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7日

富士康事件

在我看来,富士康的问题很简单,就是劳工的休息权得不到保障的问题。首先,长时间的高强度的简单重复的工作模式就是违反世界上任何一部劳动法的。其次,在这种工作模式下,如果还没有足够的休息,封闭管理造成的没有足够的放松和足够的交流来减压,心理出现问题并不奇怪。都市白领据说日渐上升的忧郁症,不也是这样的原因造成的吗?唯独是一个富士康吗?

富士康说自己没有责任,确实富士康没有从楼上将员工推下去,那些员工都是自己跳的。但是员工的休息权得不到保证是不是富士康的责任?不遵守国家的劳动法是不是富士康的责任?富士康和深圳市政府调查,说没有超时用工的问题,我看到这种新闻我笑了。做个假的出工记录还不容易?现在甚至是自动化的做假的出工记录。谁不知道中国的大部分企业,特别是制造企业都存在超期用工的问题?

推特上有我平素敬佩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在写,要将案件个案分析,有的人并不是富士康的工作原因去跳的,而是可能感情出了问题之类的,所以不应该把责任推到富士康身上,不要一味的指责富士康是血汗工厂云云。我赞成个案分析,但是,公司逼自己的员工没日没夜的加班,高强度的简单重复劳动,由此会造成心理问题,我想连郭台铭都知道,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不知道?劳工首先是人,其次才是工人。卓别林的《摩登时代》大家都有所耳闻,那里面的工厂也没有打工人,但是仍然被称为血汗工厂。并不是只有打骂员工,粗暴对待员工的工厂才能被称为血汗工厂。其实,富士康这种原始福特制的工厂,把员工当作零件当作动物,冷漠的对待其心理,粗暴的(或者说表面上文质彬彬的)剥夺员工的休息权,这样的工厂难道不应该被称为血汗工厂吗?

推特上甚至还有我平素敬佩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说,富士康有没有不让员工辞职,如果没有,那么富士康就没错。我彻底的无语。。。

权利其实是有的,白纸黑字的《劳动法》在那里摆着。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但是,权利不是别人恩赐的,权利是自己争取的。欧美国家在几百年的工业化过程中,劳资矛盾始终是社会最主要的矛盾。甚至在20世纪造成了半个地球的共产主义运动。走到今天,我们看到劳资矛盾趋于缓和,以人类的聪明找到了一个解决劳资矛盾的方法,就是工会。虽然,工会有那么多的问题,在某些国家,提起工会,可能和想起黑社会差不多。但是,毕竟,工会使劳方能够和强大得多的资方平等的谈判,这个作用,至今无法忽视。

其实,富士康事件被报道之初,“工会”二字第一时间就蹦出在我脑海里。我很惊讶,几个月以来,我所看到的所有帖子,包括官媒、牛博、推特没有任何一个人提到了“工会”以及工会所代表的“劳工权利”这种词,非常奇怪。

今天,终于看到平素我不怎么敬佩的王三表老师,非常简练,直白的把富士康事件剖析得如此清楚,不能不转。我觉得王三表老师把劳工的现今在中国的处境形容为肯德基鸡场养鸡非常棒,非常贴切。不独富士康如此,大部分的产业劳工其实都处于不同的鸡场中。比如,前几年我看到马云对阿里巴巴员工的讲话,就不寒而栗。

奇怪的是,我们为什么要重复去经历马克思经历的那个资本主义的黑暗年代呢?我们为什么不能吸取人家的教训,用人家的成熟经验呢?真的要像王三表的余音绕梁“好多人好多人好多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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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http://www.wangxiaofeng.net/?p=5657

昭仓跳下去了,堂塔也跳下去了……

几乎每天富士康那边都会传来新消息,“跳”的数字在不断增加。据说现在为防止跳楼,已经把宿舍变成鸡笼子。但是想死的人总会想到别的办法,比如上吊、撞墙、割腕……可能在过几天,我们会发现富士康员工又发明了新的死法。

