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5日

网络图书馆的困惑

前两天在当当网一口气买了200多块钱的书,可能我是这个社会还残存的为数不多的纸质书的爱好者。当我在无情的嘲笑那些偏执的热爱CD胜过MP3的人的时候,我却是一个热爱纸质书超过电子书的人,真是很扭曲的一件事情。我能想到的唯一的借口是,很多优秀的纸质书,还没有电子版。但是这个理由不能用作解释我购买了全套的《明朝那些事儿》,这部著作不光有全本电子版,甚至这个全本是作者自己的官方网站公布的。

电子书来势的凶猛,让我相信,纸质书在不久的将来就会被基本淘汰,就像CD现在的窘境一样。看看亚马逊的电子书在美国节节上升的销量,你就可能会同意我这个判断。

其实,不论电子、纸质,都是承载书中内容的载体而已。这个载体的改变,对于我这样读书的人来说,其实并无大碍,需要改变的仅仅是阅读习惯而已。但是,这个改变,在可见的将来,却能够引起知识公共传播体系的深刻变革。

让我们来回顾一下近代以来,以书为中心的知识公共传播体系(言下之意,经验、口传身教等手段产生的知识传播不在此讨论之列)。

首先,对于作者来说,书是将自己的知识传播出去的重要手段,同时,必须注意的是,书能为作者带来收入,有时候这种收入才是作者写书的第一动力。

其次,对于读者来说,书是一种获取知识的重要手段,同时,必须注意的是书是一种商品,要获得,必须付费。

在传统的以书为中心的知识公共传播体系中,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我们并不加以区分。那就是,我们付费购买的到底是知识,还是书这堆纸。可能对于所有读者和所有作者来说,都会认为读者所付的费用是为知识所付出的。先假设这一点成立。这一点很容易成立,因为,如果一叠纸,印满了无数随机的符号,可能称之为书不如称之为一叠废纸更为合适,显然一叠废纸远远低于一本书的价钱。

如果,这个社会只有作者和读者,那么这个问题就不存在了。偏偏有一种曾经非常伟大的机构,叫做图书馆。图书馆的作用肯定不仅局限于藏书以储存知识,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图书馆提供了一种非常廉价的知识的公众传播模式。

那么,借阅与购买的区别在什么地方呢?每个借过书的人都有亲身体会。

首先,对读者来说,图书馆借阅书比购买书价格远为低廉。几乎所有的图书馆都可以免费或用低廉的费用办理借阅证,这样,每次就可以借阅出一定数量的书,显然,这个费用远远低于购买的费用。可能每年维持借阅证所需的费用还不及一本书。这个区别,可能促使图书馆在知识的传播中,特别是校园的传播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我们都有过临时需要一部大部头的参考书,盘算着购买不划算,而向图书馆借阅的经历。可以这么说,如果仅靠购买,购买力比较弱的学生显然是不可能做到博览群书的,多亏了图书馆。

其次,图书馆是不方便的。这个不方便首先是距离的不方便,试想,如果案头上有一本书,和图书馆有一本书,需要看的时候哪个更方便?其次是时间上的不方便,图书馆的每本书的数量是有限的,不能任意借阅,可能很多热门的书需要排很久的队才能得以一览。然后,最为不方便的是,由于资金场地保管成本等诸多方面的原因,图书馆的书是有限的,我们都有过在图书馆寻觅一本需要的书而不得的经历。这个区别也是很重要的,当我们觉得一本书有长久存留的价值,有随时翻阅的必要,甚至有可能图书馆没有收藏,我们就可能更乐意花钱买一本。(请教学经济学的同学,这是理性消费吗?)

但是,这一切都被网络和电子化的急速发展所改变。

先来看亚马逊的购买书的模式。购买亚马逊的电子书需要一个帐号,阅读需要一个专用的软件,读者需要做的是在亚马逊的网站上付费,购买,下载,阅读。这个过程非常简单,一如我们购买纸质书,唯一的不同是内容载体不同。记得我们那个假设吗?读者愿意购买的是内容,而不是一堆纸。

如果我们把传统的图书馆直接搬到网络上呢?这里,读者仍然可以花低廉的价格维护自己的阅读证,或者叫做阅读帐号。一旦拥有阅读帐号,读者就可以在图书馆的书中任意选择阅读。这里,传统图书馆不方便的缺点不见了,距离已经不是问题因为上网根本不需要出门,电子版也没有排队等待的问题,藏书量的问题也并不大,除了购买资金以外,储存保管的成本比传统图书馆低了很多。

对读者来说,上述图书馆模式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比较一下这种图书馆模式和亚马逊的购买图书的模式,唯一的不同可能就是从亚马逊获取一本书需要为这本书付费;而图书馆模式下,读者需要付费的是阅读资格。显然后者更为低廉。甚至,传统纸质书时代,作为读者,购买者的“拥有”和借阅者的“借阅”的区别,在网络时代已经不存在了。同样是获取书的内容(而非拥有一堆纸),电子图书馆显示出了强大的价格优势。

可是,为什么这类电子图书馆并没有那么兴盛呢?因为书的作者和出版者并不乐意。作者和出版者是非常依赖于书销售的收入的。如果上面描述的电子图书馆兴盛起来,无疑会对电子书的销售产生巨大的冲击。后果是作者和出版者的收入的锐减。对单一的作者和出版者来说,这是收入上的影响;对社会来说,影响却会更为严重,收入这一大写书动力的减小,会影响投身作者行业的人的数量,书的数量,以及书内容的质量。看看传播介质的改变对音乐行业的影响,你就知道我在说什么。

应对网络图书馆的需求,有一种比较好模式,那就是Google的电子图书馆计划。Google和许多的作者签订协议,付出一定的费用,购买书的电子化版权。然后将书制作成为电子版。当然Google为了保护作者的版权,有意的在书中空缺大量的页码,这被Google叫做预览,用古老的话说这叫做残本。这使得有意于阅读全本的读者,对不起,必须购买。

Google的计划看起来非常的完美。作者和出版者得到了应有的收入,因为Google和每个人签约每本书的时候会付出相当可观的费用。读者可以价格低廉的阅读,代价是看到的只是残本,还有旁边可能有点儿小豆腐块广告。对Google来说,广告是其收入的主要来源,大量的阅读会增加其广告的浏览量。对社会来说,似乎在电子书时代,又有了一种新的廉价的公众知识传播模式。

但是,显然Google的计划有明显的问题。

在纸质书时代,作者和出版者的收入是与书的销售量成正比的,书的销售量又肯定取决于书的内容是否优秀。这种激励模式鼓励作者将书写好,出版者将书校验排版好。在Google模式中,Google如果为一本书付出固定的费用,这种激励便不存在了。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Google可以根据点阅量对作者付费。但这同样存在问题,对于作者和出版者来说,残本中免费读者能预览的内容是一个需要拿捏的非常重要的问题。即便Google愿意根据点阅量持续付费,想必这个费用也是低廉的。如果残本预览开放了80%的内容,而1个用户阅览的许可所带来的Google付费的金额只是一本书价格的1%,作者会接受吗?对于Google来说,即便作者开放了80%的内容供读者免费预览,Google会为1个用户阅读的许可支付给作者和出版者一本书价格的1%吗?任何提高这个百分比的做法都会给Google带来巨大的资金问题。

更大的问题在于,对读者来说,Google计划提供的始终是残本,这是很痛苦的一个局面。(值得注意的是,虽然,Google会对无版权保护的书提供全本,但是期待一本近十年出版的书版权失效是多么不现实的事。)当然,在Google的计划中,读者可以通过付费获得有版权保护的书的全本,但是,这种模式和亚马逊卖书有什么不同呢?

