有许多优秀的博客写作者在默默的传递着他/她的思想,让我们不用迷茫在浩如烟海的微博中拼凑其思想的片段。
这一篇要介绍的是两个女人,我很喜爱的两个女人,一个叫做刘瑜,一个叫做柴静。我不认识她们,只是她们博客的读者而已,所以,这种喜爱不是男女所谓的喜爱,而是一种敬佩之情。
刘瑜,网上的名字叫做醉钢琴,优秀的政治学者。在她的笔下,制度这个枯燥的政治学名词,变得如此的生动活泼,变得如此的和蔼可亲。她时不时会讲两个故事,她时不时又看似平淡的给两句评语。但是,透过一切生动活泼,力透纸背的是理性,是严谨的结构与严密的逻辑。即便是最严肃的学者,也很难抓到其文章中的漏洞,虽然看起来每篇文章是那么的信手拈来。读醉钢琴的文章,如饮甘霖。我仔细想过这种畅快的感觉来自于哪里,我想,这来自于她对所讨论的问题已经完全高屋建瓴,谋篇布局,韬略自在山人内心,连面对最深奥的名词都游刃有余,最这样的气度,写起“科普”来,怎么能够不精彩?这,可能就是一个真正的优秀的名门出身的政治学学者的风范。
醉钢琴的博客“情书”:http://www.drunkpiano-liuyu.net/
柴静,可能更加被熟悉,央视的记者、主持人。但是,可能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她也是一位优秀的博客写作者。无疑,从理性的标准去评判柴静,柴静是不及格的,无怪方舟子把柴静称为“文科大傻妞”,不无道理。但是,这并不妨碍我对柴静的喜爱之情。在柴静的笔下,你能看到她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也能看到她的犀利。她时而具有春天般的温暖,时而又像一把匕首,直插进那重重黑幕。我想,这背后是一种叫做“爱”的东西。她爱这个世界,她爱身边的人。佛教阐明了这种“爱”其实是一种不忍,不忍之后,则是金刚怒目。尽管,土摩托(另一个我很喜爱的博客作者)告诫我们,宗教式的“爱”是值得警惕的。但是,在一个缺乏爱的犬儒的环境中,这点儿爱弥足珍贵。我更想说的是,在爱的背后,柴静所展现的是正直与勇气,当一个柔弱的女子,面对这个世界的不平会金刚怒目的时候,值得我们致敬。
柴静的博客“观察”:http://www.bullock.cn/blogs/chjguancha/
这两个女人,让我想到了另一个女人,台湾的龙应台。我看过龙应台年轻的成名作《野火集》。我想说的是,现在的刘瑜和柴静,其实已经超越了1985年写《野火集》的那个和她们年龄相仿的龙应台。刘瑜以她学者的风范,严谨的结构,背后深厚的理论功底,超越了当年呐喊的愤青似的龙应台。柴静以她记者的敏锐,深入第一线的职业态度,细致入微的观察,超越了当年从国外回来只知身边事的龙应台。
其实,我很喜欢龙应台,很喜欢她那本让我哭着看的新书《大江大海一九四九》。但是,在这里,我更想强调我所喜爱的博客最重要的标准——专业!我想,这就是我选择刘瑜——一个专业的政治学学者和柴静——一个专业的记者作为我的博客系列的开篇的原因。但愿你能听出来我对某些著名博客的批评。
2010年10月30日
热力学第二定律所引发的讨论
昨天和cc的讨论涉及到一个科学哲学的问题:我们如何理解物理规律在世界上发生的现象当中的作用。
物理定理,或者说物理规律是什么,是我们可观测到的世界正在满足的运行规律。在没有发现反例之前,我们认为,世界在按照所有这些规律运行。这里我们谈到的规律是指那些比较确定的规律,不去谈那些还在争论当中,还有进展的规律。
那么,我们所谈到世界上任何现象是否满足某个规律,按照前面所述,最自然的推论是,只要这个规律是正确的,那么世界上任何现象(在可观测的范围内)肯定符合这个规律。
但是,如果我们要用这一系列规律来解释某个实际的现象,我们就必须考察,哪个规律在起主要作用。因为,往往只有一小部分规律会起到主要作用,其他大部分规律的影响都可以忽略不计。找出哪些规律起支配作用,正是物理学家,或者其他科学家,在研究一个现象时所需要研究的其中一个主要方面。
昨天的争论谈到了热力学第二定律,热力学第二定律简单的说实际上是给熵这个概念定了一个界限。就是,在孤立系统中,熵一定增加,或者说,无论任何人做任何努力,熵都不会减少。(这两者有一个是否能维持的区别在里面,我们这里抛开这个区别)。为什么要在孤立系统呢?就是因为要排除所有外界因素的影响。这里,热力学第二定律只是描述了一个规律。我们还可以深究这个规律的得出。这个规律虽然是从热机模型中得到,但是我没记错的话,可以从粒子系统的统计中推导出来。那么,热力学第二定律就可以这么说,排除所有外因的影响,无论你做什么努力,由于万物都是粒子组成,微观粒子系统本身的规律就让熵不可能增加。
cc在最初版的博文中,错误的将生物的生老病死,归结为热力学第二定律的影响。诚如我们第四段谈到的,热力学第二定律在生物的生老病死这个现象中,并没有失效。但是,生物系统是如此的复杂,影响的因素是如此的多,粒子系统随机统计行为对生物生老病死这个现象中所起的作用甚微,如果从量化上讲,量级差太远,作用微小到可以完全忽略掉。所以,cc这样推论是不对的。
当然,生物的消解和粒子的熵增加这两者从粗浅的理解看,比较类似,所以,我建议cc加上“类比于热力学第二定律,生物的生老病死也……”。推论是一个严格的逻辑过程,类比是一个文学化的过程。切不可将类比当作推导,这就是cc所犯的错误。当然,我觉得cc这样文学化的类比很像知音体,这是另一个问题。
这就解释了后来的争论,生物的现象当然受限于物理规律,但是热力学第二定律不起支配的作用。这也是为什么热力学主要还是在探讨简单物质,因为像生物系统这样的系统,对热力学理论来说,太复杂了,在没有新的数学工具之前,我觉得几乎很难做有意义的探讨。
我记忆中,有一种叫系统论的东西,专门探讨过物理和生物的关系,好像据说物理和生物是两个层次,物理在低层,生物在高层,高层由低层组合,却产生了很多有趣的自组织现象,所以产生了一些低层系统所不具备的性质。咦,这听起来不是cc研究的东西吗?我真的不了解了。
围观cc的原贴和我们的讨论请移步http://www.kaixin001.com/diary/view.php?uid=9290173&did=37686692
2010年10月28日
“采”“採”辨
刚才看了一篇讽刺简体字的打油诗,别的不说,其中一句实在是谬矣。
这句是“采(採)花不須用手摘”。
的确,繁体字里,“采花”应该写做“採花”,但是,打油诗的作者显然对中国文字没有了解,“采”字怎么会没有手呢?采字上面是一个“爪”啊,爪者手也。
而且,但凡是对中国古文字有些微了解的人都会立刻蹦出一个怀疑:采一定比採字来得老。这从两点可以看出来:
1、採字是一个形声字,声部是采,如果没有采,哪来的採?
2、采的字形是六书里的会意,而採的字形是六书里的形声。采这个字,上面是一个爪,下面是一个木,爪和木都是象形字,从会意的精神来看,这个字的意思应该就是“手抓木头”的意思。而採这个字,左边是手,右边是采,是个典型的形声字。中国古代很古老的时候还会大量产生会意字,后来大量产生的就是形声字了,几乎不产生新的会意字,也就是,会意字比形声字看着老,这一点很难错。
那么这里有一个问题,采的古意是什么。
这就要动用到说文解字。说文解字说:“采 捋取也 从木从爪 倉宰切”。说得多好啊,捋取也,捋(正音读luo)这个字大家可能不认识,举个例子“关公是美髯公,所以戏台子上把关公摸胡子都叫做捋(戏台上读lv,同吕)髯”。捋取,不正是现在我们用的这个“采(採)”字的意思吗?再查查说文解字,却没有採这个字。这说明采字是汉代以前就产生的,採字是汉代以后才产生的。
那么,我们再深究一下,看看康熙字典怎么说:“按 採本从爪从木 爪即手也 後人又加手作採。”
啊哈,终于找到了,採的古字就是采。不是要复古吗?请用采别用採吧~
其实,中国字在古代总的趋势是从简单到复杂,这符合人类认识世界的规律,从认识简单到认识复杂精细。当认识越来越精细的时候,我们的祖先需要更多的字去准确的描述我们这个世界,去区分世界中的各种事物。比如中国字里面以虫为意旁的字特别多,以玉为意旁的字也特别多,前者为了区分不同的类虫子的生物,后者为了区分各种类似玉的石头。但是,这个趋势建立在一个条件基础上,那就是我们需要用单音节的字来表意。
而以我了解,起码从元末明初有小说话本开始,中国话就从单音节字表意为主逐渐变成多音节词表意为主了。显然,多音节词表意要丰富有趣得多。比如“母大虫顾大嫂”比“母虎顾氏”有趣太多了。所以,演变到今天,我们所使用的现代汉语几乎都是双音节词或者多音节词了。既然一个词可以用多个字表示,那么为什么还要进一步复杂化字呢?比如,我们可以说“菜花蛇”而不用造一个生僻根本无用的“蚦”字吧~(这里“蚦”不是“菜花蛇”而是一种可食用的大蛇,至于什么蛇,说文解字没说,我也不知道)。
如果我们使用的都是多音节词了,那么把一些不常用的字简单化一下用一些更简单的字替代不是更好吗?比如,颱风的“颱”字只有在表示颱风这个意思的时候才有用,那么用“台”字取代,既不会产生歧义,又减少了我们多学一个复杂的字,不是挺好的吗?其实,叫做“台风”还增加了别的趣味,比如我们可以理解成“从台湾来的风”,实际上,刮到大陆的台风多半还真是从台湾来的,所以这样理解不是很正确很有趣吗?
