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易中天老师这篇文章,可以让妄想从故纸堆里富国强民的人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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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梦:梦与梦魔
易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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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已死先辈们的传统,会像梦魔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
──卡尔?马克思
〇 刚刚学会与各国平等交往的“天朝国民”,却在屈辱中开始了“中国梦”。
有个问题想先问一下:世界上,真有“中国梦”吗?如果有,什么时候开始的?
恐怕得在鸦片战争之后。因为之前国人的心目中,只有“天下”,没有“中国”。外国人眼里的“中国”,在中国人这里是“天朝”;中国人说的“中国”,则或者指天下的地理中心,比如“夏者,中国之人也”(许慎《说文解字》);或者指天朝的政治中心,比如“刘备与(孙)权并力,共拒中国”(陈寿《三国志?鲁肃传》裴松之按语)。但无论哪一种,都跟我们现在讲的“中国”,不一个意思。
显然,现代意义上的“中国”,是国际社会之一员;传统意义上的“天下”,却是整个世界。天下的产权是天的,治权则属于天子。天子是“天之元子”,奉天承运,因天的授权而统治天下臣民。这个治权是遍及海内的,叫“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因此,东方和西方,在理论上都是天子的“王土”;华人和洋人,在理论上也都是天子的“王臣”。既然如此,又哪有什么中国和外国?也只有中央与地方、天朝与番邦。
番邦,就是“蛮夷之邦”。它的性质属于“邦国”,地位低于“天朝”。所以,其使节来华,见了天朝的皇帝,必须行三跪九叩之礼。皇帝说话的口气,也像对待自己的臣僚和子民。比如1793年乾隆皇帝给英国国王的文书,便开口就是“咨尔国王,远在重洋”,以及“具见尔国恭顺之诚,深为嘉许”云云。这些话在今天看来,真是哪跟哪呀!
但这就是鸦片战争之前中国人的“世界观”和“中国观”。甚至就在1840年,道光皇帝有关中英争端的上谕中,使用的仍然是“剿”、“抚”之类的字眼,就像当年大宋王朝之对待宋江、方腊。可是这种观念,1840年以后,就被西方列强的炮火炸得粉碎。《南京条约》规定,以后大清与别国公文来往,应该称为“照会”。意思很清楚,国与国是平等的,别老用居高临下的口气说话,也别老是把我们叫做“蛮夷”和“鬼子”。这真是一件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我们中国人,竟然是通过签订不平等条约,学会跟世界各国平等交往的。
然而接下来的却是屈辱。割地赔款,丧权辱国,这样的事不能尽数。但有两件,却不能不说,一是甲午战争(1895),二是巴黎和会(1919)。前者导致了戊戌变法(1898),后者导致了五四运动(1919)。比较而言,巴黎和会给国人的心理刺激,似乎又更大。因为被“蕞尔岛夷”(日本)打败,虽然耻辱,却毕竟是败了,不能不含着眼泪签那《马关条约》。可这回我们也是“战胜国”呀!当时,与会国的代表名额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国五名,二等国三名,三等国两名。中国政府几乎想都没想,就派出了五人组成的代表团。结果到了会上,才知道我们是“三等国”,只能派两名代表,连后来争到“二等国”待遇的巴西、比利时和塞尔维亚都不如,更不用说还可能要陪上一个山东。这真是奇耻大辱!
没办法,弱国无外交。惟一的出路,就是自强。
中国梦,开始了。
〇 只有政治文明、道德高尚,才配称为“强国”,也才能成为“强国”。
鸦片战争以后的“中国梦”,主旋律无疑是“强国”。这几乎全民的共识。问题是,何为“强大的国家”,我们又怎样才能“强大”?