所以,Google的计划针对网络图书馆的需求,并不是完美的解决之道。

实际上,现在,对于研究者、学生、以及有大量阅读需求的公众而言,形成了多么荒谬的局面。在纸质书加速消亡的年代,读者为了廉价的获取一本书,仍然必须承受距离和时间的双重折磨,去图书馆借书。那么,如果以后连纸质书都没有了,哪里还有图书馆呢?网络图书馆的路又在何方呢?

在网络时代,如何为书建立一种新的廉价的知识公共传播体系?这就是网络图书馆的困惑。显然,传统图书馆提供的廉价的知识公共传播体系显然对社会是有巨大推动作用的,我们身受其益。然而,在网络时代,传统的图书馆的模式却无法复制。那么,如何为书建立一种新的廉价的知识公共传播体系,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2010年8月12日

中国梦:梦与梦魔 zz

我觉得易中天老师这篇文章,可以让妄想从故纸堆里富国强民的人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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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梦:梦与梦魔

易中天 

来源: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6e068a0100kiv4.html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6e068a0100kjd9.html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6e068a0100kkjj.html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6e068a0100klog.html

一切已死先辈们的传统,会像梦魔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 

──卡尔?马克思 

刚刚学会与各国平等交往的“天朝国民”,却在屈辱中开始了“中国梦”。 

 有个问题想先问一下:世界上,真有“中国梦”吗?如果有,什么时候开始的? 

 恐怕得在鸦片战争之后。因为之前国人的心目中,只有“天下”,没有“中国”。外国人眼里的“中国”,在中国人这里是“天朝”;中国人说的“中国”,则或者指天下的地理中心,比如“夏者,中国之人也”(许慎《说文解字》);或者指天朝的政治中心,比如“刘备与(孙)权并力,共拒中国”(陈寿《三国志?鲁肃传》裴松之按语)。但无论哪一种,都跟我们现在讲的“中国”,不一个意思。 

 显然,现代意义上的“中国”,是国际社会之一员;传统意义上的“天下”,却是整个世界。天下的产权是天的,治权则属于天子。天子是“天之元子”,奉天承运,因天的授权而统治天下臣民。这个治权是遍及海内的,叫“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因此,东方和西方,在理论上都是天子的“王土”;华人和洋人,在理论上也都是天子的“王臣”。既然如此,又哪有什么中国和外国?也只有中央与地方、天朝与番邦。 

 番邦,就是“蛮夷之邦”。它的性质属于“邦国”,地位低于“天朝”。所以,其使节来华,见了天朝的皇帝,必须行三跪九叩之礼。皇帝说话的口气,也像对待自己的臣僚和子民。比如1793年乾隆皇帝给英国国王的文书,便开口就是“咨尔国王,远在重洋”,以及“具见尔国恭顺之诚,深为嘉许”云云。这些话在今天看来,真是哪跟哪呀! 

 但这就是鸦片战争之前中国人的“世界观”和“中国观”。甚至就在1840年,道光皇帝有关中英争端的上谕中,使用的仍然是“剿”、“抚”之类的字眼,就像当年大宋王朝之对待宋江、方腊。可是这种观念,1840年以后,就被西方列强的炮火炸得粉碎。《南京条约》规定,以后大清与别国公文来往,应该称为“照会”。意思很清楚,国与国是平等的,别老用居高临下的口气说话,也别老是把我们叫做“蛮夷”和“鬼子”。这真是一件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我们中国人,竟然是通过签订不平等条约,学会跟世界各国平等交往的。 

 然而接下来的却是屈辱。割地赔款,丧权辱国,这样的事不能尽数。但有两件,却不能不说,一是甲午战争(1895),二是巴黎和会(1919)。前者导致了戊戌变法(1898),后者导致了五四运动(1919)。比较而言,巴黎和会给国人的心理刺激,似乎又更大。因为被“蕞尔岛夷”(日本)打败,虽然耻辱,却毕竟是败了,不能不含着眼泪签那《马关条约》。可这回我们也是“战胜国”呀!当时,与会国的代表名额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国五名,二等国三名,三等国两名。中国政府几乎想都没想,就派出了五人组成的代表团。结果到了会上,才知道我们是“三等国”,只能派两名代表,连后来争到“二等国”待遇的巴西、比利时和塞尔维亚都不如,更不用说还可能要陪上一个山东。这真是奇耻大辱! 

 没办法,弱国无外交。惟一的出路,就是自强。 

 中国梦,开始了。 

只有政治文明、道德高尚,才配称为“强国”,也才能成为“强国”。 

 鸦片战争以后的“中国梦”,主旋律无疑是“强国”。这几乎全民的共识。问题是,何为“强大的国家”,我们又怎样才能“强大”? 

 值得庆幸的是,国人对此有不俗的认识。据 秦晖教授《晚清儒者的“引西救儒”》(2010年6月17日《南方周末》),晚清时期,中国知识界那些明白人,比如徐继畲、郭嵩焘、薛福成、谭嗣同等,都几乎一致认为,所谓“强国”,决不仅仅就是船坚炮利、财大气粗,更重要的,还是政治文明、道德高尚。因为只有政治文明、道德高尚,才配称为“强国”;也只有政治文明、道德高尚,才能成为“强国”。 

 这无疑堪称“远见卓识”。由于这样的见识,“中国梦”一开始就有了很高的起点。 

 剩下的问题是“怎么办”。 

 晚清这些有识之士的主张,是“像西方人那样实现儒家的政治理想”。他们认为,世界上最先进、最文明的,以前是中国,现在却是欧美。为什么?因为老祖宗创造的先进文化和先进理念,在秦汉以后被“败家子”们丢得精光,却在西方开花结果,大放异彩。比如虚君共和,不就是“民贵君轻”吗?竞选制度,不就是“选贤与(举)能”吗?国会议员,不就是“为民请命”的乡绅吗?美国总统华盛顿,不就是“禅让天下”的尧舜吗?所以说,“三代”(夏商周)已经不在中国,跑到欧美去了(仍请参看前引秦晖文)。 

 哈,看起来是很像,但经不起推敲。比如郭嵩焘说,英国因为“仁爱兼至”,所以“环海归心”,就未免“走火入魔”。谁不知道,英国那些海外殖民地,是他们抢来的、霸占的?又比如,他们说西方人彬彬有礼,西方社会井然有序,都是“礼乐教化”的结果,也是“自作多情”。西方人,什么时候学过周公那一套?再说了,所谓“讲礼让”,人家是“女士优先”,咱们是“领导先走”,一样吗? 