为什么要反对简化字呢?简化字并不妨碍学习中国古代文化。要是谁真的热爱中国古代文化,不妨自己多学一下繁体字,并不困难。不需要让全民跟着小众一起掉书袋吧~
退一步说,反对简化字也可以,请不要犯“采”“採”这种错误。
2010年10月27日
两件事儿
好久没碰某些话题了。
一件事儿是人民日爆明天会发一篇署名“郑青原”的文章,题目很诱人“沿着正确政治方向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这篇划时代的著作在这里:http://opinion.people.com.cn/GB/13056063.html
我先说,为什么明天发表的文章每次总是今天就透露呢?真好玩~
话说回来,昨有“石一歌”,今有“郑青原”。我想“郑青原”者“正清源”也。这篇头版文章给一个恰当的评价就是“打着红旗反红旗”。或者更详细一点儿评价就是,小改可以大改没门儿!其实,小改可以,不改也行。但是萧规曹随的政策总有走到走不下去的那一天。怎么办?历史的经验是,早改比晚改好。当然,也可以“留给后人解决”嘛,反正说不定走不下去的那一天不会在近年内变为现实。有些人可以继续做着梦吧,天天吃饭的时候祈祷一下这个情况真的别变成现实。我不信那些神神鬼鬼的,但是我愿意和你们一起祈祷这个情况真的别变成现实。
另一件事儿是某官方背景的媒体发表了一组配套文章批判了一下某奖发错的事儿。
其中一篇在这里http://news.china.com.cn/txt/2010-10/26/content_21202476.htm
你说某奖怎么搞的,主席老眼昏花念错了?真是不应该啊~别气得搞炸药的化学家爷爷坐起来。
不过,我要说的不是这事儿,你看我的思路跳跃吧,我要说的是里面另一件肯定没人注意的事儿。
这个文章竟然称建交国家捷克斯洛伐克联邦连任两届的前总统瓦茨拉夫·哈维尔是“把捷克搞乱的哈维尔”,这种错误在外交上不常见啊~什么事儿就急成这样不管不顾了?呵呵,和平一点儿嘛~
当然,我查了查,不出聪明睿智的我所料,搬错奖那个事儿果然有这个“把捷克搞乱的哈维尔”在里面掺和。不过我个人以为,人民不太熟悉哈维尔,批判的效果不会太好。其实这事儿政治和尚也掺和了,应该拉上被踏上了一万只脚早就臭大街的政治和尚一块儿批判效果应该会好得多。不要因为正在和政治和尚谈判就放松对丫的警惕嘛~
另外,我还以为最近不怎么提东欧剧变是某些人对东欧剧变的想法变了呢,从“把捷克搞乱的哈维尔”这个气势汹汹的句式看来,不仅想法没变,还更加咬牙切齿了呢~呵呵,还是那句话,和平一点儿嘛~
2010年9月15日
《1975-1993台湾流行音乐百张最佳专辑》之前十名
《1975-1993台湾流行音乐百张最佳专辑》(下面简称百佳专辑)是台湾大学《台大人文报》的前后任主编马世芳、吴清圣发起,由马世芳的母亲,台湾中国广播公司的资深主播陶晓清全力筹办,从1975年到1993年台湾出版的几千张专辑中筛选出几百张,并由近百位台湾音乐人(制作人、歌手、乐评人等)经过初选、评分复选,选出的百张最佳专辑。我想,这是台湾自新民歌运动以来,到1993年为止,最宝贵的一份音乐财产。
(我在看百佳专辑评选的背景介绍的时候,想到,和台大齐名的北大,有数十上百个社团,到底为我们的社会留下过什么呢?作为曾经的北大人,我很羞愧。)
我近一段时间以来,把这个百佳专辑前十名的专辑大略听了一遍,其中罗大佑、李宗盛和崔健的专辑我非常熟悉,苏芮的专辑的歌大部分都非常熟悉,李建复、齐豫、潘越云只有少数歌比较熟悉,其他专辑特别是闽南语专辑我是第一次听。
听完这十张专辑,我在想,在台湾那个弹丸之地,流行歌曲能够破土而出,蓬勃发展,产生了滚石、飞碟这样值得人起立致敬的音乐制作公司,培育了罗大佑、李宗盛、侯德健这样的非凡的音乐制作人,在华语地区造成了如此大的影响,这是一种怎样的力量?而本土流行音乐几乎同时萌芽的大陆呢?
(罗大佑、崔健、李宗盛、侯德健组成一个纵贯线多好啊~嘿嘿)
下面是我对这十张专辑的评价。
台湾百佳专辑,第一是罗大佑人生第一张专辑《之乎者也》。年轻的罗大佑进行的还是“之乎者也”的文化批判。甚至青涩的罗大佑一边批判“所谓民歌者是否如此也”,一边却写出了《乡愁四韵》这样新民歌的作品。我想了想,我为什么如此热爱罗大佑,因为他的歌是有灵魂的歌。华语歌坛能赋予歌灵魂的人不多。
台湾百佳专辑,第二是苏芮的《搭错车电影配曲》。就像乐评说的,这张最遗憾的是侯德健的《酒干倘卖无》由于戒严时代严苛的审查,仅保留了纯音乐演奏(再版加上了)。侯德健是一个在两边都不待见的人,但是当年却是一个真正的人。
台湾百佳专辑,第三是齐豫的《橄榄树》。可以听出齐豫当时唱法的青涩。整张专辑太新民谣了一点儿,有点儿犯无病呻吟的“病”。只喜欢《橄榄树》这一首歌,其他歌听听不错。
台湾百佳专辑,第四是潘越云的《天天天蓝》,对潘越云没有感觉。里面的《凝望》还不错,唱得人比较心酸,像一个被甩了的人呢呢喃喃。很像刘家昌的风格,可惜不是刘家昌写的。
台湾百佳专辑,第五是李宗盛的《生命中的精灵》。李宗盛是我热爱的另外一位“有灵魂”的歌曲制作人。蔡康永说过这张专辑是他去洛杉矶唯一带的一张华语专辑。当年在父亲的瓦斯行送瓦斯的小李,“这样的日子在我第一次上综艺一百以后一年多才停止”,何尝想到变成今天的大哥呢?
台湾百佳专辑,第六是林强的《向前走》。对闽南语歌一直没什么感觉。虽然不得不承认闽南语比较适合婉转唱法,但是在婉转得泛滥的时候,突然听到林强这张老专辑竟然带点儿摇滚风格,一点儿也不婉转,确实很令人惊喜。
台湾百佳专辑,第七是李建复的《龙的传人》。终于有一个新民歌运动的代表人物了(李宗盛不算)。呵呵,新民歌运动,声势浩大,纪念意义非凡,但好歌不多,毕竟是大学生们弄出来的,太文皱皱的了,一看到配乐诗我就想笑。“龙的传人”这个歌又是侯德健的作品,侯大师为什么要去新西兰隐居呢?
台湾百佳专辑,第八张是崔健的《一无所有》。不要疑惑,就是崔健!1986年,崔健一身流氓匪气站在工体的舞台上用完全不同的嗓音唱出“我曾经问个不休”的时候,中国的艺术舞台上终于不再只有官定艺术的身影。
(我一直记得崔健在“让世界充满爱”的大合唱中show了一段霹雳舞,视频里似乎没有这段,是我记错了吗?)
台湾百佳专辑,第九张是罗大佑的《未来的主人翁》。我想,确实只有罗大佑配得上在前十入围两张。如果说《之乎者也》还略显青涩,《未来的主人翁》则是更加深刻。“告诉我什么是真理”、”在黑暗之中枪杀歌手“、“黄色的脸孔有红色的污泥“。近30年后的今天,这些呐喊还是那么振聋发聩!
(新浪乐库中,没有罗大佑版本的《亚细亚的孤儿》。怕什么?就是因为有“黄色的脸孔有红色的污泥”一句吗?还是因为这首歌曲写作的背景?一首近30年前的老歌有那么可怕吗?一首歌在海峡对岸经历了被禁解禁的过程,这又要在这里重演吗?30年了,进步了什么?)