值得庆幸的是,国人对此有不俗的认识。据 秦晖教授《晚清儒者的“引西救儒”》(2010年6月17日《南方周末》),晚清时期,中国知识界那些明白人,比如徐继畲、郭嵩焘、薛福成、谭嗣同等,都几乎一致认为,所谓“强国”,决不仅仅就是船坚炮利、财大气粗,更重要的,还是政治文明、道德高尚。因为只有政治文明、道德高尚,才配称为“强国”;也只有政治文明、道德高尚,才能成为“强国”。
这无疑堪称“远见卓识”。由于这样的见识,“中国梦”一开始就有了很高的起点。
剩下的问题是“怎么办”。
晚清这些有识之士的主张,是“像西方人那样实现儒家的政治理想”。他们认为,世界上最先进、最文明的,以前是中国,现在却是欧美。为什么?因为老祖宗创造的先进文化和先进理念,在秦汉以后被“败家子”们丢得精光,却在西方开花结果,大放异彩。比如虚君共和,不就是“民贵君轻”吗?竞选制度,不就是“选贤与(举)能”吗?国会议员,不就是“为民请命”的乡绅吗?美国总统华盛顿,不就是“禅让天下”的尧舜吗?所以说,“三代”(夏商周)已经不在中国,跑到欧美去了(仍请参看前引秦晖文)。
哈,看起来是很像,但经不起推敲。比如郭嵩焘说,英国因为“仁爱兼至”,所以“环海归心”,就未免“走火入魔”。谁不知道,英国那些海外殖民地,是他们抢来的、霸占的?又比如,他们说西方人彬彬有礼,西方社会井然有序,都是“礼乐教化”的结果,也是“自作多情”。西方人,什么时候学过周公那一套?再说了,所谓“讲礼让”,人家是“女士优先”,咱们是“领导先走”,一样吗?
何况还有不能“对号入座”的。三权分立,相当于什么呢?三省六部?政党轮替,相当于什么呢?改朝换代?还有宪法,又相当于什么呢?总不能说“四书五经”就是。至于参众两院,更是无可类比。
当然,我们不能苛求古人。相反,这些人在当时能有那样的见解,已经非常了不起。他们是中国梦最早的践行者。我们在致敬的时候,请不要忘记他们!
但同时,我们也不能不反思。我们要问,为什么这些先行者们,在开始自己“中国梦”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就是三皇五帝、汤武孔孟?也只有一个原因──传统的力量。马克思早就说过,任何人都不能随心所欲地创造自己的历史。一切已死先辈们的传统,会像梦魔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晚清的先贤们自然也不例外。
实际上,鸦片战争以后的中国梦,是有“底色”的。这个“底色”,就是我们的文化传统。因此,我们还要来回顾一下,此前的中国人,又曾经有过怎样的梦想。
〇 大同、小康、治世,是传统社会中国人的“天下梦”。
鸦片战争以前,中国人做的是“天下梦”。
天下梦与中国梦,有什么不同?中国梦,想的是“中国怎么样”;天下梦,想的是“人类怎么样”。前者是关于“国家”的愿景,后者是关于“社会”的理想。
那么,怎样的社会最理想?首先是“大同”,其次是“小康”。这两个概念,是儒家的经典《礼记》提出来的,在《礼运》篇。两者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大同”是“天下为公”,“小康”是“天下为家”。表现为权力的交接,政权的交替,前者是“禅让”,后者是“世袭”。显然,大同比小康好。所以,晚清很多人认为,美国式的共和联邦制,比君主立宪制好。君宪制当中,英国式的“虚君立宪”,又比日本式的“实君立宪”好。
当然,这不是统治者的想法。他们最希望的,是一成不变。万不得已,才学日本,至少得有个“万世一系”。总之,晚清时期,是统治者选择实君,维新派喜欢虚君,革命党主张共和。因为只有共和,才能真正走向“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
然而,历史上的所谓“大同之世”,毕竟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取而代之的,是“小康”。小康的特点是“家天下”。这当然比“公天下”差,但也还对付。至少在后世儒家眼里,比秦汉到明清好。因为小康时代实行的,是周公创立的制度,包括宗法制、封建制和礼乐制。宗法制是社会制度,封建制是政治制度,礼乐制是文化制度。社会、政治、文化,三位一体。一以贯之的,则是这样一种政治思想:以人为本,以德治国,以礼维持秩序,以乐保证和谐。这同样为儒家所推崇。不妨说,在儒家眼里,大同之世是无忧无虑,小康之世是有德有序。所以孔子说,实在不行,能回到东周,也不错(《论语?阳货》)。