 何况还有不能“对号入座”的。三权分立,相当于什么呢?三省六部?政党轮替,相当于什么呢?改朝换代?还有宪法,又相当于什么呢?总不能说“四书五经”就是。至于参众两院,更是无可类比。 

 当然,我们不能苛求古人。相反,这些人在当时能有那样的见解,已经非常了不起。他们是中国梦最早的践行者。我们在致敬的时候,请不要忘记他们! 

 但同时,我们也不能不反思。我们要问,为什么这些先行者们,在开始自己“中国梦”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就是三皇五帝、汤武孔孟?也只有一个原因──传统的力量。马克思早就说过,任何人都不能随心所欲地创造自己的历史。一切已死先辈们的传统,会像梦魔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晚清的先贤们自然也不例外。 

 实际上,鸦片战争以后的中国梦,是有“底色”的。这个“底色”,就是我们的文化传统。因此,我们还要来回顾一下,此前的中国人,又曾经有过怎样的梦想。 

大同小康治世,是传统社会中国人的“天下梦”。 

 鸦片战争以前,中国人做的是“天下梦”。 

 天下梦与中国梦,有什么不同?中国梦,想的是“中国怎么样”;天下梦,想的是“人类怎么样”。前者是关于“国家”的愿景,后者是关于“社会”的理想。 

 那么,怎样的社会最理想?首先是“大同”,其次是“小康”。这两个概念,是儒家的经典《礼记》提出来的,在《礼运》篇。两者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大同”是“天下为公”,“小康”是“天下为家”。表现为权力的交接,政权的交替,前者是“禅让”,后者是“世袭”。显然,大同比小康好。所以,晚清很多人认为,美国式的共和联邦制,比君主立宪制好。君宪制当中,英国式的“虚君立宪”,又比日本式的“实君立宪”好。 

 当然,这不是统治者的想法。他们最希望的,是一成不变。万不得已,才学日本,至少得有个“万世一系”。总之,晚清时期,是统治者选择实君,维新派喜欢虚君,革命党主张共和。因为只有共和,才能真正走向“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 

 然而,历史上的所谓“大同之世”,毕竟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取而代之的,是“小康”。小康的特点是“家天下”。这当然比“公天下”差,但也还对付。至少在后世儒家眼里,比秦汉到明清好。因为小康时代实行的,是周公创立的制度,包括宗法制、封建制和礼乐制。宗法制是社会制度,封建制是政治制度,礼乐制是文化制度。社会、政治、文化,三位一体。一以贯之的,则是这样一种政治思想:以人为本,以德治国,以礼维持秩序,以乐保证和谐。这同样为儒家所推崇。不妨说,在儒家眼里,大同之世是无忧无虑,小康之世是有德有序。所以孔子说,实在不行,能回到东周,也不错(《论语?阳货》)。 

 遗憾的是,就连这个理想,也都成为泡影。中国社会不可逆转地进入了帝国时代。如果说“大同之世”实行的是“帝道”,“小康之世”实行的是“王道”,那么帝国时代实行的就是“霸道”。霸道,就是中央集权,国家专政,君主独裁。这是法家的那一套,即谭嗣同他们恨之入骨的“秦政”和“荀学”(《仁学》之二十九)。这时,“无忧无虑”是不可能了,“有德有序”也指望不上。能过上安生日子,就很不错。 

 因此帝国时代中国人想要的,是“治世”,也就是风调雨顺、政通人和、国泰民安。谁能帮我们实现这理想?除了老天爷,就是圣君、清官、侠客。最好能有好皇帝,其次有清官也不错。两个都没有,就只能寄希望于侠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如果连侠客也找不到,便只能去读武侠小说。这其实是越来越没有指望,难怪谭嗣同他们要痛心疾首了。 

 这就是传统社会中国人的天下梦:大同小康治世。它们寄托了理想,也表现出无奈。因为谁看得出来,这三个梦,是每下愈况,一蟹不如一蟹。但这没办法。理想不能实现,就只好打折扣。要想“不折不扣”,就只能从这“梦境”中走出来。 

 于是,1949年以后,中国人的梦,就有了新的版本。 

人民公社的梦想在“大同”,原则和构架却来自墨家。 

 新版本的主题,仍然是“大同”。 

 实际上,从国民党到共产党,从孙中山到毛泽东,“天下为公”四个字,何曾一日忘怀?只不过,有一个如何实现的问题,也有一个何时实现的问题。1949年后,中国大陆进入和平而统一的时代,毛泽东就觉得应该“只争朝夕”地做起来了。 

 于是便有了“人民公社”。这个“新生事物”,即便不是按照“大同”模式打造的,恐怕也有它挥之不去的影子。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这是财富“不必藏于己”(此处及以下引文均见《礼记?礼运》);社员参加集体生产,这是劳动“不必为己”;办食堂、学校、敬老院、幼儿园,定“五保户”,这是“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社员过着集体生活,自然“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村与村、社与社之间,当然都“讲信修睦”。至于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更是题中应有之意。就连“选贤与(举)能”,也部分地做到了,尽管只限于选生产队长。 

 人民公社的样板,是大寨。在当时的文艺作品中,大寨简直就是“人间天堂”:牛羊胖乎乎,新房齐崭崭;炕上花被窝,囤里粮冒尖。农民能过上这样的日子,当然“梦里也笑声甜”。只不过我有点纳闷:这种“银光闪闪喜气多”的景象,跟改革开放以后要建设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有什么两样呢?这里体现的,究竟是毛泽东思想,还是邓小平理论?也许,小康与大同,原本就息息相通、一脉相承吧! 

 因此我猜想,当毛泽东吟诵着“喜看稻菽千重浪,遍地英雄下夕烟”,或者大笔一挥写下“人民公社好”时,他眼前浮现的,便正是“大同之世”的美好图景。 

 然而我们不能说,毛泽东心目中的“大同”,就是儒家那个“理想社会”。人民公社的原则和构架,恐怕更多地来自墨家。墨家也是向往“大同之世”的。在墨家眼里,那是一个“兼爱”而“尚同”的社会。它的分配原则,是自食其力,按劳取酬;它的人事制度,是各尽所能,机会均等;它的人际关系,是相亲相爱,互利互助。这,就是“兼爱”。至于组织纪律,则是个人服从团体,下级服从上级。“上之所是,必亦是之;上之所非,必亦非之”(《墨子?尚同》)。巨子(领袖)一声令下,墨者(门徒)“赴火蹈刀,死不旋踵”(《淮南子?泰族训》)。这,就是“尚同”。所有这些,不都是“公社的原则”吗? 