台湾百佳专辑,第十张是黑名单工作室的《抓狂歌》。又是一张闽南语专辑,我完全听不懂,只有看歌词。我觉得歌词俗俗的,但是谈论的却是严肃的社会话题。其实,这张专辑从歌词上看比罗大佑更接近于台湾底层社会,在某些方面对社会的批判也更加深刻,但是限于语言,没有在更广泛的华语地区造成影响。
2010年9月6日
我的抗战
我的爷爷的父亲,抗战时随当保安司令的兄长在肇庆任国军广东省第三区保安司令部上校参谋长。我爷爷是其长子,广州的家被日本人占领,不愿做亡国奴的他,1943年考入已经迁到粤北坪石的中山大学,1947年毕业,坐着当时还很罕见的飞机到重庆工作,遇到我奶奶。
我奶奶的父亲是东北军中下级军官,家在沈阳,奶奶在沈阳出生,亲历了九一八后日军占领沈阳。虽然那时候小,但是奶奶清楚的记得一家人随同东北军挤着火车从沈阳逃离的情形。东北军逃离到北京驻扎,生下了我的大舅爷(大舅爷在重庆长大后,又回到北京读书生活,真是命运之奇妙)。东北军奉调到西北包围延安,我奶奶一家人到了西安,我的小舅爷在西安出生。奶奶的父亲亲身经历了西安事变,奶奶还清楚的记得西安城的戒严。据奶奶回忆,西安事变后,东北军全体解除武装,东北军流传一个歌谣,大概内容是:要抗日,到延安跟着毛泽东。但是,奶奶的父亲拖家带口没有足够的勇气抛弃家庭只身前往延安,便选择落脚到了陪都重庆,我小姨婆在重庆出生。至此,我奶奶在重庆上学、工作,遇到我爷爷。
我外公的父亲是江苏的小店铺老板。可能是苛捐杂税,也可能是日本人的关系,我外公上山组建并领导了游击队。据外公说,他们游击队的政委是共产党,所以他很早就是共产党的队伍。但是,正式的收编是皖南事变后,陈毅和粟裕奉命组建新的新四军,至此,外公加入了粟裕的部队。由于家传的小店铺老板的技能,外公在粟裕的部队担任了中级后勤军官。不知道为什么,外公常说自己是粟裕的部下,而从不说自己是陈毅的部下,我对民国史研究不够精进,可能确实错把陈粟一体了。在抗日中,外公的腿中过日本人的子弹,也上演过李向阳式的乔装到城里为抗日武装置办后勤物资的传奇。后来,抗战胜利后,外公在山东工作,可能参加过淮海战役。外公淮海战役后被重新编入刘邓大军,挺进西南,出任银行学校的校长,遇到我外婆。
我外婆的家庭是贵州兴义的大地主。在封闭落后的山区小县,外婆受在昆明读书的哥哥的影响,却有着当时青年妇女少有的进步思想。她毅然与自己封建落后的家庭决裂,迈着一双还未缠好的小脚,跋涉丛山峻岭,从贵州西南一隅的兴义独自来到贵州省会贵阳求学。后来,她直到遇到了我外公。从时间推测,在女人尚要裹小脚的封闭落后的山区小县里,进步思想可以传播到我外婆这样的地主家闺中小姐也得以知晓,显然得益于全民抗战的如火如荼的宣传。
我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原本各自生活的地域、家庭背景差异巨大。我的爷爷来自南方,他的家庭是典型的国民政府官僚豪绅;我的奶奶来自北方,她的家庭是典型的失意东北军家庭;我的外公来自东方,他本人是典型的共产党人民军队军官;我的外婆来自西方,她的家庭是偏僻地区的大地主家庭,她本人却成为了一个进步学生。
我常常在想,要是没有中国这场社会巨大的动荡,我的爷爷很可能在广东谋得一个职位,娶一个同样是国民政府官员的女儿,平静的过这一生;我的奶奶可能还在沈阳家里,给自己的父亲母亲早晚请安,然后嫁给一个东北军下级军官,平静的过这一生;我的外公可能继承父亲的衣钵,成为小店铺的老板,娶一个当地的姑娘为妻,平静的过这一生;我的外婆可能继续缠完小脚,包办婚姻嫁给另一家大地主的儿子,平静的过这一生。
然而,因为半个多世纪前的中国的大动荡,他们的地域和家庭背景的差异都突然消失了,他们都来到了重庆这个之前和他们毫不相关的地方,走到了一起,然后有了我的父亲、母亲,继而有了我。
这就是我,一个普通人的抗战。也许这几个故事稍显平淡,并不波澜壮阔,也并不感人,没有家破人亡,没有妻离子散,没有生离死别。但是,即便是这四个普普通通的家庭,或者是中国更多的普通的家庭,在平淡的故事下,却掩藏不住国家巨大动荡所带来的颠沛流离、流离失所。在国家的动荡面前,个人是如此渺小,个人的命运是如此的难以揣测。
半个多世纪前的那场战争,影响了无数普通家庭,这个影响至今还未消散,这个影响以我这样的方式继续发挥着作用。我想,这就是我们铭记历史的原因。战争如此的残酷,不要再让任何人回忆起自己的先辈的时候,感叹于先辈的命运多舛。希望任何人回忆起自己的先辈的时候,都能够说,那是一段美好而平静的生活。
下面附一段我的七爷爷记述的抗战结束后的一段往事。
记得1945年8月底,我和维乐兄随父亲回广州要回豪贤路41、43号房子的情况:当时日军未解除武装,国民党新一军已进城,豪贤路两头,一边有新一军站岗,一边又有日军站岗。我们的家当时作为日本军官宿舍,住着几家日本人。回到自家门口,我们叫门入屋,说明要收回房子,日军家属也不敢说什么,我们进去后找定两间空房间安置好,即将带回的国旗准备挂出去,正挂间,一全副武装的日军官回家,(腰间佩大刀、手枪)走到我们挂旗的房间口张望,(当时街上、屋里亦没有几个人)我们心里紧张极了,怕他一拔出枪或刀来这下可完了。好在,此人亦认输,站了一会就回到自己的住处,我们坚持将旗挂起来。当晚还有一日本商人过来找父亲笔谈,我记得其中写有“中国,日本友好!美国大大的坏”等字句(因为不久前美国在日本广岛投下原子弹)。过了一、二天,有卡车来将日本人送走,转到集中营运送回国去了,从此,豪贤路李家房产全部回到我们自己手中。
2010年9月1日
学术翻译
先来读读何帆老师在《匆匆与生活讲和,岂非负了少年》中的几段话:
来源:http://hefan.fyfz.cn/art/713901.htm 或者 http://www.bullogger.com/blogs/frankhe1978/archives/365339.aspx
“台湾大学王兆鹏教授曾在一篇文章里,谈到过这样一则轶事。1992年,王先生尚在芝加哥大学准备期末考试,意外发现几名日本同学正手捧日文书翻读。他暗自纳闷,大考将近,大家都忙着啃英文判例,这帮人怎么还有心情读日文书?后来向一位相熟的日本同学打听,才知道美国最高法院许多重要判决,早已被日本学者同步翻译为日文出版。因此,日本学生只用读母语,就能轻松应付美国法学院的考试了。王先生对此艳羡不已,感叹中文世界实在罕有这样的热心人。
当然,在海外判例编译方面,台湾现在可一点不输给日本。2009年11月,我在台湾考察司法改革情况,发现当地“司法院”从2000年起,就已组织专人翻译美国、日本最高法院与欧洲人权法院的最新判例。其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宪法判决选译》已出版到第六辑,几乎涵盖了近半个世纪所有重要判例。“中央研究院”欧美研究所也从1995年起,以3年为一个周期,连续出版了四辑《美国最高法院重要判决之研究》,对重要判例逐一进行了学理阐释。
在台湾,我曾问一位法官,你们编译这些判例的价值何在?因为对外国最高法院判例感兴趣的人,会自己从网上下载原文阅读,而没兴趣的人,即使你翻译得再通达流畅,也不会多看一眼。这位老兄笑着说,总有一部分人是对判决有兴趣,却没时间阅读原文的。如果这些判例对一个法官处理案件,一个学者建构理论,一个学生思考问题有所启发,就是翻译价值的最好体现。更重要的是,通过翻译引介,甲国法官可以见证乙国法官对相似问题的推理演绎,洞悉乙国法治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长此以往,对甲国法治亦是一种促动与推进。”
我其实不是想说法律的问题,是想说学术文章的问题。我一直感叹,为什么我们的学术文章没有任何专人组织翻译工作?至少在计算机领域,IEEE与ACM部分期刊与会议辑每期都应该组织专人翻译才对。
甚至更可悲的是,国内学者所撰写的大部分高质量的学术文章都是以英文撰写发表在英文期刊会议上。只有质量二流的成果才会想到发表在中文期刊会议上。我这个话并不是胡说,在我所研究的领域,我查出来的中文的文章90%以上都是对国外经典文章所介绍的方法的简单应用或者甚至就是粗劣的翻译。
可能有人会问与何老师文章中提到的同样的问题:一个人愿意看专业文献自然会去看英文的,不愿意看连中文的也不会看的,为什么还需要翻译?我想台湾那位大法官的回答只是从学者的角度考虑的问题。从更广大的普通人的角度考虑,翻译这件事情是有极大意义的。
首先,公众需要科学专业意见。我有一个亲身体会,上次被狗舔了之后,我非常惧怕狂犬病,那么我就习惯性的上网搜索,我看过了网上流行的资料,基本都是胡说八道和重复抄袭。后来我想起去万方和维普看看,几篇专业文献对我的帮助比几十上百页网络资料对我的帮助大得多,虽然这几篇文献在我看来还没有达到优秀专业文献的水平。