有人认为社会大背景导致跳楼现象频繁出现,比如信仰的缺失,社会的异化,教育的失败。大道理怎么说都对。今天我又看到如何处理跳楼问题,写得很有“见地”:一是加强安保防范再发生自杀事件。二是加强心理疏导。三是加强劳动监察。四是强化企业的员工尊严教育。五是加大公共设施建设,满足精神需求。六是构筑“关爱圈”,防范“社会疏离感”。七是加强企业基层组织建设。如果这七条就能解决问题的话,我从楼上跳下去。

都是些什么样的人去富士康工作?18岁以上的无业人员,从事的都是简单的机械劳动,甚至不需要有多少文化教育。虽说他们生产的产品都带着高科技色彩,但劳动者本身并不需要到高的文化素质。欺负这些人很容易,就像大型养鸡场饲养肯德基原料一样。他们不知道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真正要解决类似富士康的问题,需要这样,一、各个行业都该建立保护该行业人员权益的工会;二、允许工人有罢工的自由。似乎这两条在贵国实现不了吧。很多规则的确立,确实靠生命作代价的。在一个生命比任何东西都不值钱的地方,想确立一个规则,需要死好多人好多人好多人好多人好多人好多人好多人好多人好多人好多人……

2010年5月18日

Williamlong月光泄密事件,无条件支持月光!

最近某一期的号称“用事实说话”的焦点访谈报道了深圳的“小龙”创办的论坛“月光论坛”的所谓地图标注泄密事件。

原始视频:http://space.tv.cctv.com/video/VIDE1274098461612887

视频中的“小龙”就是网络上计算机博客界大大有名的Williamlong,其博客访问量在国内计算机界应该是高居第一。通过视频我还知道,Williamlong原来和我我同龄,真是荣幸。

但是,月光博客和月光论坛并不是一回事,据Williamlong自己的博文讲,Google分析站统计的月光论坛的访问量一天才几十人次,两个月才累积到2000人次。对于一个论坛来说,如此微不足道的访问量,却引起了焦点访谈的关注,真是让人匪夷所思。

参见:Williamlong《关于月光论坛的一些说明》:http://www.williamlong.info/archives/2180.html

那月光论坛干了什么呢?CCAV的视频口口声声说月光论坛收集整理了重要军事站点的地标,标注了其地理坐标,标注了军事机密的内容。那Williamlong本人在月光论坛的管理过程中干了什么呢?CCAV的视频通过剪接,好像Williamlong本人承认自己将网友上传的资料进行了汇总。然后,虽然CCAV没有进行结论,但是观众自然就得出了,这是一起“精心策划的,有预谋的”泄密事件。我看深圳那帮所谓的“执法人员”也是这么想的。顺便说一句,我从来不知道国土资源局也可以进行“执法”,中国到底有多少暴力性质的“执法部门”或者类似香港说的“纪律部队”?

1、我们即便承认月光论坛这么干违法的话,怎么会轮到月光论坛的呢?

我们都知道论坛是干什么的,论坛是典型的用户提供内容的网站。用户提供内容,你就难免遇到有那么一些用户贴一些某些人看了不爽的内容。那么,作为论坛的管理员,确实有义务对论坛的内容负责。但是,小型论坛或者私人论坛,由于管理员往往只是利用业余时间管理,按我们国家变态的要求去管理论坛是不现实的,不信的话,谁有兴趣可以去问问百度贴吧的删贴队伍多么庞大。那么小型论坛往往就出现一些游走在法律边沿的问题,比如黄赌毒等。国家对这些常常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影响规模实在有限,并且实在是难以有效管理,就像街边电线杆上的小广告一样。而对月光论坛这么微型的论坛动用国家宣传机器进行轰炸,实在是匪夷所思。

如果月光论坛真的有问题,主要应该查处的不应该是这种微型论坛,而应该是巨无霸。我敢肯定的是所有的军事论坛都存在同样的问题,那么应该曝光的是哪个论坛呢?国内最大的军事论坛是哪个?不错,铁血!随便查一查,都用不到任何技巧,就可以看到铁血上技术贴的内容充实和留恋量可不是月访问量只有1000来人的月光论坛可以比拟的。不查大的,专查小的,是何道理?就像有组织的集团群殴那叫黑社会行为,两个人打打架最多是个治安问题,更应该管哪个?