 甚至就连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干部参加劳动,知识分子与工农群众相结合等等,在墨家那里都有。墨子自己,粗茶淡饭,草鞋布衣,劳作不止。他的学生,更是晴天一身汗,雨天一身泥,手脚长满老茧,肌肉鼓鼓,面黑如炭,活像当年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所以我曾半开玩笑地说,墨子恐怕是个“社会主义者”(拙著《我山之石》,广西师大出版社)。至少,他比孔孟、老庄、商韩,都更“草根”。他的思想,也更贴近下层人民和弱势群体。何况秦汉以后,墨家还变成了“地下党”。农民出身又领导革命的毛泽东,与之产生共鸣,或者心照不宣,一点都不奇怪。  

法家那一套,既适用于“强国”,又适用于“阶级斗争”。 

 奇怪的是毛泽东自己并不这么说。他的说法,是“马克思加秦始皇”。 

 所谓“马克思加秦始皇”,就是“社会主义加法家路线”。这就又与晚清诸人迥异。他们的主张,可是“孔夫子加华盛顿”,即“资本主义加儒家理想”。更重要的是,他们对法家,对秦始皇,恨得咬牙切齿。谭嗣同就说:“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二千年来之学,荀学也,皆乡愿也。”(《仁学》之二十九)他还认为,就是这一套,害得我们在世界各国眼里,变成了“蛮夷”。长此以往,还会变成猿猴、猪狗、蛤蟆、河蚌(《仁学》之三十五)。法家和秦政,怎么要得? 

 谭嗣同的这些话,毛泽东不会不知道。何况先秦诸子中,法家可是最现实、最功利、最没有梦想的。社会主义也好,人民公社也好,与法家何干呢? 

 是不相干。但“强国梦”,与法家相干。 

 法家是主张强国的,而且能够强国。当年秦国的崛起,就是证明。实际上法家的那一套,确实管用。它对内有利于巩固政权,对外有利于国际竞争。这就很能打动毛泽东。因为毛泽东的“中国梦”,包含着两个内容──天下为公的“大同梦”,富国强兵的“强国梦”。前者考虑的是社会的命运,后者考虑的是国家的前途。这两个问题,都是他要考虑的。他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者,不会只考虑“中国怎么样”。他也不是空想的社会主义者,因此又必须考虑“中国怎么样”。中国必须怎么样?强大。谁能让我们强大?儒家能吗?墨家能吗?道家能吗?不能。谁能?法家。 

 何况法家的哲学,还是“斗争的哲学”。先秦诸子,墨家讲逻辑,其他三家讲矛盾。但儒家讲矛盾的统一,道家讲矛盾的转化。讲斗争的,就是法家。而且,法家讲的斗争,还是水火不容、你死我活的,不是东风压倒西风,便是西风压倒东风。这很符合毛泽东的思想,也很对他的脾气。他,可是认为与天、与地、与人奋斗,“其乐无穷”的。 

 更重要的是,这种哲学能够为“阶级斗争”的纲领服务。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说,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毛泽东认为,这是“唯物史观”的精髓,也是颠扑不破的“真理”。既然如此,无论强国,还是大同,都必须搞阶级斗争。“马克思”和“秦始皇”,就这样走到了一起。 

 毛泽东的这些想法,在所谓“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结果,则如众所周知,强国梦没有实现,国民经济反而到了崩溃的边缘;大同梦也没有实现,反倒是“党、国家和人民遭到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这可真是南其辕而北其辙。 

 人民公社破产了,文化革命失败了。留下的,是一堆问题。虽然我们“不以成败论英雄”,但其中的教训,难道不该反思吗? 

没有个人,没有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就没有共产主义。 

 表面上看,人民公社和文化革命,是两码事。但内在的联系,却很清楚。人民公社的特点,是“一大二公”。文化革命的口号之一,是“破私立公”。一大二公,破私立公,天下为公,一以贯之的,不就是一个“公”字吗? 

 当然也有差别。传统意义上的“天下为公”,主要讲的是权力问题,即“政权乃天下之公器”。毛泽东,却似乎还要把财产心灵都“归公”,都“公有化”。这才有了城里的“公私合营”,乡下的“集体所有”;也才有了“文革”当中的斗私批修,破私立公,灵魂深处闹革命,狠斗私字一闪念。 

 然而马恩却是重视个人权利和个体自由的。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宣称,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前提,就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在《共产党宣言》里,他们更是把共产主义社会界定为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也就是说,没有个人,没有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就没有共产主义。 

 由此可见,取消个人权利,限制个体自由,决非马克思主义,只能是法家的主张。法家甚至认为,一个国家,除了君主和官吏,只能允许两种人存在,这就是农民和战士。因为农民可以种田,战士可以打仗。显然,在他们眼里,人民不是人,是工具和武器。工具和武器,又要什么权利,讲什么自由? 

 法家不讲的,儒家也不在意。据 金观涛先生检索,民主、共和这些概念,很早就进入了中国;而个人、个性这些概念,则要到五四以后才为国人知晓(请参看秦晖《晚清儒者的“引西救儒”》)。显然,这与我们的文化传统有关。毕竟,中国文化是以“群体意识”为思想内核的(请参看邓晓芒、易中天《黄与蓝的交响》)。所以,儒墨两家的“大同”也好,法家的“强国”也好,都不讲个人权利和个体自由,法家甚至还要剥夺。 

 这就只能让人苦笑。前面说过,从晚清的有识之士,到后来的革命党人,都认为美国的制度最好,英国次之,日本又再次。因为美国的制度,最接近“大同”。但不知是否有人想过,美国,恰恰最“个人主义”。没有所谓“个人主义”,就没有《独立宣言》,也不会有《联邦宪法》,更不会有“美利坚合众国”。个人,是可以忽略的吗? 