其次,我们的社会从来就缺少一种科学的专业意见,从地震预测到转基因食品,谣言甚嚣尘上。从公众到记者都不知道在哪里去找专业意见。有的媒体需要专业意见就去找专家,然而这中间出了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专家只是一个方面的专家,而在分工细致化的今天,一个方面的问题显然不是一个专家的意见就能作数的,应该是这个领域群体意见才比较准确,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在进行科学研究的时候应该广泛阅读研究相关方面的文献的原因。第二个问题,专家说的显然没有专家写出来的更能表达其真实意思。学术文章是有一定写作规范的,最简单的起码应该有支持结论的证据,比如数据,显然类似数据这类证据是不适合在访谈类节目这种媒体形式中呈现的。
大部分公众和媒体是不会去读英文专业文献的,而中文专业文献是让公众和媒体获取科学专业意见的一个非常良好的途径。而现在中文专业文献的质量令人失望,亟需改善。
其实,我一直有一个想法,可能组织专门人员翻译每个领域的优秀文章并不现实,但是为什么不能办一些杂志,专门接收国内学者在国外期刊会议发表的英文文章的译文呢?翻译工作可以由学者自己或者学生做。我问过一些人,问他们自己写的文章如果精确的写成中文需要多久,大概的估计都是一个星期,其实并不很费时间的。
甚至,制度可以这样规定,要评职称要得到奖励,任何用英文发表的文章都应该在国内相应的上述专收翻译的期刊或者出版物上用中文发表过,才能得到相应的承认。而上述专收翻译的出版物只负责校对翻译的质量,而不进行学术审查,纯粹相信国外期刊或会议的学术审查。这样发表周期会很短,不会加重学者和审稿人的负担。
2010年8月15日
网络图书馆的困惑
前两天在当当网一口气买了200多块钱的书,可能我是这个社会还残存的为数不多的纸质书的爱好者。当我在无情的嘲笑那些偏执的热爱CD胜过MP3的人的时候,我却是一个热爱纸质书超过电子书的人,真是很扭曲的一件事情。我能想到的唯一的借口是,很多优秀的纸质书,还没有电子版。但是这个理由不能用作解释我购买了全套的《明朝那些事儿》,这部著作不光有全本电子版,甚至这个全本是作者自己的官方网站公布的。
电子书来势的凶猛,让我相信,纸质书在不久的将来就会被基本淘汰,就像CD现在的窘境一样。看看亚马逊的电子书在美国节节上升的销量,你就可能会同意我这个判断。
其实,不论电子、纸质,都是承载书中内容的载体而已。这个载体的改变,对于我这样读书的人来说,其实并无大碍,需要改变的仅仅是阅读习惯而已。但是,这个改变,在可见的将来,却能够引起知识公共传播体系的深刻变革。
让我们来回顾一下近代以来,以书为中心的知识公共传播体系(言下之意,经验、口传身教等手段产生的知识传播不在此讨论之列)。
首先,对于作者来说,书是将自己的知识传播出去的重要手段,同时,必须注意的是,书能为作者带来收入,有时候这种收入才是作者写书的第一动力。
其次,对于读者来说,书是一种获取知识的重要手段,同时,必须注意的是书是一种商品,要获得,必须付费。
在传统的以书为中心的知识公共传播体系中,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我们并不加以区分。那就是,我们付费购买的到底是知识,还是书这堆纸。可能对于所有读者和所有作者来说,都会认为读者所付的费用是为知识所付出的。先假设这一点成立。这一点很容易成立,因为,如果一叠纸,印满了无数随机的符号,可能称之为书不如称之为一叠废纸更为合适,显然一叠废纸远远低于一本书的价钱。
如果,这个社会只有作者和读者,那么这个问题就不存在了。偏偏有一种曾经非常伟大的机构,叫做图书馆。图书馆的作用肯定不仅局限于藏书以储存知识,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图书馆提供了一种非常廉价的知识的公众传播模式。
那么,借阅与购买的区别在什么地方呢?每个借过书的人都有亲身体会。
首先,对读者来说,图书馆借阅书比购买书价格远为低廉。几乎所有的图书馆都可以免费或用低廉的费用办理借阅证,这样,每次就可以借阅出一定数量的书,显然,这个费用远远低于购买的费用。可能每年维持借阅证所需的费用还不及一本书。这个区别,可能促使图书馆在知识的传播中,特别是校园的传播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我们都有过临时需要一部大部头的参考书,盘算着购买不划算,而向图书馆借阅的经历。可以这么说,如果仅靠购买,购买力比较弱的学生显然是不可能做到博览群书的,多亏了图书馆。
其次,图书馆是不方便的。这个不方便首先是距离的不方便,试想,如果案头上有一本书,和图书馆有一本书,需要看的时候哪个更方便?其次是时间上的不方便,图书馆的每本书的数量是有限的,不能任意借阅,可能很多热门的书需要排很久的队才能得以一览。然后,最为不方便的是,由于资金场地保管成本等诸多方面的原因,图书馆的书是有限的,我们都有过在图书馆寻觅一本需要的书而不得的经历。这个区别也是很重要的,当我们觉得一本书有长久存留的价值,有随时翻阅的必要,甚至有可能图书馆没有收藏,我们就可能更乐意花钱买一本。(请教学经济学的同学,这是理性消费吗?)
但是,这一切都被网络和电子化的急速发展所改变。
先来看亚马逊的购买书的模式。购买亚马逊的电子书需要一个帐号,阅读需要一个专用的软件,读者需要做的是在亚马逊的网站上付费,购买,下载,阅读。这个过程非常简单,一如我们购买纸质书,唯一的不同是内容载体不同。记得我们那个假设吗?读者愿意购买的是内容,而不是一堆纸。
如果我们把传统的图书馆直接搬到网络上呢?这里,读者仍然可以花低廉的价格维护自己的阅读证,或者叫做阅读帐号。一旦拥有阅读帐号,读者就可以在图书馆的书中任意选择阅读。这里,传统图书馆不方便的缺点不见了,距离已经不是问题因为上网根本不需要出门,电子版也没有排队等待的问题,藏书量的问题也并不大,除了购买资金以外,储存保管的成本比传统图书馆低了很多。
对读者来说,上述图书馆模式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比较一下这种图书馆模式和亚马逊的购买图书的模式,唯一的不同可能就是从亚马逊获取一本书需要为这本书付费;而图书馆模式下,读者需要付费的是阅读资格。显然后者更为低廉。甚至,传统纸质书时代,作为读者,购买者的“拥有”和借阅者的“借阅”的区别,在网络时代已经不存在了。同样是获取书的内容(而非拥有一堆纸),电子图书馆显示出了强大的价格优势。
可是,为什么这类电子图书馆并没有那么兴盛呢?因为书的作者和出版者并不乐意。作者和出版者是非常依赖于书销售的收入的。如果上面描述的电子图书馆兴盛起来,无疑会对电子书的销售产生巨大的冲击。后果是作者和出版者的收入的锐减。对单一的作者和出版者来说,这是收入上的影响;对社会来说,影响却会更为严重,收入这一大写书动力的减小,会影响投身作者行业的人的数量,书的数量,以及书内容的质量。看看传播介质的改变对音乐行业的影响,你就知道我在说什么。
应对网络图书馆的需求,有一种比较好模式,那就是Google的电子图书馆计划。Google和许多的作者签订协议,付出一定的费用,购买书的电子化版权。然后将书制作成为电子版。当然Google为了保护作者的版权,有意的在书中空缺大量的页码,这被Google叫做预览,用古老的话说这叫做残本。这使得有意于阅读全本的读者,对不起,必须购买。
Google的计划看起来非常的完美。作者和出版者得到了应有的收入,因为Google和每个人签约每本书的时候会付出相当可观的费用。读者可以价格低廉的阅读,代价是看到的只是残本,还有旁边可能有点儿小豆腐块广告。对Google来说,广告是其收入的主要来源,大量的阅读会增加其广告的浏览量。对社会来说,似乎在电子书时代,又有了一种新的廉价的公众知识传播模式。
但是,显然Google的计划有明显的问题。
在纸质书时代,作者和出版者的收入是与书的销售量成正比的,书的销售量又肯定取决于书的内容是否优秀。这种激励模式鼓励作者将书写好,出版者将书校验排版好。在Google模式中,Google如果为一本书付出固定的费用,这种激励便不存在了。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Google可以根据点阅量对作者付费。但这同样存在问题,对于作者和出版者来说,残本中免费读者能预览的内容是一个需要拿捏的非常重要的问题。即便Google愿意根据点阅量持续付费,想必这个费用也是低廉的。如果残本预览开放了80%的内容,而1个用户阅览的许可所带来的Google付费的金额只是一本书价格的1%,作者会接受吗?对于Google来说,即便作者开放了80%的内容供读者免费预览,Google会为1个用户阅读的许可支付给作者和出版者一本书价格的1%吗?任何提高这个百分比的做法都会给Google带来巨大的资金问题。
更大的问题在于,对读者来说,Google计划提供的始终是残本,这是很痛苦的一个局面。(值得注意的是,虽然,Google会对无版权保护的书提供全本,但是期待一本近十年出版的书版权失效是多么不现实的事。)当然,在Google的计划中,读者可以通过付费获得有版权保护的书的全本,但是,这种模式和亚马逊卖书有什么不同呢?
