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7日

看看这种奇谈妙论,咄咄怪事

新华网刊登了一篇《人民日报》的评论员文章《认真做好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我摘一段来分析给大家听: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6-11/27/content_5397778.htm 

   要坚持代表条件,严把思想政治素质关。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能够充分体现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能不能作为党的十七大代表,要看工作表现、议事能力,更重要的是要看思想政治素质。一是看能否模范遵守和贯彻党章,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体现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二是看能否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理解和认真贯彻中央的指示精神,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讲政治,顾大局,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三是看能否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敬业勤奋,在生产和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道德品质好,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四是看能否密切联系群众,受到群众拥护,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的职责。当前,要特别注意看学习贯彻《江泽民文选》和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态度和行动。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按照中央提出的条件,深入了解、全面掌握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表现,从推荐提名开始,层层把关,确保把那些广大党员和群众公认的优秀分子选为党的十七大代表。

首先看到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熟悉中国现代政治的人都会知道,这就相当于中国共产党党中央的文件。当然这里我不愿意把这篇评论员文章提那么高,因为这一段很幽默。

这一段话就讲了一个问题,作为一个中共十七大的代表需要什么资格。讲了四点。

最幽默的是第二点,“二是看能否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理解和认真贯彻中央的指示精神,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讲政治,顾大局,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开会是干什么的?开会是商讨问题的,一个党的代表大会就是商讨这个党的路线的。既然是商讨就要征求不同的意见,汇总起来。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也就是说,党中央说啥,大会就同意啥,党中央不说啥,大会也不讨论啥。那何必开代表大会嘛,开个学习会不是更好?这个代表大会不需要商讨嘛,党中央商讨好了下发全国学习就是了嘛,现在各种通讯如此之发达,一个学习大会用得着把大家都找来还非要说是代表大会吗?

哇瑟!快看第四条,要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好像我记得民主权利里面有提不同意见的权利也!我行使了提意见的权利就可能会没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而我完全不提意见,好像我又没有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那谁来告诉我,我怎样才能当上代表,我不是违反了第二条就是违反了第四条,哇瑟!真想看看这些代表都是什么三头六臂的人物,怎么把这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完成的。

拭目以待!

2006年11月21日

紧急通知!紧急通知!

去年鸡年禽流感鸡倒霉了,今年狗年狂犬病狗被杀得差不多了,同志们做好准备明年戒一年猪肉!!!

2006年11月20日

好玩的车

每次看到大街上跑的轿车,我就会想,一两个人坐车,干嘛要占一个车那么大的空间呢?随后我在两部电影,《达芬奇密码》和《加菲猫2》里面看到了这款小车,好漂亮啊,原来是奔驰旗下生产的城市精灵smart。现在这款车据说价格是10w人民币的样子,太贵了,要是国产之后能够降到6w人民币的样子,绝对很有市场!起码我有钱了我一定会买一个,太好玩了!想想你一个人开个这个小车在城市拥挤的路上穿梭,若入无人之境,那是一种什么感觉?哈哈

2006年11月18日

杂谈一周往事如烟

得到一个消息,小时候一个好朋友的妈妈被车撞成了植物人,他爸爸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我们都觉得他好苦,现在他妈妈又出事了,很难想象他怎么一边照顾他妈妈一边工作和一个人生活。我常常想我自己像一只学飞的鸟,每当飞不动的时候总有一个巢让我落下来休息,这就是爸爸妈妈的爱筑成的,现在我这个朋友失去了巢了,他要一个人飞了,我忽然意识到这对他来说是多么残酷。我们都还太年轻,他在年轻的岁月里却要承受这样的残酷。愿释迦牟尼、耶和华、安拉和一切的神保佑他和他的妈妈。我轻轻拭去两行眼泪。
 
spiral给我说她实验室某个师兄常常对着和她干,在背后讲她的坏话,怎么看她也觉得不顺眼。我开玩笑的给她出了些馊主意,但愿她没有用。看来我的馊主意让我得到报应了,我同组的师兄也开始对我看不顺眼了,当然我知道他为什么对我不顺眼,因为我什么都请示他,请示得极其详细。不顺眼就不顺眼吧,第一次做项目当然要详细地请示搞清楚状况,第二个项目你看我还请示不请示。
 