 幸亏还有道家。 

 道家也讲“大同”,但与儒墨两家有别。儒家的“大同”,是领导海选、权力禅让的“尧舜之世”。墨家的“大同”,是村长领着大家干活,有意见逐级向上反映的“人民公社”。道家的“大同”,却是不要领导,或形同虚设。人民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想干嘛干嘛,爱怎么过就怎么过。用庄子的话说,就是“上如标枝,民如野鹿”(《庄子?天地》)。看来,同样是“大同”,道家是“个人主义”的,墨家是“集体主义”的,儒家则是“折衷主义”的(既要统一意志,又要个人自由)。这可真是“一个梦想,各自表述”。实现“中国梦”,我们并非只有一种传统可以借鉴,可以继承。 

 只可惜,道家的这个传统,被我们有意无意地忽略了。 

能够选择,敢于选择,就是成功。 

 说到这里,忽然想起一个故事。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社会上流行喇叭裤。某大学校方担心自己的学生受到“精神污染”,便在醒目处贴出标语进行规劝:喇叭裤能吹响向四个现代化进军的号角吗?学生们则在标语下面贴了张纸条:请问什么裤吹得响? 

 这事发生在改革开放之初,听说的人也大多一笑了之。但十年以后,却有了别样的意义。因为改革开放头十年,胆子最大,步子最快,思想最解放,成就最显著,以至于全国人民争相学习仿效的地方,就是最先穿喇叭裤的地方。 

 我们知道,它的名字,叫广东。 

 作为“天高皇帝远”的南国省份,广东历来就是一个“自由散漫”的地方,也是一个“自作主张”的地方。“鸟语花香”的方言,“生搬硬造”的文字,“茹毛饮血”的饮食习惯,“花里胡哨”的奇装异服,所有这些,都让“中国之人”把广东看作“化外之地”。然而,正是这“教化不及,政令难达”的地方,在中国近代史上却有着非凡的表现,一次又一次地“敢为天下先”。这一回,只不过再次表现出“食头箸”的精神而已。 

 这当然不能归功于喇叭裤,却应该归功于广东对个人权利和个体自由,给予了最大限度的尊重。直到现在,广东也仍然是舆论最新锐、环境最宽松的地方。这才有了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广东经验”,有了关注民生、自由言说的“南方视角”。事实证明,尊重公民权利,保护个性自由,不是离“大同”更远,而是离“大同”更近。君子和而不同。没有了个体的差异,就不可能有“和谐”,还说什么“大同”呢? 

 但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更重要的是,我们为什么要有“中国梦”,我们又为什么要“强国”?如果国家强大以后,或者为了国家的强大,我们的人民,连话都不能随便说,饭都不能随便吃,衣服都不能随便穿,这样的“强国梦”,我们做它干什么? 

 国家富强,是为了人民幸福,而人民是由无数个“有生命的个人”组成的没有个人,就没有人民;没有个人的幸福,就没有人民的幸福。这就首先要让全体国民,都成为“人格独立,意志自由”的人,充分地享有个人权利和个体自由。如果像法家主张的那样,把这些“个人”都变成既没有“独立人格”,又没有“自由意志”的齿轮和螺丝钉,那么,组装起来的,将是一架没有人性的机器,一架杀人的机器,毁灭人类的机器。大同梦也好,强国梦也好,全都将背离自己的初衷,走向自己的反面。 

 实际上,改革开放带来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公民获得了越来越多选择的自由。农民可以进城打工,工人可以下海经商,大学生可以自主择业,所有人都可以跳槽。当然,这些选择,未必都成功,也未必都主动。但能够选择,敢于选择,就是成功。 

 更何况,无论五四以后“我的婚姻我做主”,还是现在“我的职业我做主”,体现的都是这样一个原则:我是公民,是独立的个人。我的权利我主张,我的事情我做主! 

 这是何等伟大的解放啊! 

社会进步、国家富强和个人幸福,是当代中国人的中国梦。 

 与此同时,中国梦,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最根本的变化,是我们不但可以有国家的梦想,也可以有个人的梦想。比方说,自己的公司可以发展,自己的孩子可以出国,自己的工作可以调换,自己的户口可以迁移,甚至不过是自己的冤屈可以有地方申诉。但不管怎么说,我们不必“集体做梦”,也不必在同一个框架和范围内考虑“个人问题”。我们可以各想各的,甚至“同床异梦”。 

 其实,从天下为公的“大同梦”,到民富国强的“强国梦”,再到自我实现的“幸福梦”,可以说是一种必然。因为社会、国家、个人,原本就是三位一体的。社会不稳定,个人难发展;国家不强大,个人没前途。但,社会的进步,国家的富强,又归根结底是为了每个人的幸福,为了每个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背离了这个目标,则一切均无意义。天下梦中国梦个人梦,岂非互为前提,彼此成全? 

 弄清楚了这一点,我们就不难明白,为什么经过了那么多的努力,付出了那么大的代价,大同梦和强国梦,都未能很好地实现,甚至适得其反?就因为过去这两个梦,缺少了重要的一环──每个中国公民的“幸福梦”。我们总是想当然地认为,只要社会进步了,国家富强了,人民自然就幸福了,谁知事实并非如此。恰恰相反,只有把每个公民的幸福放在第一位,社会进步和国家富强,才真正成为可能。这是改革开放的实践让我们意识到的。 

 于是我们对“中国道路”,也就有了新的认识。 

 毫无疑问,中国必须走自己的路,也只能走自己的路。这就既要植根于我们的传统,又要跟得上世界的潮流。事实上,人类有共同的追求,也有共同的价值,比如真善美,比如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一旦认识这些价值,我们就会发现,曾经被“各自表述”的“天下梦”,其实不过“同一首歌”;而看似矛盾的儒墨道法,其实不难取长补短,为我所用。关键是,强国梦和幸福梦,融为一体了吗? 

 这就只能靠我们共同努力了。实际上,中国道路从来就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实践问题。实现“中国梦”,既要追求,又要反思,更要实践。只要有越来越多的践行者,只要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这个行列,我们就总有一天能够实现自己的梦想──社会进步、国家富强和个人幸福。 

 也许,这就是当代中国人的中国梦。 

 这个梦可以实现。 

 这个梦应该实现。 

2010年7月24日 初稿 

2010年7月25日 二稿 

2010年7月26日 定稿 

(本文写作过程中,承蒙陈明洋先生多次提出宝贵意见,特此致谢) 

刊载于2010年8月5日《南方周末》第23版,责任编辑平客,发表时有删改。 

全文完

迷信

这两天在网上一僧一道闹得很欢腾,最近又在读土摩托的长篇巨著《来自民间的叛逆》里面的一章,他在这叫做《旋转滑梯》的章里介绍了一个叫做曼森家族的邪教。这不禁让我想起迷信的问题。

什么是迷信,前两天看到一个说法很有意思,就是迷迷糊糊就信了,还没搞明白就信了。

这个说法是很有道理的。对于我们最狭义的迷信的领域,就是那些神神叨叨的事儿,可能由于人家故意不让你搞明白,比如用些“玄之又玄,众妙之门”之类的鬼话,或者是自己不愿意去搞明白,迷迷糊糊的就信了。这种迷信还是很常见的。