所以,Google的计划针对网络图书馆的需求,并不是完美的解决之道。
实际上,现在,对于研究者、学生、以及有大量阅读需求的公众而言,形成了多么荒谬的局面。在纸质书加速消亡的年代,读者为了廉价的获取一本书,仍然必须承受距离和时间的双重折磨,去图书馆借书。那么,如果以后连纸质书都没有了,哪里还有图书馆呢?网络图书馆的路又在何方呢?
在网络时代,如何为书建立一种新的廉价的知识公共传播体系?这就是网络图书馆的困惑。显然,传统图书馆提供的廉价的知识公共传播体系显然对社会是有巨大推动作用的,我们身受其益。然而,在网络时代,传统的图书馆的模式却无法复制。那么,如何为书建立一种新的廉价的知识公共传播体系,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2010年8月12日
中国梦:梦与梦魔 zz
我觉得易中天老师这篇文章,可以让妄想从故纸堆里富国强民的人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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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梦:梦与梦魔
易中天
来源: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6e068a0100kiv4.html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6e068a0100kjd9.html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6e068a0100kkjj.html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6e068a0100klog.html
一切已死先辈们的传统,会像梦魔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
──卡尔?马克思
〇 刚刚学会与各国平等交往的“天朝国民”,却在屈辱中开始了“中国梦”。
有个问题想先问一下:世界上,真有“中国梦”吗?如果有,什么时候开始的?
恐怕得在鸦片战争之后。因为之前国人的心目中,只有“天下”,没有“中国”。外国人眼里的“中国”,在中国人这里是“天朝”;中国人说的“中国”,则或者指天下的地理中心,比如“夏者,中国之人也”(许慎《说文解字》);或者指天朝的政治中心,比如“刘备与(孙)权并力,共拒中国”(陈寿《三国志?鲁肃传》裴松之按语)。但无论哪一种,都跟我们现在讲的“中国”,不一个意思。
显然,现代意义上的“中国”,是国际社会之一员;传统意义上的“天下”,却是整个世界。天下的产权是天的,治权则属于天子。天子是“天之元子”,奉天承运,因天的授权而统治天下臣民。这个治权是遍及海内的,叫“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因此,东方和西方,在理论上都是天子的“王土”;华人和洋人,在理论上也都是天子的“王臣”。既然如此,又哪有什么中国和外国?也只有中央与地方、天朝与番邦。
番邦,就是“蛮夷之邦”。它的性质属于“邦国”,地位低于“天朝”。所以,其使节来华,见了天朝的皇帝,必须行三跪九叩之礼。皇帝说话的口气,也像对待自己的臣僚和子民。比如1793年乾隆皇帝给英国国王的文书,便开口就是“咨尔国王,远在重洋”,以及“具见尔国恭顺之诚,深为嘉许”云云。这些话在今天看来,真是哪跟哪呀!
但这就是鸦片战争之前中国人的“世界观”和“中国观”。甚至就在1840年,道光皇帝有关中英争端的上谕中,使用的仍然是“剿”、“抚”之类的字眼,就像当年大宋王朝之对待宋江、方腊。可是这种观念,1840年以后,就被西方列强的炮火炸得粉碎。《南京条约》规定,以后大清与别国公文来往,应该称为“照会”。意思很清楚,国与国是平等的,别老用居高临下的口气说话,也别老是把我们叫做“蛮夷”和“鬼子”。这真是一件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我们中国人,竟然是通过签订不平等条约,学会跟世界各国平等交往的。
然而接下来的却是屈辱。割地赔款,丧权辱国,这样的事不能尽数。但有两件,却不能不说,一是甲午战争(1895),二是巴黎和会(1919)。前者导致了戊戌变法(1898),后者导致了五四运动(1919)。比较而言,巴黎和会给国人的心理刺激,似乎又更大。因为被“蕞尔岛夷”(日本)打败,虽然耻辱,却毕竟是败了,不能不含着眼泪签那《马关条约》。可这回我们也是“战胜国”呀!当时,与会国的代表名额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国五名,二等国三名,三等国两名。中国政府几乎想都没想,就派出了五人组成的代表团。结果到了会上,才知道我们是“三等国”,只能派两名代表,连后来争到“二等国”待遇的巴西、比利时和塞尔维亚都不如,更不用说还可能要陪上一个山东。这真是奇耻大辱!
没办法,弱国无外交。惟一的出路,就是自强。
中国梦,开始了。
〇 只有政治文明、道德高尚,才配称为“强国”,也才能成为“强国”。
鸦片战争以后的“中国梦”,主旋律无疑是“强国”。这几乎全民的共识。问题是,何为“强大的国家”,我们又怎样才能“强大”?
值得庆幸的是,国人对此有不俗的认识。据 秦晖教授《晚清儒者的“引西救儒”》(2010年6月17日《南方周末》),晚清时期,中国知识界那些明白人,比如徐继畲、郭嵩焘、薛福成、谭嗣同等,都几乎一致认为,所谓“强国”,决不仅仅就是船坚炮利、财大气粗,更重要的,还是政治文明、道德高尚。因为只有政治文明、道德高尚,才配称为“强国”;也只有政治文明、道德高尚,才能成为“强国”。
这无疑堪称“远见卓识”。由于这样的见识,“中国梦”一开始就有了很高的起点。
剩下的问题是“怎么办”。
晚清这些有识之士的主张,是“像西方人那样实现儒家的政治理想”。他们认为,世界上最先进、最文明的,以前是中国,现在却是欧美。为什么?因为老祖宗创造的先进文化和先进理念,在秦汉以后被“败家子”们丢得精光,却在西方开花结果,大放异彩。比如虚君共和,不就是“民贵君轻”吗?竞选制度,不就是“选贤与(举)能”吗?国会议员,不就是“为民请命”的乡绅吗?美国总统华盛顿,不就是“禅让天下”的尧舜吗?所以说,“三代”(夏商周)已经不在中国,跑到欧美去了(仍请参看前引秦晖文)。
哈,看起来是很像,但经不起推敲。比如郭嵩焘说,英国因为“仁爱兼至”,所以“环海归心”,就未免“走火入魔”。谁不知道,英国那些海外殖民地,是他们抢来的、霸占的?又比如,他们说西方人彬彬有礼,西方社会井然有序,都是“礼乐教化”的结果,也是“自作多情”。西方人,什么时候学过周公那一套?再说了,所谓“讲礼让”,人家是“女士优先”,咱们是“领导先走”,一样吗?
何况还有不能“对号入座”的。三权分立,相当于什么呢?三省六部?政党轮替,相当于什么呢?改朝换代?还有宪法,又相当于什么呢?总不能说“四书五经”就是。至于参众两院,更是无可类比。
当然,我们不能苛求古人。相反,这些人在当时能有那样的见解,已经非常了不起。他们是中国梦最早的践行者。我们在致敬的时候,请不要忘记他们!