2、肿菊对论坛这类用户提供内容网站的管理要求只能用一个形容词就是“变态”,再加一个形容词就是“无耻”。

不仅世界传统的色情、极端主义、恐怖主义词汇要上过滤表,中国传统的政治性词汇也要上过滤表。更有甚者,其实根本就没有一张过滤表,时事新闻的词汇(比如你熟悉的躲猫猫,俯卧撑等等)、领导的好恶、肿菊自己的突发奇想都可以成为需要过滤的内容。这要求网站的管理者必须不断的揣摩上意,上面可能会不舒服什么了,赶紧就把这种内容过滤掉。

封建年代,上意只有一个,那就是皇帝的意思。现在倒好,上意有无数个,肿菊只是其中比较招人讨厌的之一。比如最近的袁腾飞事件,不就是一个高中历史老师在课堂上讲了两句真实的历史吗?上意就不爽了。搞笑的是,坊间传闻,跳出来不爽的“上面”竟然仅仅是《北京日爆》的社长梅宁华。就是我几年前某篇博文说他是奴才的那位。这算个什么上意?连这种级别如此之低的跳梁小丑的不爽都能充当“上意”让全国的所有视频相关网站忙活一阵子,可想而知这个上意是多么难以揣摩了。

这里可以顺带提一下Google 为什么退出大陆(请注意,香港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Google的法律方面的主管明确表示,我们愿意遵守天朝的法律,进行内容过滤,但是前提是“有这么一个明确的法律”规定“什么需要过滤”,那么法律上没规定的就“不需要过滤”,不要一天到晚就想一出是一出的拿没有过滤某些内容而在电视上用宣传机器搞臭Google。所以,Google向“有关部门”要那个“过滤表”,我们知道,这个过滤表是“实际上不存在”的,“有关部门”当然不给。Google觉得自己无法承受每天需要揣摩上意所带来的运营成本,所以毅然退出了大陆,去了香港。这是抛开Google的“不做恶”理念光从商业利益分析Google退出大陆的原因。

参见:大西洋月刊《James Fallows对Google的高级副总裁、首席法务官David Drummond的采访》
http://www.theatlantic.com/science/archive/2010/03/an-interview-with-david-drummond-of-google/37896/
http://www.google.org.cn/posts/interview-google-vp-david-drummond.html

这里另外顺带提一下,中国为什么没有产生严格意义上的Web2.0网站?我们都知道,典型的Web2.0网站的特点就是用户提供内容,比较典型的有视频分享网站如Youtube,社交网站Facebook,小道消息传播网站Twitter,图片分享网站Flickr等。对于天朝的用户内容提供网站,你网站上出现一点儿不合上意的内容就是网站停运,整改,下线;服务器在国外的就是封锁,墙掉;大型服务就是宣传机器搞臭。我们去看Youtube、Facebook、Twitter的发展历史,无不是私人创办的互联网小公司。而互联网小公司发展最重要的就是风险投资或者现在我们所谓的天使投资。有哪个投资商愿意自己投资的网站莫名其妙的突然就被封掉被关掉被搞臭被不见掉?

而且,对于用户内容提供网站,总会用户提供内容总会有那么些用户贴一些某些人看不惯的内容。我们的以肿菊为代表的上意看不惯的内容太多了,时时刻刻G点都会被触碰到。所以,在天朝,用户内容提供网站的内容检查是一项庞大的工程,这还主要得靠人完成,这涉及到大量的人员投入。对于小规模网站,哪个投资商愿意自己的钱被投入到这种并不能提升网站商业利益的事情上?

这样,投资者在天朝投资用户内容提供网站需要投入额外资金以维持额外的人员成本,并且需要承担网站随时关停的风险。投资商又不是傻子,所以我们的网络内容停留在中古时代就不足为奇了。君不见优酷、土豆已经基本上变成了看盗版电影电视剧综艺节目的网站了吗?哪里还有半点儿内容分享的气氛在?开心网也已经将近一年基本没有“每天开心的进步着”了吗?

参见:Williamlong有更精彩的论述,《为什么中国出不了Facebook和Twitter?》:http://www.williamlong.info/archives/2178.html

3、即便我们承认中国的保密相关法律有道理,Williamlong这么干是违法的吗?