其实,对现在市面上流行的大部分迷信产品避免起来很容易。简单的说,需要有点儿逻辑思维能力和实证的精神就行了。但难的呢,逻辑思维能力的训练和实证的训练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即便训练好了,在复杂的时候还是会犯迷糊。总的来说,当遇到这种事,心里有根弦,能去主动的质问一句,XXX的定义是什么,XXX推到YYY的逻辑是怎么样的。不要人云亦云,有点儿独立思维的能力,这种迷信并不难避免。

有人说了,我能力不足,很多事情搞不明白,怎么办呢?举另外一个例子。我虽然学了四年物理,您说我搞懂了相对论没有,我老实说一点儿也不懂。但是我相信相对论应该是对的。这确实很迷信啊。但是,我的方法是,我可以信它但是我不用它。我不会像很多人那样没搞懂相对论就爱把事儿往相对论身上扯。对于神鬼也是一样的,你搞不懂没关系,但是搞不懂你别指望它帮你,也别觉得出事儿了就是神鬼在害你就行了。

可是,这种对迷信的说法也是有问题的。用这个说法去套生活中的很多事情,那迷信无处不在了。比如,我现在桌上摆着一瓶花露水,六神的。我确实不明白花露水是怎么制造的,但是我相信它是安全的,喷在我身上没有什么问题。你看,我迷迷糊糊的就信了,真是迷信了。生活中总会遇到这种事儿,自己不明白,但是不得不用,怎么办呢?

有办法,原则是,你要明白一件事儿,不一定要知道这件事儿的来龙去脉,只要判断这件事儿对不对,不对就别信就行了。很多时候判断对错比全须全尾儿的知道一件事儿要容易。(顺便说一句,计算机界最近有牛人写了一篇文章说自己证明了P!=NP,意思上异曲同工,不是学计算机的看不懂可以来问我)。

判断对错,第一个方法也是最不靠谱的方法就是相信权威。比如一瓶花露水,质检部门知道了对人体有害的一些物质是哪些,然后质检部门的人拿着样品去挨个检验一下,都不超标的话,这个玩意儿就应该没什么问题,要是质检部门认真负责的话,我们只需要看看质检部门的报告就行了。你看,我们并不需要知道花露水怎么被造出来的,检验这件事儿比明白花露水怎么造出来的要简单吧?这里,有一个关键,权威怎么能被相信,如果权威不是某部门是一个人呢,比如X大师?需要用到下面的方法。

第二个方法是按常识相信概率论。说实话,我也没看过花露水的质检报告。那我怎么又能确信花露水没什么危害呢?我确实不能100%的确信。但是,还是有办法,这里就要涉及点儿概率论了。我们按常识讲,一瓶花露水从设计配方、制样、反复试验、定期质检、大规模上市应用,得经过多少次手续呢~假设每个手续都有5%的失误,只有0.0000003125的概率这个东西还出现问题。

按这个说法,三鹿就不该出现三聚氰胺啊~其实这里的概率只能拿来算无心之失,而不能去算成心憋着坏害你的。你说车祸的概率不高啊,架不住有人成心拿车撞你啊。对人性的相信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第三个方法,还是最靠谱的,就是逻辑和实证。有这么一个问题,为什么说相信中医中药的人迷信了呢?花露水这个例子里,花露水并不需要有多大的“疗效”,只要没什么害处就行了,我擦它是为了有时候还挺凉快的。中医中药则不然,得有“疗效”,不然你吃它干嘛,挺苦的又贵白花钱。又回到刚才说的了,怎么才能相信一个东西对人身上的一件事儿有疗效呢?人这玩意儿太复杂了,别说你我搞不懂其机制,现在的世界上也没人能搞得全懂。但是又架不住概率论、逻辑和实证来显摆了。有人设计了一套东西,叫做临床试验,这玩儿还分I、II、III期(也有说是I、II、III、IV期)。利用概率论,就能在一个置信度下相信一个药是有疗效的。真正的有疗效的药是不怕这几期临床试验的。要查到一个药通过了几期临床试验是不难的一个事儿,自己查一下,中药有几个通过了III期临床试验的,我告诉你,个位数。

有人说,我吃中药有效果啊,特别好。这就是没有逻辑和实证的表现,你一个人说明什么问题,心理作用的疗效明显极了。一个证据怎么能被确信能用于支持一个问题,这件事儿能写一本书,小心翼翼的利用证据,才是实证的表现。临床试验里面的双盲设计和对照组设计就是小心翼翼的剔除掉心理作用的影响的。另外,说一句,对于效果特别好的中药,特别是中成药,要警惕,反正感冒类的中成药里没少放磺胺类药物。

肯定被绕迷糊了,心里骂这小子在说什么呢。总结一下,对一件事儿,要不迷信,就需要明白。能从逻辑和实证的角度明白一件事儿整个的来龙去脉是最好的;不行的话,信不信随便,但是别用;如果非要用,又不能明白整个来龙去脉,能判断一下对错也行。判断对错有几个方法,最好的还是逻辑和实证,次一点儿的是相信一下概率论,最次的是相信权威。

再插一句,看吧,我整篇并没有提到科学,可这整篇无不是在讲科学方法论那点儿事儿。

写作英文论文的一些心得zz

写作英文论文的一些心得

都是骗人的

来源:

http://huajiadi.spaces.live.com/Blog/cns!CE0C860F2F8B85CA!3209.entry

对经济学新人来说,不管论文写几十页,除了倒霉的匿名审稿人之外,没人会花超过五分钟去读。那么合理的写作策略就是最大程度的节省读者的阅读时间,最有效的传递信息。具体而言,我力图达到以下目标:

1. 如果读者只有十秒钟,他也应该清楚地知道我干了什么,主要结果是什么,用了什么数据,贡献在哪里。

2. 如果读者有三十秒,他应该在得知以上信息的基础上,知道我是这么论证的,并且能够快速在三四十页的论文中准确地找到他想读的内容。

3. 如果读者有一分钟,他应该能知道80%的论文内容,并且觉得似乎应该多花两分钟再看看。

4. 如果读者有三分钟,他应该能准确地知道我在讨论的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准确地知道我的方法我的假设。如果我是一个推销员的话,我必须做到在三分钟内把最重要的卖点都说清楚了,说好了,至于读者买不买,那是另一回事了。

5. 如果读者是匿名审稿人,必须花几十分钟读论文的话,那我要做到最小化他的阅读负担,别把他老人家惹毛了。

如何达到以上目标呢?我总结的心得散见于各位大牛给年轻人的写作建议中,我只是把它们换成我的方式再表达出来。这些建议都宝贵,我读过不少于十遍,写作的时候更是隔三岔五拿出来对照一番,每次都有收获。Mankiew收集的建议在这里, Blattman收集了另一些在这里