但同时,我们也不能不反思。我们要问,为什么这些先行者们,在开始自己“中国梦”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就是三皇五帝、汤武孔孟?也只有一个原因──传统的力量。马克思早就说过,任何人都不能随心所欲地创造自己的历史。一切已死先辈们的传统,会像梦魔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晚清的先贤们自然也不例外。
实际上,鸦片战争以后的中国梦,是有“底色”的。这个“底色”,就是我们的文化传统。因此,我们还要来回顾一下,此前的中国人,又曾经有过怎样的梦想。
〇 大同、小康、治世,是传统社会中国人的“天下梦”。
鸦片战争以前,中国人做的是“天下梦”。
天下梦与中国梦,有什么不同?中国梦,想的是“中国怎么样”;天下梦,想的是“人类怎么样”。前者是关于“国家”的愿景,后者是关于“社会”的理想。
那么,怎样的社会最理想?首先是“大同”,其次是“小康”。这两个概念,是儒家的经典《礼记》提出来的,在《礼运》篇。两者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大同”是“天下为公”,“小康”是“天下为家”。表现为权力的交接,政权的交替,前者是“禅让”,后者是“世袭”。显然,大同比小康好。所以,晚清很多人认为,美国式的共和联邦制,比君主立宪制好。君宪制当中,英国式的“虚君立宪”,又比日本式的“实君立宪”好。
当然,这不是统治者的想法。他们最希望的,是一成不变。万不得已,才学日本,至少得有个“万世一系”。总之,晚清时期,是统治者选择实君,维新派喜欢虚君,革命党主张共和。因为只有共和,才能真正走向“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
然而,历史上的所谓“大同之世”,毕竟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取而代之的,是“小康”。小康的特点是“家天下”。这当然比“公天下”差,但也还对付。至少在后世儒家眼里,比秦汉到明清好。因为小康时代实行的,是周公创立的制度,包括宗法制、封建制和礼乐制。宗法制是社会制度,封建制是政治制度,礼乐制是文化制度。社会、政治、文化,三位一体。一以贯之的,则是这样一种政治思想:以人为本,以德治国,以礼维持秩序,以乐保证和谐。这同样为儒家所推崇。不妨说,在儒家眼里,大同之世是无忧无虑,小康之世是有德有序。所以孔子说,实在不行,能回到东周,也不错(《论语?阳货》)。
遗憾的是,就连这个理想,也都成为泡影。中国社会不可逆转地进入了帝国时代。如果说“大同之世”实行的是“帝道”,“小康之世”实行的是“王道”,那么帝国时代实行的就是“霸道”。霸道,就是中央集权,国家专政,君主独裁。这是法家的那一套,即谭嗣同他们恨之入骨的“秦政”和“荀学”(《仁学》之二十九)。这时,“无忧无虑”是不可能了,“有德有序”也指望不上。能过上安生日子,就很不错。
因此帝国时代中国人想要的,是“治世”,也就是风调雨顺、政通人和、国泰民安。谁能帮我们实现这理想?除了老天爷,就是圣君、清官、侠客。最好能有好皇帝,其次有清官也不错。两个都没有,就只能寄希望于侠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如果连侠客也找不到,便只能去读武侠小说。这其实是越来越没有指望,难怪谭嗣同他们要痛心疾首了。
这就是传统社会中国人的天下梦:大同、小康、治世。它们寄托了理想,也表现出无奈。因为谁看得出来,这三个梦,是每下愈况,一蟹不如一蟹。但这没办法。理想不能实现,就只好打折扣。要想“不折不扣”,就只能从这“梦境”中走出来。
于是,1949年以后,中国人的梦,就有了新的版本。
〇 人民公社的梦想在“大同”,原则和构架却来自墨家。
新版本的主题,仍然是“大同”。
实际上,从国民党到共产党,从孙中山到毛泽东,“天下为公”四个字,何曾一日忘怀?只不过,有一个如何实现的问题,也有一个何时实现的问题。1949年后,中国大陆进入和平而统一的时代,毛泽东就觉得应该“只争朝夕”地做起来了。
于是便有了“人民公社”。这个“新生事物”,即便不是按照“大同”模式打造的,恐怕也有它挥之不去的影子。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这是财富“不必藏于己”(此处及以下引文均见《礼记?礼运》);社员参加集体生产,这是劳动“不必为己”;办食堂、学校、敬老院、幼儿园,定“五保户”,这是“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社员过着集体生活,自然“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村与村、社与社之间,当然都“讲信修睦”。至于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更是题中应有之意。就连“选贤与(举)能”,也部分地做到了,尽管只限于选生产队长。
人民公社的样板,是大寨。在当时的文艺作品中,大寨简直就是“人间天堂”:牛羊胖乎乎,新房齐崭崭;炕上花被窝,囤里粮冒尖。农民能过上这样的日子,当然“梦里也笑声甜”。只不过我有点纳闷:这种“银光闪闪喜气多”的景象,跟改革开放以后要建设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有什么两样呢?这里体现的,究竟是毛泽东思想,还是邓小平理论?也许,小康与大同,原本就息息相通、一脉相承吧!
因此我猜想,当毛泽东吟诵着“喜看稻菽千重浪,遍地英雄下夕烟”,或者大笔一挥写下“人民公社好”时,他眼前浮现的,便正是“大同之世”的美好图景。
然而我们不能说,毛泽东心目中的“大同”,就是儒家那个“理想社会”。人民公社的原则和构架,恐怕更多地来自墨家。墨家也是向往“大同之世”的。在墨家眼里,那是一个“兼爱”而“尚同”的社会。它的分配原则,是自食其力,按劳取酬;它的人事制度,是各尽所能,机会均等;它的人际关系,是相亲相爱,互利互助。这,就是“兼爱”。至于组织纪律,则是个人服从团体,下级服从上级。“上之所是,必亦是之;上之所非,必亦非之”(《墨子?尚同》)。巨子(领袖)一声令下,墨者(门徒)“赴火蹈刀,死不旋踵”(《淮南子?泰族训》)。这,就是“尚同”。所有这些,不都是“公社的原则”吗?
甚至就连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干部参加劳动,知识分子与工农群众相结合等等,在墨家那里都有。墨子自己,粗茶淡饭,草鞋布衣,劳作不止。他的学生,更是晴天一身汗,雨天一身泥,手脚长满老茧,肌肉鼓鼓,面黑如炭,活像当年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所以我曾半开玩笑地说,墨子恐怕是个“社会主义者”(拙著《我山之石》,广西师大出版社)。至少,他比孔孟、老庄、商韩,都更“草根”。他的思想,也更贴近下层人民和弱势群体。何况秦汉以后,墨家还变成了“地下党”。农民出身又领导革命的毛泽东,与之产生共鸣,或者心照不宣,一点都不奇怪。
法家那一套,既适用于“强国”,又适用于“阶级斗争”。
奇怪的是毛泽东自己并不这么说。他的说法,是“马克思加秦始皇”。
所谓“马克思加秦始皇”,就是“社会主义加法家路线”。这就又与晚清诸人迥异。他们的主张,可是“孔夫子加华盛顿”,即“资本主义加儒家理想”。更重要的是,他们对法家,对秦始皇,恨得咬牙切齿。谭嗣同就说:“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二千年来之学,荀学也,皆乡愿也。”(《仁学》之二十九)他还认为,就是这一套,害得我们在世界各国眼里,变成了“蛮夷”。长此以往,还会变成猿猴、猪狗、蛤蟆、河蚌(《仁学》之三十五)。法家和秦政,怎么要得?
谭嗣同的这些话,毛泽东不会不知道。何况先秦诸子中,法家可是最现实、最功利、最没有梦想的。社会主义也好,人民公社也好,与法家何干呢?
是不相干。但“强国梦”,与法家相干。
法家是主张强国的,而且能够强国。当年秦国的崛起,就是证明。实际上法家的那一套,确实管用。它对内有利于巩固政权,对外有利于国际竞争。这就很能打动毛泽东。因为毛泽东的“中国梦”,包含着两个内容──天下为公的“大同梦”,富国强兵的“强国梦”。前者考虑的是社会的命运,后者考虑的是国家的前途。这两个问题,都是他要考虑的。他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者,不会只考虑“中国怎么样”。他也不是空想的社会主义者,因此又必须考虑“中国怎么样”。中国必须怎么样?强大。谁能让我们强大?儒家能吗?墨家能吗?道家能吗?不能。谁能?法家。
何况法家的哲学,还是“斗争的哲学”。先秦诸子,墨家讲逻辑,其他三家讲矛盾。但儒家讲矛盾的统一,道家讲矛盾的转化。讲斗争的,就是法家。而且,法家讲的斗争,还是水火不容、你死我活的,不是东风压倒西风,便是西风压倒东风。这很符合毛泽东的思想,也很对他的脾气。他,可是认为与天、与地、与人奋斗,“其乐无穷”的。
更重要的是,这种哲学能够为“阶级斗争”的纲领服务。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说,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毛泽东认为,这是“唯物史观”的精髓,也是颠扑不破的“真理”。既然如此,无论强国,还是大同,都必须搞阶级斗争。“马克思”和“秦始皇”,就这样走到了一起。
毛泽东的这些想法,在所谓“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结果,则如众所周知,强国梦没有实现,国民经济反而到了崩溃的边缘;大同梦也没有实现,反倒是“党、国家和人民遭到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这可真是南其辕而北其辙。
人民公社破产了,文化革命失败了。留下的,是一堆问题。虽然我们“不以成败论英雄”,但其中的教训,难道不该反思吗?
〇 没有个人,没有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就没有共产主义。
表面上看,人民公社和文化革命,是两码事。但内在的联系,却很清楚。人民公社的特点,是“一大二公”。文化革命的口号之一,是“破私立公”。一大二公,破私立公,天下为公,一以贯之的,不就是一个“公”字吗?
当然也有差别。传统意义上的“天下为公”,主要讲的是权力问题,即“政权乃天下之公器”。毛泽东,却似乎还要把财产和心灵都“归公”,都“公有化”。这才有了城里的“公私合营”,乡下的“集体所有”;也才有了“文革”当中的斗私批修,破私立公,灵魂深处闹革命,狠斗私字一闪念。
然而马恩却是重视个人权利和个体自由的。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宣称,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前提,就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在《共产党宣言》里,他们更是把共产主义社会界定为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也就是说,没有个人,没有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就没有共产主义。
由此可见,取消个人权利,限制个体自由,决非马克思主义,只能是法家的主张。法家甚至认为,一个国家,除了君主和官吏,只能允许两种人存在,这就是农民和战士。因为农民可以种田,战士可以打仗。显然,在他们眼里,人民不是人,是工具和武器。工具和武器,又要什么权利,讲什么自由?
法家不讲的,儒家也不在意。据 金观涛先生检索,民主、共和这些概念,很早就进入了中国;而个人、个性这些概念,则要到五四以后才为国人知晓(请参看秦晖《晚清儒者的“引西救儒”》)。显然,这与我们的文化传统有关。毕竟,中国文化是以“群体意识”为思想内核的(请参看邓晓芒、易中天《黄与蓝的交响》)。所以,儒墨两家的“大同”也好,法家的“强国”也好,都不讲个人权利和个体自由,法家甚至还要剥夺。
这就只能让人苦笑。前面说过,从晚清的有识之士,到后来的革命党人,都认为美国的制度最好,英国次之,日本又再次。因为美国的制度,最接近“大同”。但不知是否有人想过,美国,恰恰最“个人主义”。没有所谓“个人主义”,就没有《独立宣言》,也不会有《联邦宪法》,更不会有“美利坚合众国”。个人,是可以忽略的吗?