遗憾的是,就连这个理想,也都成为泡影。中国社会不可逆转地进入了帝国时代。如果说“大同之世”实行的是“帝道”,“小康之世”实行的是“王道”,那么帝国时代实行的就是“霸道”。霸道,就是中央集权,国家专政,君主独裁。这是法家的那一套,即谭嗣同他们恨之入骨的“秦政”和“荀学”(《仁学》之二十九)。这时,“无忧无虑”是不可能了,“有德有序”也指望不上。能过上安生日子,就很不错。
因此帝国时代中国人想要的,是“治世”,也就是风调雨顺、政通人和、国泰民安。谁能帮我们实现这理想?除了老天爷,就是圣君、清官、侠客。最好能有好皇帝,其次有清官也不错。两个都没有,就只能寄希望于侠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如果连侠客也找不到,便只能去读武侠小说。这其实是越来越没有指望,难怪谭嗣同他们要痛心疾首了。
这就是传统社会中国人的天下梦:大同、小康、治世。它们寄托了理想,也表现出无奈。因为谁看得出来,这三个梦,是每下愈况,一蟹不如一蟹。但这没办法。理想不能实现,就只好打折扣。要想“不折不扣”,就只能从这“梦境”中走出来。
于是,1949年以后,中国人的梦,就有了新的版本。
〇 人民公社的梦想在“大同”,原则和构架却来自墨家。
新版本的主题,仍然是“大同”。
实际上,从国民党到共产党,从孙中山到毛泽东,“天下为公”四个字,何曾一日忘怀?只不过,有一个如何实现的问题,也有一个何时实现的问题。1949年后,中国大陆进入和平而统一的时代,毛泽东就觉得应该“只争朝夕”地做起来了。
于是便有了“人民公社”。这个“新生事物”,即便不是按照“大同”模式打造的,恐怕也有它挥之不去的影子。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这是财富“不必藏于己”(此处及以下引文均见《礼记?礼运》);社员参加集体生产,这是劳动“不必为己”;办食堂、学校、敬老院、幼儿园,定“五保户”,这是“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社员过着集体生活,自然“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村与村、社与社之间,当然都“讲信修睦”。至于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更是题中应有之意。就连“选贤与(举)能”,也部分地做到了,尽管只限于选生产队长。
人民公社的样板,是大寨。在当时的文艺作品中,大寨简直就是“人间天堂”:牛羊胖乎乎,新房齐崭崭;炕上花被窝,囤里粮冒尖。农民能过上这样的日子,当然“梦里也笑声甜”。只不过我有点纳闷:这种“银光闪闪喜气多”的景象,跟改革开放以后要建设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有什么两样呢?这里体现的,究竟是毛泽东思想,还是邓小平理论?也许,小康与大同,原本就息息相通、一脉相承吧!
因此我猜想,当毛泽东吟诵着“喜看稻菽千重浪,遍地英雄下夕烟”,或者大笔一挥写下“人民公社好”时,他眼前浮现的,便正是“大同之世”的美好图景。
然而我们不能说,毛泽东心目中的“大同”,就是儒家那个“理想社会”。人民公社的原则和构架,恐怕更多地来自墨家。墨家也是向往“大同之世”的。在墨家眼里,那是一个“兼爱”而“尚同”的社会。它的分配原则,是自食其力,按劳取酬;它的人事制度,是各尽所能,机会均等;它的人际关系,是相亲相爱,互利互助。这,就是“兼爱”。至于组织纪律,则是个人服从团体,下级服从上级。“上之所是,必亦是之;上之所非,必亦非之”(《墨子?尚同》)。巨子(领袖)一声令下,墨者(门徒)“赴火蹈刀,死不旋踵”(《淮南子?泰族训》)。这,就是“尚同”。所有这些,不都是“公社的原则”吗?