一、如果读者只有十秒,他只会读ABSTRACT. 这个东西极端重要,首先它是论文的第一段,读者这时候注意力还集中着,脑子还转着。一般而言,读者在读完三段以后注意力就散的差不多了,所以头三板斧(段)很重要。其次它一般也是论文的最后一段,读者读完这段才决定是不是往下看,大部分时候就不继续看了。

所以ABSTRACT要把所有重要的内容表述出来,不能超过150字。对empirical的论文来说,这段要包括研究的问题,使用的数据,identification,和所有重要的估计结果,带数字的。

有一回我把ABSTRACT写到150字了,觉得巨满意,简洁得不行,简直不能再多删一个字。后来去投稿,学报要求必须在100字以内,而且是网络提交,网页的对话框是设定好的,一超过100字就变红字,那是相当吝啬. 没办法,再重写。删啊删的,硬是砍掉了50多字,居然也没觉得损失什么内容。可见曾经自鸣得意的简介,如果再使劲儿逼一下,还是有三分之一多的水分。

要投出去的论文,不管是学报也好,JMP也好,应该尽量没有因为写作而造成的水分。

二、如果读者有30秒,他会在看完ABSTRACT之后迅速浏览论文的章节结构,这时候章节的标题怎么写就很重要了。

原则是:章节的标题要传递信息,除了Introduction和Conclusions之外,所有的标题都应该有内容。

比如,如果一个章节叫“Data”, 那就没有内容。如果叫“Data: CPS 1990-2000”,这就是有内容。或者删掉“data”这个词,直接用数据名称做标题,别担心,傻子也会知道那是数据名称,干嘛还非得写”DATA”这个词儿呢?

再比如写作估计结果时,如果那部分标题就叫”Results”, 那就没内容,或者叫“Effects of X on Y”,也没有内容。有内容的写法大概类似于“Higher X, Higher Y”。就像做slides的标题一样,每个标题都直陈了结果。

标题要用几个字来传递具体的信息,所以浏览一遍标题之后,读者就应该具体的知道更多的信息,并且能够准确的找到他感兴趣的内容在哪里,然后读下去。

如果标题仅仅是“data”,“Specifications”, Identification”之类的单词,那就没有内容,那就是逼着读者往细了看。没人愿意被逼着往细了看,所以人家干脆不看。

三、如果读者有一分钟,他应该能读完这篇论文每一段的第一句话。每一段的第一句话都要“管用”,如果读者只读第一句话的话,我必须保证他不会错过最重要的内容。

具体操作上有三点:1)第一句坚决不是铺垫,然后第二句用什么HOWEVER转回来。又不是玩儿躲猫猫,没什么好转来转去的。第一句就是直接表达本段的意思,本段的其他内容都是细节,没有多于第一句所陈述的内容;2)第一句一定要短,不得不用从句的话,不用多于一个的从句,否则就没意思了;3)单句不成段。论文不是小说,更不是现代诗一路回车。

基本上读者能在一分钟内浏览完了每一个第一句,我论文80%的内容他就应该知道了,想再读的话,去读INTRODUCTION吧。

四、如果读者有三分钟的话,INTRODUCTION就是他要读的全部了。

这个相对简单多了,因为三分钟差不多能读一千字,周旋的余地能大很多。怎么写INTRODUCTION的经验之谈有很多,我不重复。我个人认为重要的方法有:1)不超过三页;2)文献尽量放在脚注中,第一不占地方,第二不阻隔遣词造句,一会儿一个括号一会儿一个人名的,看着和狗皮膏药似的,难看;3)先写要解释的现象本身,再写怎么解释的,最后谈贡献;4)不要出现类似“it is important”的字眼,一件事儿重要与否不取决于你自己说“这是重要的”,直接说事儿,让读者自己判断重要不重要。只有底气不足或者没话可说的人,才隔三岔五就来一句”it is important”,吆喝卖大力丸似的。

五、如果读者是审稿人,真的需要花几十分钟细读的话,写得好点儿,短点儿,短点儿,短点儿,短点儿,再短点儿。

我不相信这世上有“客观存在的真理”,不管你做的是物理化学还是社会科学,都不过是看问题的角度和论述的技巧。哈佛经济系给研究生的“第二写作定理”就是:你的论文质量只取决于你是怎么写的。再牛逼的想法,写砸了就是砸了,没救。(“第一写作定理”是:你的论文多半得不了诺贝尔奖。)

最让我受益的写作建议来自Deirdre McCloskey教授:写完每一句之后都紧接着问一个“SO WHAT?!”(那有如何呢?),然后往下接,如果接不下去,刚写完那句根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删掉。

最后一条我觉得非常有用的写论文建议来自David Romer教授,可以用五个短语概括:Just Write! Just Write! Just Write! Just Write! Just Write!

啥也别干,就是写,论文是写出来的,不是想出来的。

2010年8月8日

告别印象主义zz

这篇雄文不转不足以平民愤。写得太好了!这篇文章精确的指出了我对中国传统古籍感觉。

我上次读《老子》,我很想理解老子本人的原意,我想到的办法是去看看几千年来别人对《老子》的注解,但是最后放弃了,理由是老子本来就没把原意写得明白,其他人的注解必定是对老子原意的有意无意的臆测,甚至是故意借古人的观点来发表自己的观点。从实证主义看来,根本没有办法证明一个注释是否符合作者的原意,因为根本就没有一个可判断的标准。

举个例子,比如大家知道儒家经典被朱熹注解过一遍。孔子自己都没把观点表述清楚,几千年后的朱熹又怎么知道孔子的意思,那还不是朱熹自说自话,安个孔子的名字而已?

最可气的是,这帮“代圣人立言”的自己也不知道怎么把观点写清楚,给后代留下了无数模仿“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这种鬼话。

这样,缺乏逻辑与实证精神,光在形而上的领域打转的国学,就流于了千百年来的各说各话喃喃呓语。

所以,我看到醉钢琴老师追问朱熹“朱博导啊,能否定义一下什么是‘理’什么是‘气’?”感到无比解气。

当然我们要理解古人没有逻辑与实证的精神,但是,今天我们,特别是知识界,如果仍然缺乏这种精神,那真的是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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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印象主义》

来源:http://www.drunkpiano-liuyu.net/?p=621

Drunkpiano

《财经》

胡适真是个老小孩。晚年时有人去看他,谈话间引用古人名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他回应道:“为天地立心”是什么意思?你能给说清楚吗?你祖父还是个天文学家,以后这种说不清楚意思的东西就不要再说了。

我想象他说这话时候的神情,一脸的孩子气,有点不耐烦。一辈子死不悔改的实证主义者,最看不惯的就是含糊其辞。

回想我自己的经历,也常常这样不解风情。比如,读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样荡气回肠的千古名句时,我就忍不住困惑:这里的一、二、三后面的量词以及量词后面的名词是什么呢?以及,为什么是三生万物,而不是四生万物、五生万物、十生万物呢?又比如,儒学大师朱熹讨论先有理还是先有气:“此本无先后之可言,然必欲推其所从来,则需说先有是理。然理又非别为一物,即存乎是气之中,无是气,则是理亦无搭挂处。”读到这样的文字,我又会不识趣地想:朱博导啊,能否定义一下什么是“理”什么是“气”?