幸亏还有道家。
道家也讲“大同”,但与儒墨两家有别。儒家的“大同”,是领导海选、权力禅让的“尧舜之世”。墨家的“大同”,是村长领着大家干活,有意见逐级向上反映的“人民公社”。道家的“大同”,却是不要领导,或形同虚设。人民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想干嘛干嘛,爱怎么过就怎么过。用庄子的话说,就是“上如标枝,民如野鹿”(《庄子?天地》)。看来,同样是“大同”,道家是“个人主义”的,墨家是“集体主义”的,儒家则是“折衷主义”的(既要统一意志,又要个人自由)。这可真是“一个梦想,各自表述”。实现“中国梦”,我们并非只有一种传统可以借鉴,可以继承。
只可惜,道家的这个传统,被我们有意无意地忽略了。
〇 能够选择,敢于选择,就是成功。
说到这里,忽然想起一个故事。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社会上流行喇叭裤。某大学校方担心自己的学生受到“精神污染”,便在醒目处贴出标语进行规劝:喇叭裤能吹响向四个现代化进军的号角吗?学生们则在标语下面贴了张纸条:请问什么裤吹得响?
这事发生在改革开放之初,听说的人也大多一笑了之。但十年以后,却有了别样的意义。因为改革开放头十年,胆子最大,步子最快,思想最解放,成就最显著,以至于全国人民争相学习仿效的地方,就是最先穿喇叭裤的地方。
我们知道,它的名字,叫广东。
作为“天高皇帝远”的南国省份,广东历来就是一个“自由散漫”的地方,也是一个“自作主张”的地方。“鸟语花香”的方言,“生搬硬造”的文字,“茹毛饮血”的饮食习惯,“花里胡哨”的奇装异服,所有这些,都让“中国之人”把广东看作“化外之地”。然而,正是这“教化不及,政令难达”的地方,在中国近代史上却有着非凡的表现,一次又一次地“敢为天下先”。这一回,只不过再次表现出“食头箸”的精神而已。
这当然不能归功于喇叭裤,却应该归功于广东对个人权利和个体自由,给予了最大限度的尊重。直到现在,广东也仍然是舆论最新锐、环境最宽松的地方。这才有了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广东经验”,有了关注民生、自由言说的“南方视角”。事实证明,尊重公民权利,保护个性自由,不是离“大同”更远,而是离“大同”更近。君子和而不同。没有了个体的差异,就不可能有“和谐”,还说什么“大同”呢?
但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更重要的是,我们为什么要有“中国梦”,我们又为什么要“强国”?如果国家强大以后,或者为了国家的强大,我们的人民,连话都不能随便说,饭都不能随便吃,衣服都不能随便穿,这样的“强国梦”,我们做它干什么?
国家富强,是为了人民幸福,而人民是由无数个“有生命的个人”组成的。没有个人,就没有人民;没有个人的幸福,就没有人民的幸福。这就首先要让全体国民,都成为“人格独立,意志自由”的人,充分地享有个人权利和个体自由。如果像法家主张的那样,把这些“个人”都变成既没有“独立人格”,又没有“自由意志”的齿轮和螺丝钉,那么,组装起来的,将是一架没有人性的机器,一架杀人的机器,毁灭人类的机器。大同梦也好,强国梦也好,全都将背离自己的初衷,走向自己的反面。
实际上,改革开放带来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公民获得了越来越多选择的自由。农民可以进城打工,工人可以下海经商,大学生可以自主择业,所有人都可以跳槽。当然,这些选择,未必都成功,也未必都主动。但能够选择,敢于选择,就是成功。
更何况,无论五四以后“我的婚姻我做主”,还是现在“我的职业我做主”,体现的都是这样一个原则:我是公民,是独立的个人。我的权利我主张,我的事情我做主!
这是何等伟大的解放啊!
〇 社会进步、国家富强和个人幸福,是当代中国人的中国梦。
与此同时,中国梦,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最根本的变化,是我们不但可以有国家的梦想,也可以有个人的梦想。比方说,自己的公司可以发展,自己的孩子可以出国,自己的工作可以调换,自己的户口可以迁移,甚至不过是自己的冤屈可以有地方申诉。但不管怎么说,我们不必“集体做梦”,也不必在同一个框架和范围内考虑“个人问题”。我们可以各想各的,甚至“同床异梦”。
其实,从天下为公的“大同梦”,到民富国强的“强国梦”,再到自我实现的“幸福梦”,可以说是一种必然。因为社会、国家、个人,原本就是三位一体的。社会不稳定,个人难发展;国家不强大,个人没前途。但,社会的进步,国家的富强,又归根结底是为了每个人的幸福,为了每个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背离了这个目标,则一切均无意义。天下梦,中国梦,个人梦,岂非互为前提,彼此成全?
弄清楚了这一点,我们就不难明白,为什么经过了那么多的努力,付出了那么大的代价,大同梦和强国梦,都未能很好地实现,甚至适得其反?就因为过去这两个梦,缺少了重要的一环──每个中国公民的“幸福梦”。我们总是想当然地认为,只要社会进步了,国家富强了,人民自然就幸福了,谁知事实并非如此。恰恰相反,只有把每个公民的幸福放在第一位,社会进步和国家富强,才真正成为可能。这是改革开放的实践让我们意识到的。
于是我们对“中国道路”,也就有了新的认识。
毫无疑问,中国必须走自己的路,也只能走自己的路。这就既要植根于我们的传统,又要跟得上世界的潮流。事实上,人类有共同的追求,也有共同的价值,比如真善美,比如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一旦认识这些价值,我们就会发现,曾经被“各自表述”的“天下梦”,其实不过“同一首歌”;而看似矛盾的儒墨道法,其实不难取长补短,为我所用。关键是,强国梦和幸福梦,融为一体了吗?
这就只能靠我们共同努力了。实际上,中国道路从来就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实践问题。实现“中国梦”,既要追求,又要反思,更要实践。只要有越来越多的践行者,只要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这个行列,我们就总有一天能够实现自己的梦想──社会进步、国家富强和个人幸福。
也许,这就是当代中国人的中国梦。
这个梦可以实现。
这个梦应该实现。
2010年7月24日 初稿
2010年7月25日 二稿
2010年7月26日 定稿
(本文写作过程中,承蒙陈明洋先生多次提出宝贵意见,特此致谢)
刊载于2010年8月5日《南方周末》第23版,责任编辑平客,发表时有删改。
全文完
迷信
这两天在网上一僧一道闹得很欢腾,最近又在读土摩托的长篇巨著《来自民间的叛逆》里面的一章,他在这叫做《旋转滑梯》的章里介绍了一个叫做曼森家族的邪教。这不禁让我想起迷信的问题。
什么是迷信,前两天看到一个说法很有意思,就是迷迷糊糊就信了,还没搞明白就信了。
这个说法是很有道理的。对于我们最狭义的迷信的领域,就是那些神神叨叨的事儿,可能由于人家故意不让你搞明白,比如用些“玄之又玄,众妙之门”之类的鬼话,或者是自己不愿意去搞明白,迷迷糊糊的就信了。这种迷信还是很常见的。
其实,对现在市面上流行的大部分迷信产品避免起来很容易。简单的说,需要有点儿逻辑思维能力和实证的精神就行了。但难的呢,逻辑思维能力的训练和实证的训练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即便训练好了,在复杂的时候还是会犯迷糊。总的来说,当遇到这种事,心里有根弦,能去主动的质问一句,XXX的定义是什么,XXX推到YYY的逻辑是怎么样的。不要人云亦云,有点儿独立思维的能力,这种迷信并不难避免。
有人说了,我能力不足,很多事情搞不明白,怎么办呢?举另外一个例子。我虽然学了四年物理,您说我搞懂了相对论没有,我老实说一点儿也不懂。但是我相信相对论应该是对的。这确实很迷信啊。但是,我的方法是,我可以信它但是我不用它。我不会像很多人那样没搞懂相对论就爱把事儿往相对论身上扯。对于神鬼也是一样的,你搞不懂没关系,但是搞不懂你别指望它帮你,也别觉得出事儿了就是神鬼在害你就行了。
可是,这种对迷信的说法也是有问题的。用这个说法去套生活中的很多事情,那迷信无处不在了。比如,我现在桌上摆着一瓶花露水,六神的。我确实不明白花露水是怎么制造的,但是我相信它是安全的,喷在我身上没有什么问题。你看,我迷迷糊糊的就信了,真是迷信了。生活中总会遇到这种事儿,自己不明白,但是不得不用,怎么办呢?