据Williamlong自己说,大部分军事内容都是论坛访问者从Google Earth现成的英文标注中翻译成中文的。我相信Williamlong这么说是比较靠谱的。因为前两个月在Google Earth上出现了极其详尽的军事标定图层,只要能用Google Earth的人就可以去下来看。我绝对不相信这是朝鲜人“泄密”,朝鲜人在那个猪狗不如的胖子的淫威下,绝对不知道Google Earth是什么,遑论标定军事地图了!连朝鲜那种类似于全国监狱的地方都能标定,天朝好歹还开放了30年了,要找一些尽人皆知的地方难道有这么难吗?比如北京人你不知道国际关系学院这种特殊学校在哪里?你不知道西郊机场在哪里?Google Earth上中国的军事图层早就满天飞了!何须“泄密”?况且,Williamlong自己说得对,真正的军事目标识别哪里是普通人能干的事情,这个是一个专门的学问,一个合格的军事目标识别专门技术人才需要培养10年。

如果将Google Earth上现成的信息翻译成中文就算泄密的话,那么就成为了典型的“外国人看得,中国人看不得”。那么打起仗来,中国人自己找不到自己的军事基地,外国导弹是一炸一个准。这岂不是咄咄怪事吗?所以,把已经早就广泛传播全世界都知道的公开的信息的翻译算作泄密,这种掩耳盗铃的行为只能被世人所嘲笑,还能干什么?

4、我们需要讨论“泄密”的概念。

先来看林达在《近距离看美国(一):历史深处的忧虑》中介绍的美国的“莫兰案”。

参见:美国政府诉进步杂志案,United States v. The Progressive
http://en.wikipedia.org/wiki/Howard_Morland
http://en.wikipedia.org/wiki/United_States_v._The_Progressive

一个叫莫兰的楞头青把公开杂志上发表的氢弹的只言片语据说凑成了比较完整的氢弹制造方法,投了一篇《氢弹的秘密(The H-Bomb Secret)》到小杂志进步杂志(The Progressive),美国有关部门极其震惊,就想封锁这份杂志,理由当然是泄密,在一般人的概念里,氢弹的制造方法当然是国家机密,公开显然是泄密。最后这个案子以政府放弃起诉作罢,文章也得以发表,原因是真有好事的新闻媒体这么去试着整理公开材料,发现真的能从公开材料里得到比莫兰文章更准确的氢弹制造方法,公开材料的整理怎么着也算不上泄密,所以只能不了了之了。

林达在总结莫兰案时说,

“我想,首先是,如果一遇到“国家利益”这个震慑力量就让步的话,早就没有美国的新闻自由了。……一旦“国家利益”这个重磅炸弹能够有朝一日炸开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一个缺口,整个美国的新闻自由就很可能全线崩溃了。……那么,你一定要问了,美国政府还怎么保住国家秘密呢?除了他们自己看牢点,别让新闻界给弄了去,是至今为止我所看到的唯一办法。”

莫兰案告诉我们,在美国,普通公民是没有保密义务的,除非你担任了具有保密义务的职位或签订了承担保密义务的合同。否则,就会妨碍信息的自由流动,妨碍新闻自由。因为什么是秘密是政府制定的,如果政府把一些本该公开的东西叫做秘密,那么就可能毫无新闻自由可言了。

我想,我们的法律应该学习这种态度,尊重一些基本的法理基本的原则,不要时时刻刻干一些愚蠢的事情,更可怕的是,这次愚蠢的是法律。Google Earth在中国的清晰度本来就是所有国家里面几乎最低的,如果对于Google Earth这种新技术,还要去挥舞泄密的大棒子,那么我们国家的技术水平可能永远会停留在中古时代。所以,保密相关这类恶法可以休矣。

5、CCAV一贯的恶心,“以事实说话”的焦点访谈已经完全没有事实。

当焦点访谈不把事实当作报道的依据,对上面的事实,特别是1、2、3点都不顾的时候,这个节目和苏共当年恶心的《真理报》有什么区别?