实证精神大约是中国文化里最缺乏根基的传统之一。据说中国人崇尚的是“意境美”,不屑于西方人把鼻子画成鼻子、眼睛画成眼睛的透视观,又据说中国人精于“整体主义”观,看不上那种“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认识论,于是在意境美和整体主义的感召下,在中国一切学问往往都被搞成了文学。伦理学、政治学、哲学就不说了,连医学也是如此,“肝属木,心属火,脾属土,肺属金,肾属水”,修辞真工整,意境真优美,可以直接入选《古代优秀诗歌选集》。

这种语义含糊、逻辑不详、论据朦胧的“印象主义”在今天中国的知识界界仍然大行其道。比如,这样的观点往往随处可见:“中国人只注重现世稳定,西方人才注重抽象权利”;“中国的小农文化根深蒂固,所以搞不了民主”;又比如,有一回我在美国参加一个学术会议,听见一位中国学者掷地有声地说:没错,文革的确带来很大的混乱,但是,我们中国人不怕乱!我们中国人就是热爱乱!台下的国际友人被感染得啪啪鼓掌。

而实证是什么呢?实证无非就是“推敲”二字,就是多问个“此话怎讲”以及“何以见得”。用科学的语言来讲,就是一讲逻辑,二讲论据。在讲求意境美的文化里追究逻辑和论据是讨人嫌的,主要是破坏气氛。人家在那翩翩起舞如痴如醉呢,你咳嗽一声说:这个这个,您的裤子拉链没有拉紧。

但是印象主义论断真的不需要推敲吗?学者Inglehart多年致力于各国观念调查,结果早在01年就有数据显示,对于“民主太优柔寡断,太多口水仗”这个判断,中国1000个随机受访者里有65%不同意,美国才61%;对于“有民主经济就会变糟”这个判断,中国人里74%不同意,与美国78%的数据相差无几。 可见奥黛丽·赫本在美国算个美人,在中国也算个美人。当然也有学者指出中国人很可能对民主的含义有误解,很多人以为多出几个包青天就是民主,但是从未见过鸭子跑听过鸭子叫,对鸭子到底长啥样有所误解亦属正常。何况又有研究显示,越来越多中国人从“程序和权利”的角度而不是“吃饱穿暖”的角度来理解民主的意义——越是受教育程度高、经济条件好的人越理解民主之普世含义,随着中国人教育、经济水平越来高,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文化不是司母戊大方鼎,两千前长什么样,两千年后挖出来还是那样。

再说“小农意识”。又有不识趣的学者通过对江苏12县的调查发现,这12个县的抽样农民里,82% 认为村支书应由选举产生,近60%认为最高领导人也应选举产生。多数被访者甚至坚持,即使选举带来混乱也不应放弃。至于市场经济,就调查当年来说(2000年),大多数农民支持市场经济,支持率比北京市民还高,可见这些这些小农真小农,急需长衫飘飘的知识分子们从天而降去启蒙去改造。

当然印象主义者很可能要说:这些数据可靠吗?不可能。好吧,人家走街串巷得来的数据还不如你一拍脑袋的感想靠谱,看来以后要比谁的学问更权威太简单了,就比谁的眉头更紧锁,要不比谁的风衣更飘逸也行。另外总有人说,论据论据,社会现象靠数据事例说得清吗?你这是科学主义。我想,现在要打倒一种思想真容易,在它后面加上“主义”二字即可宣布胜利。“主义”前再加上“帝国”,打击就更有力了。

一个简单的道理是:逻辑和论据当然不可能说清所有的社会现象,但是有逻辑和论据总比没有更好一些。中国近当代知识分子里我最爱的还是胡适和顾准,因为在一个几千年陶醉于“意境美”的文化里,他俩一个讲实证精神,一个讲经验主义。不狐假虎威,不故弄玄虚,倾心于“此话怎讲”和“何以见得”这样朴素的思维方式。当然他们因此也分外孤独,在其所处年代里,简直可以说是孤鸿哀鸣。今天的知识界是否好些了呢?我放眼望去,一堆人在玩前现代,另一堆人在玩后现代,独独中间那一望无际的空地上,仍然人迹罕至凄凉无比。

2010年8月6日

我看书剑恩仇录

书剑恩仇录是金庸的第一部小说,写得一般,其中大段的武功打斗我都是跳过不看的。

且不说小说写得怎么样,只说其中的人物,我对书中的主角陈家洛非常讨厌。原因是,他不但不保护香香公主,甚至还无耻的将香香公主送给乾隆,光是这一个行为就不枉“禽兽不如”四个字的批语。我自己在设想,如果我的老大是陈家洛,发生了香香公主这件事,我会立刻转头就走,离开陈家洛这个禽兽。有人会说,陈家洛为了国家为了人民为了天下苍生,这么做无可厚非。我不敢苟同。

先讲个故事,李敖当年在李敖有话说节目里面讲了一个故事,台湾白色恐怖的时候抓到一个gcd,gcd宁死不屈,这时候审讯的人就把gcd的女朋友抓到他面前,明确告诉他,如果你不招供,就把你女朋友当着你的面强奸。李敖问大家,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办?李敖的答案我记得是毫不犹豫的招供保护女友。并说,如果是真的gcd,就应该这么做,如果为了gc主义任由女朋友被人强奸而无动于衷,这种人还算真的gcd吗?

为什么呢?可以看到上面的故事里面,确实存在极大的道德困境,一边是爱人,一边是理想是主义。其实并非难回答,我们的老祖宗已经给出了答案,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不能齐家,如何平天下;不谈齐家,何以奢谈平天下?

根源是什么?是人性。胡适说,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凡是那些把人民、苍生挂在嘴边的主义都需要警惕,往往是这些主义最爱打着人民的旗号去侵犯剥夺个人的人性。凡是违背人性的主义都应该被唾弃。

所以,每次我看到电视上宣传某种所谓的“工作模范”,他们所谓“舍己为人”,所谓“舍小家顾大家”,有一万个理由坚持在工作岗位上,孩子病了父母病了都不回去照料,甚至加紧宣传说孩子父母因为没有及时得到照料产生了严重后果。每次看到这种人,我都在心里骂他们一万遍禽兽。更可唾骂的是,宣传中把这种极度没有人性的行为宣传为正面典型。呜呼~皆禽兽不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