甚至就连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干部参加劳动,知识分子与工农群众相结合等等,在墨家那里都有。墨子自己,粗茶淡饭,草鞋布衣,劳作不止。他的学生,更是晴天一身汗,雨天一身泥,手脚长满老茧,肌肉鼓鼓,面黑如炭,活像当年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所以我曾半开玩笑地说,墨子恐怕是个“社会主义者”(拙著《我山之石》,广西师大出版社)。至少,他比孔孟、老庄、商韩,都更“草根”。他的思想,也更贴近下层人民和弱势群体。何况秦汉以后,墨家还变成了“地下党”。农民出身又领导革命的毛泽东,与之产生共鸣,或者心照不宣,一点都不奇怪。
法家那一套,既适用于“强国”,又适用于“阶级斗争”。
奇怪的是毛泽东自己并不这么说。他的说法,是“马克思加秦始皇”。
所谓“马克思加秦始皇”,就是“社会主义加法家路线”。这就又与晚清诸人迥异。他们的主张,可是“孔夫子加华盛顿”,即“资本主义加儒家理想”。更重要的是,他们对法家,对秦始皇,恨得咬牙切齿。谭嗣同就说:“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二千年来之学,荀学也,皆乡愿也。”(《仁学》之二十九)他还认为,就是这一套,害得我们在世界各国眼里,变成了“蛮夷”。长此以往,还会变成猿猴、猪狗、蛤蟆、河蚌(《仁学》之三十五)。法家和秦政,怎么要得?
谭嗣同的这些话,毛泽东不会不知道。何况先秦诸子中,法家可是最现实、最功利、最没有梦想的。社会主义也好,人民公社也好,与法家何干呢?
是不相干。但“强国梦”,与法家相干。
法家是主张强国的,而且能够强国。当年秦国的崛起,就是证明。实际上法家的那一套,确实管用。它对内有利于巩固政权,对外有利于国际竞争。这就很能打动毛泽东。因为毛泽东的“中国梦”,包含着两个内容──天下为公的“大同梦”,富国强兵的“强国梦”。前者考虑的是社会的命运,后者考虑的是国家的前途。这两个问题,都是他要考虑的。他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者,不会只考虑“中国怎么样”。他也不是空想的社会主义者,因此又必须考虑“中国怎么样”。中国必须怎么样?强大。谁能让我们强大?儒家能吗?墨家能吗?道家能吗?不能。谁能?法家。
何况法家的哲学,还是“斗争的哲学”。先秦诸子,墨家讲逻辑,其他三家讲矛盾。但儒家讲矛盾的统一,道家讲矛盾的转化。讲斗争的,就是法家。而且,法家讲的斗争,还是水火不容、你死我活的,不是东风压倒西风,便是西风压倒东风。这很符合毛泽东的思想,也很对他的脾气。他,可是认为与天、与地、与人奋斗,“其乐无穷”的。
更重要的是,这种哲学能够为“阶级斗争”的纲领服务。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说,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毛泽东认为,这是“唯物史观”的精髓,也是颠扑不破的“真理”。既然如此,无论强国,还是大同,都必须搞阶级斗争。“马克思”和“秦始皇”,就这样走到了一起。
毛泽东的这些想法,在所谓“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结果,则如众所周知,强国梦没有实现,国民经济反而到了崩溃的边缘;大同梦也没有实现,反倒是“党、国家和人民遭到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这可真是南其辕而北其辙。
人民公社破产了,文化革命失败了。留下的,是一堆问题。虽然我们“不以成败论英雄”,但其中的教训,难道不该反思吗?
〇 没有个人,没有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就没有共产主义。
表面上看,人民公社和文化革命,是两码事。但内在的联系,却很清楚。人民公社的特点,是“一大二公”。文化革命的口号之一,是“破私立公”。一大二公,破私立公,天下为公,一以贯之的,不就是一个“公”字吗?