6、当袁腾飞、Williamlong这样的年轻的还具有小小的影响力的知识分子都因为说了一点点小真话,做了一点点有趣的小收集,而被某些人推向对立面的时候;当投资者都对中国的互联网企业投资望而却步的时候;当世界上所有的优秀的互联网服务都纷纷在中国消失的时候,某些人不应该想想,你们的先辈们常说的那句文革式的语言,叫做“自绝于人民”吗?

2010年5月2日

胃决定脑袋

看吴思的《潜规则》,发现古代最值钱的就是粮食,古代当个粮食局长那是最肥的差事。

我又想了想,改革开放之前的中国大陆不也是这样吗?

粮食万分重要这种遗迹还遗留到了我们读书的时候。

想想政治课历史课怎么介绍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是不是都讲一个故事是美国的牛奶厂商把牛奶倒到河里不愿意降价销售?

再想想历史课说杨贵妃奢侈,说的例子是杨贵妃洗牛奶浴。

呵呵,恰巧都和牛奶有关。

让我们设想一下,要是明天黄河上有人倾倒了十吨牛奶,这个新闻的热度会有多少?会比sars热吗?会比三鹿热吗?会比地沟油热吗?会比躲猫猫热吗?会比犀利哥热吗?会比韩局长热吗?我估计连韩局长的热度都比不上。

再设想一下,用牛奶洗澡,我们谁做不到?据说一罐500ml的牛奶兑水就够洗澡了,太浓的话,会伤皮肤的。

当我们吃咸菜下干饭,难逢难以吃到肉的年代,牛奶是极度的奢侈品,居然有人胆敢倾倒了十吨牛奶,居然有人胆敢拿牛奶来洗澡,这是多大的罪过!!

这,就是胃决定脑袋的道理。

只是我们在胃决定脑袋的时候,我们没有牛奶丰富的经验,我们绝对不能理解,人家美国人可能并不如我们那么在乎那些牛奶,他们在乎的是牛奶被倾倒这件事背后的经济学含义;我们也绝对不能理解,洗得起牛奶浴其实并不是什么很困难的事情。

我想说的是,在这个时代,要一群人去理解另外一群人是多么困难的事情。特别是要没有经验的人去理解人家的经验,是多么困难的事情。

比如,这次世博会的口号,“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当城市化逐渐被质疑的今天,我们还在把这个口号当作先进的东西向世界宣扬,特别是在上海这种城市化比较失败的地方,说明我们的胃还决定着我们的脑袋。

我更想说的是,要摆脱一点胃决定脑袋的奇怪境地,最好的办法就是信息的流动以及广泛而自由的交流。信息越不流动,交流越不自由,在一个人身上,就会造成偏激;在一个国家身上,就会造成闭关锁国。而互联网是信息流动及自由交流的最好的载体,封闭只能带来坏处,但愿有的人能想清楚。

2010年4月11日

新的媒体——维基百科

传统媒体有这样的一个特点,新闻发过之后,如果有些疏漏,再发一条新闻似乎构不成足够的新闻性。那么新闻的信息在传统媒体那里就是残缺的。

传统的知识库,如大英百科全书,其更新速度非常缓慢,不适合作为新闻媒体存在。

而维基百科的目的是作为知识库而不是新闻媒体,使得可以持续的对一些信息逐步补充逐步完善,最后能够具有最完整的信息。这有效的弥补了传统媒体内容完整性准确性的差距。

维基百科的时效性相当强,足可以媲美传统媒体。这弥补了传统知识库不能作为新闻媒体的差距。

就拿昨天的波兰坠机事件来说,
http://en.wikipedia.org/wiki/2010_Polish_Air_Force_Tu-154_crash
http://zh.wikipedia.org/zh/2010年波兰空军图-154坠机事件