这周在为实验室买东西的时候,发现国外的高科技产品到了中国几乎价格翻倍,我隐隐约约看到了壁垒所在。技术落后没有办法,努力加油吧。
 
看了《碟中谍》三部,虽然每一部都有些bug存在,但是不失为好电影一部!错了,是三部。汤姆克鲁斯哪里很帅了?我觉得一般。谁能告诉我,第三部里面汤姆克鲁斯在上海的河边狂跑的时候嘴里除了叫“小心”另外一个词是什么?然后看《X-men》三部,第三部还没看,挺cool的。总的来说好莱坞的商业片像汉堡包,每个吃着都还不错,但是味道也单调了点儿。
 
实在是不想评论时局,忍不住要说两句,王岐山本来在sars的时候赢得了我的尊重,但是这厮昨天在香港大放厥词,说要解决北京的交通问题办法之一就是要北京的公交降价。我不知道那些挤得要死的像沙丁鱼罐头一样的车,降价了难道还能挤上去100个?靠!ry当年给我说,你能想到的大官们难道想不到?我曾经十分相信这些官员的智力,但是我现在开始相信我错了。
 
最后觉得台湾是个不错的地方,香港自从97以后就已经堕落了。台湾最近纷纷扰扰的,马英九努力了那么多年,从小帅哥都努力成满脸皱的老帅哥了,又快要不行了。在德先生那里,政治人物就是唱戏的,戏里周瑜打黄盖,不管真痛假痛,戏唱好了就对得起观众!(注意:押韵)。在海峡对岸的观众看得津津有味的,泡一壶茶,来一盘瓜子花生接到品。

2006年11月12日

看完达芬奇密码电影

看完《达·芬奇密码》这个电影,
 
1、因为时间长度的限制,故事虽然完整讲述了一遍,但是讲得过于简单,主要人物比如提彬爵士性格刻画不够好。
2、因为过于简单,省略了很多细节,很多有趣的对白和情节都被省略了,比较单调。
3、可能是由于宗教的原因,很多对宗教的分析,比如耶稣和约翰受洗的那幅图的解释就没有出现。实际上电影里出现的关于达芬奇的只有开始时候达芬奇的名画《蒙娜丽莎》和另外一幅,还有就是在提彬爵士那里看到的《最后的晚餐》,仅此而已。让人感觉为啥这个要叫做达芬奇密码呢?看过书的人知道,实际这个故事跟达芬奇关系密切。
4、可能还是由于宗教的原因,电影抛弃了书所想传达的神秘感和耶稣是个人不是神的思想。汤姆汉克斯最后说,耶稣是个神为什么他就不能也是个人不能能结婚生子呢?全看你怎么想。也就是说电影说,你认为耶稣是神就是神,你认为他是人就是人,这也是宗教改革后的基督教所传达的思想。
 
总的来说,就像对哈利波特的改编一样,电影没有书好玩。

2006年11月8日

转贴一篇,关于法律的

看着政府过不多久就勤勉的出台一些规章制度,搞得人心里很烦。比如前前前好久重庆出台的家庭上网要报备的规定,比如前前好久出台的网络视频要广电总局许可证的规定。不光是人心烦,还可能造成生灵涂炭,比如最近出台的养狗的规定,造成了多少狗的冤魂?谁知道那些老爷们在衙门里拍拍脑袋想出来的下一个规定是不是只能吃米饭,吃面条的一律枪毙呢。靠!下面这篇是转贴的一个牛人的文章,可以看看一个不经过讨论的不负责任的法律可以造成的后果。
 
 
老冰说过日本人有个天性就是不认真。干事特别顾前不顾后,脚踩西瓜皮,滑到哪儿算哪儿。

今天讲一个修改法律的事。日本人糊里糊涂修改了个法律,修改法律的时候大家都挺高兴,可立完了一执行才发现好像不是那么回事,刚刚修改完就得改。

一般来说日本人还是比较遵纪守法的。有句笑话说德国人只做法律容许的事,美国人不做法律不容许的事,而意大利人兴高采烈地专做法律禁止的事。这方面日本人和德国人差不多,一般人一般不干违法的事。

但有一个前提:没喝酒。日本人喜欢喝酒,酒量还不大,喝完了就不知道姥姥家在哪儿了,所以日本的酒后开车是个大问题。警察晚上经常在路口堵着抄靶子也没用,大家还是照喝照开。

警察也急了,鼓动议员们要搞个“严打”的法律,议员们也觉得警察的想法不错,起码出发点是好的对不对?一严打,治乱世用重刑,大家一害怕就都不喝酒,起码酒后不开车,这交通事故就少多了。这大家一起哄,就在2002年6月1日修改了《道路安全法》,加强了对酒后开车的处罚,还新加了一条“危险驾驶致伤致死罪”,就是说你知道酒后不能驾驶,还要喝完了去开车,那属于蓄意伤害,已经超出了事故的范围了。所以得严罚,最高可以判20年有期徒刑。