有办法,原则是,你要明白一件事儿,不一定要知道这件事儿的来龙去脉,只要判断这件事儿对不对,不对就别信就行了。很多时候判断对错比全须全尾儿的知道一件事儿要容易。(顺便说一句,计算机界最近有牛人写了一篇文章说自己证明了P!=NP,意思上异曲同工,不是学计算机的看不懂可以来问我)。
判断对错,第一个方法也是最不靠谱的方法就是相信权威。比如一瓶花露水,质检部门知道了对人体有害的一些物质是哪些,然后质检部门的人拿着样品去挨个检验一下,都不超标的话,这个玩意儿就应该没什么问题,要是质检部门认真负责的话,我们只需要看看质检部门的报告就行了。你看,我们并不需要知道花露水怎么被造出来的,检验这件事儿比明白花露水怎么造出来的要简单吧?这里,有一个关键,权威怎么能被相信,如果权威不是某部门是一个人呢,比如X大师?需要用到下面的方法。
第二个方法是按常识相信概率论。说实话,我也没看过花露水的质检报告。那我怎么又能确信花露水没什么危害呢?我确实不能100%的确信。但是,还是有办法,这里就要涉及点儿概率论了。我们按常识讲,一瓶花露水从设计配方、制样、反复试验、定期质检、大规模上市应用,得经过多少次手续呢~假设每个手续都有5%的失误,只有0.0000003125的概率这个东西还出现问题。
按这个说法,三鹿就不该出现三聚氰胺啊~其实这里的概率只能拿来算无心之失,而不能去算成心憋着坏害你的。你说车祸的概率不高啊,架不住有人成心拿车撞你啊。对人性的相信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第三个方法,还是最靠谱的,就是逻辑和实证。有这么一个问题,为什么说相信中医中药的人迷信了呢?花露水这个例子里,花露水并不需要有多大的“疗效”,只要没什么害处就行了,我擦它是为了有时候还挺凉快的。中医中药则不然,得有“疗效”,不然你吃它干嘛,挺苦的又贵白花钱。又回到刚才说的了,怎么才能相信一个东西对人身上的一件事儿有疗效呢?人这玩意儿太复杂了,别说你我搞不懂其机制,现在的世界上也没人能搞得全懂。但是又架不住概率论、逻辑和实证来显摆了。有人设计了一套东西,叫做临床试验,这玩儿还分I、II、III期(也有说是I、II、III、IV期)。利用概率论,就能在一个置信度下相信一个药是有疗效的。真正的有疗效的药是不怕这几期临床试验的。要查到一个药通过了几期临床试验是不难的一个事儿,自己查一下,中药有几个通过了III期临床试验的,我告诉你,个位数。
有人说,我吃中药有效果啊,特别好。这就是没有逻辑和实证的表现,你一个人说明什么问题,心理作用的疗效明显极了。一个证据怎么能被确信能用于支持一个问题,这件事儿能写一本书,小心翼翼的利用证据,才是实证的表现。临床试验里面的双盲设计和对照组设计就是小心翼翼的剔除掉心理作用的影响的。另外,说一句,对于效果特别好的中药,特别是中成药,要警惕,反正感冒类的中成药里没少放磺胺类药物。
肯定被绕迷糊了,心里骂这小子在说什么呢。总结一下,对一件事儿,要不迷信,就需要明白。能从逻辑和实证的角度明白一件事儿整个的来龙去脉是最好的;不行的话,信不信随便,但是别用;如果非要用,又不能明白整个来龙去脉,能判断一下对错也行。判断对错有几个方法,最好的还是逻辑和实证,次一点儿的是相信一下概率论,最次的是相信权威。
再插一句,看吧,我整篇并没有提到科学,可这整篇无不是在讲科学方法论那点儿事儿。
写作英文论文的一些心得zz
都是骗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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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济学新人来说,不管论文写几十页,除了倒霉的匿名审稿人之外,没人会花超过五分钟去读。那么合理的写作策略就是最大程度的节省读者的阅读时间,最有效的传递信息。具体而言,我力图达到以下目标:
1. 如果读者只有十秒钟,他也应该清楚地知道我干了什么,主要结果是什么,用了什么数据,贡献在哪里。
2. 如果读者有三十秒,他应该在得知以上信息的基础上,知道我是这么论证的,并且能够快速在三四十页的论文中准确地找到他想读的内容。
3. 如果读者有一分钟,他应该能知道80%的论文内容,并且觉得似乎应该多花两分钟再看看。
4. 如果读者有三分钟,他应该能准确地知道我在讨论的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准确地知道我的方法我的假设。如果我是一个推销员的话,我必须做到在三分钟内把最重要的卖点都说清楚了,说好了,至于读者买不买,那是另一回事了。
5. 如果读者是匿名审稿人,必须花几十分钟读论文的话,那我要做到最小化他的阅读负担,别把他老人家惹毛了。
如何达到以上目标呢?我总结的心得散见于各位大牛给年轻人的写作建议中,我只是把它们换成我的方式再表达出来。这些建议都宝贵,我读过不少于十遍,写作的时候更是隔三岔五拿出来对照一番,每次都有收获。Mankiew收集的建议在这里, Blattman收集了另一些在这里。
一、如果读者只有十秒,他只会读ABSTRACT. 这个东西极端重要,首先它是论文的第一段,读者这时候注意力还集中着,脑子还转着。一般而言,读者在读完三段以后注意力就散的差不多了,所以头三板斧(段)很重要。其次它一般也是论文的最后一段,读者读完这段才决定是不是往下看,大部分时候就不继续看了。
所以ABSTRACT要把所有重要的内容表述出来,不能超过150字。对empirical的论文来说,这段要包括研究的问题,使用的数据,identification,和所有重要的估计结果,带数字的。
有一回我把ABSTRACT写到150字了,觉得巨满意,简洁得不行,简直不能再多删一个字。后来去投稿,学报要求必须在100字以内,而且是网络提交,网页的对话框是设定好的,一超过100字就变红字,那是相当吝啬. 没办法,再重写。删啊删的,硬是砍掉了50多字,居然也没觉得损失什么内容。可见曾经自鸣得意的简介,如果再使劲儿逼一下,还是有三分之一多的水分。
要投出去的论文,不管是学报也好,JMP也好,应该尽量没有因为写作而造成的水分。
二、如果读者有30秒,他会在看完ABSTRACT之后迅速浏览论文的章节结构,这时候章节的标题怎么写就很重要了。
原则是:章节的标题要传递信息,除了Introduction和Conclusions之外,所有的标题都应该有内容。
比如,如果一个章节叫“Data”, 那就没有内容。如果叫“Data: CPS 1990-2000”,这就是有内容。或者删掉“data”这个词,直接用数据名称做标题,别担心,傻子也会知道那是数据名称,干嘛还非得写”DATA”这个词儿呢?
再比如写作估计结果时,如果那部分标题就叫”Results”, 那就没内容,或者叫“Effects of X on Y”,也没有内容。有内容的写法大概类似于“Higher X, Higher Y”。就像做slides的标题一样,每个标题都直陈了结果。
标题要用几个字来传递具体的信息,所以浏览一遍标题之后,读者就应该具体的知道更多的信息,并且能够准确的找到他感兴趣的内容在哪里,然后读下去。
如果标题仅仅是“data”,“Specifications”, “Identification”之类的单词,那就没有内容,那就是逼着读者往细了看。没人愿意被逼着往细了看,所以人家干脆不看。
三、如果读者有一分钟,他应该能读完这篇论文每一段的第一句话。每一段的第一句话都要“管用”,如果读者只读第一句话的话,我必须保证他不会错过最重要的内容。
具体操作上有三点:1)第一句坚决不是铺垫,然后第二句用什么HOWEVER转回来。又不是玩儿躲猫猫,没什么好转来转去的。第一句就是直接表达本段的意思,本段的其他内容都是细节,没有多于第一句所陈述的内容;2)第一句一定要短,不得不用从句的话,不用多于一个的从句,否则就没意思了;3)单句不成段。论文不是小说,更不是现代诗一路回车。
基本上读者能在一分钟内浏览完了每一个第一句,我论文80%的内容他就应该知道了,想再读的话,去读INTRODUCTION吧。
四、如果读者有三分钟的话,INTRODUCTION就是他要读的全部了。
这个相对简单多了,因为三分钟差不多能读一千字,周旋的余地能大很多。怎么写INTRODUCTION的经验之谈有很多,我不重复。我个人认为重要的方法有:1)不超过三页;2)文献尽量放在脚注中,第一不占地方,第二不阻隔遣词造句,一会儿一个括号一会儿一个人名的,看着和狗皮膏药似的,难看;3)先写要解释的现象本身,再写怎么解释的,最后谈贡献;4)不要出现类似“it is important”的字眼,一件事儿重要与否不取决于你自己说“这是重要的”,直接说事儿,让读者自己判断重要不重要。只有底气不足或者没话可说的人,才隔三岔五就来一句”it is important”,吆喝卖大力丸似的。
五、如果读者是审稿人,真的需要花几十分钟细读的话,写得好点儿,短点儿,短点儿,短点儿,短点儿,再短点儿。
我不相信这世上有“客观存在的真理”,不管你做的是物理化学还是社会科学,都不过是看问题的角度和论述的技巧。哈佛经济系给研究生的“第二写作定理”就是:你的论文质量只取决于你是怎么写的。再牛逼的想法,写砸了就是砸了,没救。(“第一写作定理”是:你的论文多半得不了诺贝尔奖。)
最让我受益的写作建议来自Deirdre McCloskey教授:写完每一句之后都紧接着问一个“SO WHAT?!”(那有如何呢?),然后往下接,如果接不下去,刚写完那句根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删掉。
最后一条我觉得非常有用的写论文建议来自David Romer教授,可以用五个短语概括:Just Write! Just Write! Just Write! Just Write! Just Write!
啥也别干,就是写,论文是写出来的,不是想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