我特别追踪了其遇难名单的更新过程,特别是其中军方人员的遇难名单,对比了同时间传统媒体(凤凰、搜狐、新浪、BBC、CNN)的名单和时效性。

1、昨天事件在维基百科才上线的时候,名单迅速被建立。问题是中英文维基百科的遇难名单没有分类,而且非常不全面。

对比传统媒体,特别是英文媒体,虽然维基百科的名单非常不全面,但是名单的准确性和数量还是维基百科较强。

2、大约5、6小时之后,维基百科的名单已经分类,中文更新稍慢,英文更新已经逐渐接近真实名单,但是各位遇难者的词条还没有建立,名字大多还是红色链接。

问题是,这时候名单还有一部分遗漏和谬误。为了查询维基百科的谬误和遗漏,我甚至参阅了波兰语的维基百科。

对比传统媒体,没有任何一家媒体的名单有维基百科这么全面。

3、24小时也就是今天,维基百科的名单已经相当完善,英文维基已经对遇难名单建立了专门的词条,名单上的几乎每个人员都建立了专门的词条,中文维基为名单配搭了照片,一小半的人员建立了专门的词条。英文维基的其他相关链接都已经建立,整个词条基本完善。中文维基完善程度在中文词条中已经算比较好。

http://en.wikipedia.org/wiki/Passengers_in_the_2010_Polish_Air_Force_Tu-154_crash

对比传统媒体,至今没有传统媒体拿出完整的遇难名单。

这里需要提一句的是,我所参阅的大部分是中文和英文维基百科,而波兰语的维基百科的时效性更强!在5、6小时的时候,信息丰富程度几乎就已经达到了24小时时其他维基百科词条的丰富程度。

在三个时间点的对比发现,从新闻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上,维基百科全面胜利。其中,从准确性上,维基百科特别是英文维基百科的词条展现了完整的信息,几乎可以媲美媒体专稿,比所有媒体的稿件更有阅读价值。而在传统媒体上,新闻信息至今还是残缺不全。从时效性上,相同时间点,维基百科的内容全面领先于传统媒体。

从追踪的结果看,维基百科比传统媒体更像一个媒体。

分析其中的原因,不外乎那句老话,这是“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维基百科的庞大用户群所掌握的新闻内容是传统媒体的有限的记者所不能比拟的。

网络的普及,让信息的传播速度极大提高,传统媒体的部分作用被网络所取代是势所必然。Twitter+Facebook+维基百科=最实时的报道+最有效的信息传播+庞大信息的整合,构成了新一代网络媒体的典型。

传统媒体就没有生存空间了吗?答案是否定的。我认为传统的记者的生存空间在两个地方:

1、更专业常人难以接近的场合,比如政府首脑的消息,比如危险的场合。

2、更专业的报道,比如采访,比如统计,这显然不是上述网络媒体的专长。

2010年4月10日

质疑!王家岭矿难救援是真的还是假的?

有鉴于有美女对我的这篇blog提出了质疑,我觉得我应该补充解释一下。我并没有真的相信转贴的技术贴所说的内容,其实我表示了充分的怀疑,但是,又不得不承认技术贴说的某些内容有其合理性。所以,面对这种消息的时候,就需要自己考据来确定自己相信这种消息的程度如何。

我就是在这里简单的示范了一下我们能随手做的简单的考据过程。同时附带有我的思想过程。首先,我是表示对技术贴有一定的相信,随着考据的进行,我对我能够考据的技术贴部分提出了怀疑。最后的结论是我不能证实技术贴,但是确实考据发现救援照片有一定破绽。

展示这个考据的过程和我的思想过程才是我这篇blog的主旨。如果你们看了要相信技术贴或者认为技术贴是完全在胡说八道,那都不是我的本意。

呵呵,被人误解,我就是要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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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这种事,冒着自己的生命危险去救援,值得我们站起来敬礼!

但是,如果救援本身是假的,值得尊敬的行为就变成了让人不齿的行为。

看了下面转的质疑矿难救援的技术贴,我也有点儿怀疑的王家岭矿难救援是真是假。

我按技术贴所说,去搜索了图片,我几乎看完了凤凰网、新浪、搜狐的图片,来源基于都是新华社。

技术层面的东西我不了解,我所能看出的就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衣服光鲜的问题,另一个是胡子的问题。

1、衣服光鲜的问题。

先说衣服光鲜的问题,真的有极其光鲜的衣服,比如这几张:

照片1:

照片2:

也有脏衣服的照片,比如这几张:

照片3:

照片4:

看了这么多照片,我有一个印象,照片1和照片2里面有一个胖大叔长得很像,而且同时衣着都比较光鲜。

突然看到了这个地方:

救援队长陈永生:只要进来就肯定能带你们出去http://news.sohu.com/20100406/n271325329.shtml

我想到了不同于技术贴的对衣着光鲜的解释的另外一种可能,就是人是普通救援人员抬上来的,但是到了井口就由领导来抬了,所以领导的衣着肯定是光鲜的。有人会问,这有什么意义呢?可能对我们来说,只要救出来人,谁抬都一样。但是,对于救援人员来说,可不一样了,在立功受奖的时候,这就是领导升官发财的最好的证据!这种最浅显的潜规则不是处处存在吗?