这看上去不错。但是法律挺有意思,一般执政党三心二意地提出,反对党半真半假地反对的法律一般不会出什么大事。而有两种法律特别可疑:一种是反对党坚决反对的,一种是反对党坚决不反对的。这次的《道路交通法》修正案正好就落在后面一种。

大家都知道日本是从1955年以来,除了很短一个时期以外,都是自民党一党执政。会不会有人以为自民党是不是想干什么都行,倒也不能那么说。甚至有时自民党要用钱来收买反对党使其法案在国会通过的。

会不会有人觉得奇怪:自民党是执政的多数党,他要通过个什么法案干吗要给反对党钱?直接表决不就行了吗?

不行,那叫强行表决,那不是民主主义,那只是票数暴力,多数票对少数票的暴力,不能说多了一票就能压死人。一个法案得经过审理过程,支持的反对的理由都拿到桌面上,最后大家经过妥协以后再表决。如果真的扯不清楚怎么办?那就拖拖呗,以后再说。真的“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的CASE毕竟是几乎没有的,大凡越是急着通过的法案,到后来的副作用就越大。

这次的修订《道路交通法》就是这样,本来的目的是想通过严打来减少酒后驾驶,这大家都不会反对,糊里糊涂都觉得好就通过了,没有仔细审议。反对党没有鸡蛋里面挑骨头,执政党也就不去看他到底弄了个什么玩意出来。结果留了一个意想不到的巨大漏洞,后果十分严重。

老冰在《车行鬼蜮》中提到过这个修订的《道路安全法》,那对老冰这号还没有犯法的人有威慑力,但是在已经犯法的情况下,它会诱发更加恶性犯罪的发生。

怎么回事呢?酒后开车撞了人了的情况,一旦被抓了现行,最高可能盼20年有期徒刑。而这时从现场逃跑,英语叫“HIT AND RUN”,日语叫“轹き逃げ”,这时的处罚是最高7年有期徒刑。所以一旦酒后开车撞了人,千万不能停,赶快跑,逃离现场以后再去投案自首(这里不包括那种完全的蓄意HIT AND RUN犯罪,只是从一般人的角度说话)。那警察就很难证明肇事者撞人时已经喝了酒。就只能按HIT AND RUN处理。

而撞了人并不是说一定就把人当场撞死了,很可能只是受了伤,这时候停下来报警投案,那被撞的人就可能得救。但肇事者一逃跑就会耽误抢救伤员的时机,使本来不是死亡事故的事故成了死亡事故。

1999年日本全国的HIT AND RUN事件是9000件。而到了4年以后的2003年,HIT AND RUN事件急剧增加到18000件,四年工夫翻了一倍。

登峰造极的案例好像是上个月发生在大阪一个案例,因为撞人的现场就有警察在场,无处可逃,肇事者才不得不停车,但是下车后的肇事者不是去事故现场,而是直冲旁边的便利商店,买了瓶清酒一口就是大半瓶下去掩盖掩盖,完了对警察说是除了交通事故,心情太紧张得喝点什么压压惊。你别看他做的那么拙劣,但是一旦被起诉警察就是不容易证明他确实是酒后驾驶。

调查调查肇事者的足迹,能弄清楚肇事者是否喝了酒,但是除了很极端的事例以外,警察很难证明肇事者在事发时血液里酒精含量超了标!也就无法以危险驾驶致死致伤罪对肇事者进行起诉。

到这时大家才想起来那个法律本身是不是就有问题了,这几天日本的所有传媒都在炒作这个内容,早不知道干吗去了。

凡事急不得,“欲速而不达”用在这里可能正合适。

2006年11月6日

google阳痿了?

google在江湖上甚有花名,以从不阳痿的雄威崛起于江湖。然而江湖险恶,非google之辈可知。半年前,google在我中华被XX屈服,复制了一个会软的供人XX一百遍啊一百遍,于是江湖传言有软googre和硬google之分。前两天收到线报,硬google会继续阳痿,把本来XX自己的事情推给软googre。今天再访google,发现google彻底阳痿,硬google已经不在,留下的只有一软到底的googre。
 
google中国大事:
1、google推出www.google.cn使用关键字屏蔽;
2、线报称www.google.com利用global load balance把含有某些中文关键字的搜索页面指向www.google.cn;(新闻链接)
3、今天无法直接访问www.google.com,将继续跟踪是否遭到“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