当然也有差别。传统意义上的“天下为公”,主要讲的是权力问题,即“政权乃天下之公器”。毛泽东,却似乎还要把财产和心灵都“归公”,都“公有化”。这才有了城里的“公私合营”,乡下的“集体所有”;也才有了“文革”当中的斗私批修,破私立公,灵魂深处闹革命,狠斗私字一闪念。
然而马恩却是重视个人权利和个体自由的。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宣称,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前提,就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在《共产党宣言》里,他们更是把共产主义社会界定为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也就是说,没有个人,没有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就没有共产主义。
由此可见,取消个人权利,限制个体自由,决非马克思主义,只能是法家的主张。法家甚至认为,一个国家,除了君主和官吏,只能允许两种人存在,这就是农民和战士。因为农民可以种田,战士可以打仗。显然,在他们眼里,人民不是人,是工具和武器。工具和武器,又要什么权利,讲什么自由?
法家不讲的,儒家也不在意。据 金观涛先生检索,民主、共和这些概念,很早就进入了中国;而个人、个性这些概念,则要到五四以后才为国人知晓(请参看秦晖《晚清儒者的“引西救儒”》)。显然,这与我们的文化传统有关。毕竟,中国文化是以“群体意识”为思想内核的(请参看邓晓芒、易中天《黄与蓝的交响》)。所以,儒墨两家的“大同”也好,法家的“强国”也好,都不讲个人权利和个体自由,法家甚至还要剥夺。
这就只能让人苦笑。前面说过,从晚清的有识之士,到后来的革命党人,都认为美国的制度最好,英国次之,日本又再次。因为美国的制度,最接近“大同”。但不知是否有人想过,美国,恰恰最“个人主义”。没有所谓“个人主义”,就没有《独立宣言》,也不会有《联邦宪法》,更不会有“美利坚合众国”。个人,是可以忽略的吗?
幸亏还有道家。
道家也讲“大同”,但与儒墨两家有别。儒家的“大同”,是领导海选、权力禅让的“尧舜之世”。墨家的“大同”,是村长领着大家干活,有意见逐级向上反映的“人民公社”。道家的“大同”,却是不要领导,或形同虚设。人民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想干嘛干嘛,爱怎么过就怎么过。用庄子的话说,就是“上如标枝,民如野鹿”(《庄子?天地》)。看来,同样是“大同”,道家是“个人主义”的,墨家是“集体主义”的,儒家则是“折衷主义”的(既要统一意志,又要个人自由)。这可真是“一个梦想,各自表述”。实现“中国梦”,我们并非只有一种传统可以借鉴,可以继承。
只可惜,道家的这个传统,被我们有意无意地忽略了。
〇 能够选择,敢于选择,就是成功。
说到这里,忽然想起一个故事。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社会上流行喇叭裤。某大学校方担心自己的学生受到“精神污染”,便在醒目处贴出标语进行规劝:喇叭裤能吹响向四个现代化进军的号角吗?学生们则在标语下面贴了张纸条:请问什么裤吹得响?
这事发生在改革开放之初,听说的人也大多一笑了之。但十年以后,却有了别样的意义。因为改革开放头十年,胆子最大,步子最快,思想最解放,成就最显著,以至于全国人民争相学习仿效的地方,就是最先穿喇叭裤的地方。
我们知道,它的名字,叫广东。
作为“天高皇帝远”的南国省份,广东历来就是一个“自由散漫”的地方,也是一个“自作主张”的地方。“鸟语花香”的方言,“生搬硬造”的文字,“茹毛饮血”的饮食习惯,“花里胡哨”的奇装异服,所有这些,都让“中国之人”把广东看作“化外之地”。然而,正是这“教化不及,政令难达”的地方,在中国近代史上却有着非凡的表现,一次又一次地“敢为天下先”。这一回,只不过再次表现出“食头箸”的精神而已。
这当然不能归功于喇叭裤,却应该归功于广东对个人权利和个体自由,给予了最大限度的尊重。直到现在,广东也仍然是舆论最新锐、环境最宽松的地方。这才有了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广东经验”,有了关注民生、自由言说的“南方视角”。事实证明,尊重公民权利,保护个性自由,不是离“大同”更远,而是离“大同”更近。君子和而不同。没有了个体的差异,就不可能有“和谐”,还说什么“大同”呢?
但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更重要的是,我们为什么要有“中国梦”,我们又为什么要“强国”?如果国家强大以后,或者为了国家的强大,我们的人民,连话都不能随便说,饭都不能随便吃,衣服都不能随便穿,这样的“强国梦”,我们做它干什么?
国家富强,是为了人民幸福,而人民是由无数个“有生命的个人”组成的。没有个人,就没有人民;没有个人的幸福,就没有人民的幸福。这就首先要让全体国民,都成为“人格独立,意志自由”的人,充分地享有个人权利和个体自由。如果像法家主张的那样,把这些“个人”都变成既没有“独立人格”,又没有“自由意志”的齿轮和螺丝钉,那么,组装起来的,将是一架没有人性的机器,一架杀人的机器,毁灭人类的机器。大同梦也好,强国梦也好,全都将背离自己的初衷,走向自己的反面。
实际上,改革开放带来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公民获得了越来越多选择的自由。农民可以进城打工,工人可以下海经商,大学生可以自主择业,所有人都可以跳槽。当然,这些选择,未必都成功,也未必都主动。但能够选择,敢于选择,就是成功。
更何况,无论五四以后“我的婚姻我做主”,还是现在“我的职业我做主”,体现的都是这样一个原则:我是公民,是独立的个人。我的权利我主张,我的事情我做主!
这是何等伟大的解放啊!
〇 社会进步、国家富强和个人幸福,是当代中国人的中国梦。
与此同时,中国梦,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最根本的变化,是我们不但可以有国家的梦想,也可以有个人的梦想。比方说,自己的公司可以发展,自己的孩子可以出国,自己的工作可以调换,自己的户口可以迁移,甚至不过是自己的冤屈可以有地方申诉。但不管怎么说,我们不必“集体做梦”,也不必在同一个框架和范围内考虑“个人问题”。我们可以各想各的,甚至“同床异梦”。
其实,从天下为公的“大同梦”,到民富国强的“强国梦”,再到自我实现的“幸福梦”,可以说是一种必然。因为社会、国家、个人,原本就是三位一体的。社会不稳定,个人难发展;国家不强大,个人没前途。但,社会的进步,国家的富强,又归根结底是为了每个人的幸福,为了每个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背离了这个目标,则一切均无意义。天下梦,中国梦,个人梦,岂非互为前提,彼此成全?
弄清楚了这一点,我们就不难明白,为什么经过了那么多的努力,付出了那么大的代价,大同梦和强国梦,都未能很好地实现,甚至适得其反?就因为过去这两个梦,缺少了重要的一环──每个中国公民的“幸福梦”。我们总是想当然地认为,只要社会进步了,国家富强了,人民自然就幸福了,谁知事实并非如此。恰恰相反,只有把每个公民的幸福放在第一位,社会进步和国家富强,才真正成为可能。这是改革开放的实践让我们意识到的。
于是我们对“中国道路”,也就有了新的认识。
毫无疑问,中国必须走自己的路,也只能走自己的路。这就既要植根于我们的传统,又要跟得上世界的潮流。事实上,人类有共同的追求,也有共同的价值,比如真善美,比如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一旦认识这些价值,我们就会发现,曾经被“各自表述”的“天下梦”,其实不过“同一首歌”;而看似矛盾的儒墨道法,其实不难取长补短,为我所用。关键是,强国梦和幸福梦,融为一体了吗?
这就只能靠我们共同努力了。实际上,中国道路从来就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实践问题。实现“中国梦”,既要追求,又要反思,更要实践。只要有越来越多的践行者,只要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这个行列,我们就总有一天能够实现自己的梦想──社会进步、国家富强和个人幸福。
也许,这就是当代中国人的中国梦。
这个梦可以实现。
这个梦应该实现。
2010年7月24日 初稿
2010年7月25日 二稿
2010年7月26日 定稿
(本文写作过程中,承蒙陈明洋先生多次提出宝贵意见,特此致谢)
刊载于2010年8月5日《南方周末》第23版,责任编辑平客,发表时有删改。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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