2、胡子的问题

胡子的问题比较难办,因为我找了很久,只找到这两张照片拍到了获救矿工的正脸,其他的不是明显离救援时间太久就是没有脸露出来。

照片5:

照片6:

照片7:

照片5和照片6不是很清晰,但是是我找到的唯一现场露脸照片,不知道有没有胡子,真的看不清楚。

照片7按理说应该是送到医院立刻救援的照片,因为插着氧气。但是,这个真的没有胡子,所以这张是疑点最大的,我几乎相信这是摆拍。摆拍有两个情况,一个是这是事后补的照片,人还是就出来的人,只是把当天的现场重现了一遍。但是我更倾向于第二个可能,这个根本就是有意作伪,而不是现场还原,你看那双手,黑成那个样子,故意抹上去的吧?

由于没有更多的照片来说明胡子的问题,而能找到的两张我看好像都支持了胡子这个论据,所以技术贴还是有一定的可信度。但是由于证据很少,所以不能判定。结论就是没有结论,证据不足,技术贴我持存疑的态度。

更为重要的是,我想说,对于一个言论,不管是谁的言论,我们如果多一点儿考据的精神,多一点儿胡适说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精神,就不会闹这么多笑话了。不管是官方的天下太平的言论也好,还是网上看来的愤青言论也好。

当然,在我这种程度的考据下,仍然存在很大的出错的可能性。但是,有些言论,考考据,很容易就发现是错误的。还记得08年的家乐福降旗事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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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的技术贴被转贴在这里:http://zhaomu.blog.sohu.com/148002565.html

[转]我对王家岭煤矿救援的疑问和怀疑

作者:学而术 提交日期:2010-4-9
先说说我的身份,本人煤矿工作20余年,从事煤矿救护工作十来年,曾任煤矿救护队技术副中队长,多次参与或带队处理煤矿井下事故,有在综采工作面氧气浓度仅3.8%的灾区佩用四小时氧气呼吸器工作一个多小时的救灾灭火经验,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
1、关于钻机钻孔的技术问题。大口径钻机(打的钻孔钻杆口径是210mm)参与救援其实有许多难题,如终孔点的定位问题,把一个几百米的钻孔的终孔点精确地定位在一个宽度不超过3米的巷道上,其钻孔点的精确确定是难度极大的,王家岭煤矿距地表垂直距离最近的巷道是回风巷,270m,而且其人员位置并不一定在井口附近,更增加了钻孔定位的难度。而且,在井下环境及其恶劣的情况下,矿工能找到钻头装置并系东西在上面,一个数百米的钻孔,钻孔深度也并不怎么确定的情况下,钻头不偏不斜不高不低正好打在巷道里,而且能让矿工系东西,是不是有点天方夜谭的味道?
关于钻孔救援问题,若干年前俄罗斯搞过大口径钻孔,那是专用的钻机,是通过钻孔向井下输入氮气灭火,钻孔定位当然是难题,钻杆钢度不够或钻杆直径不够大,那钻杆会象面条一样偏移终孔。而且王家岭煤矿的地质资料是否准确齐备也是个问题,因为那钻孔的准确定位是以准确的标高和经纬度为前提的,没有这些一切都是空谈。
有人说只要有准确的图纸 不是什么难事,但王家岭煤矿的打钻孔救援此前的前期准备工作并没有详细的报道,如地质资料是否详实准确,地质部门打钻孔位置的确定和测算经过等,这些都需做细致的工作,王家岭煤矿的地质资料有是否详实齐备,新闻媒体没报道,大家也不知道。
我是搞工程技术的,违反国内技术条件和科技水平的说法本身就令人怀疑,因为救灾情况的真实性关涉公共安全,涉及到公共利益和公民财产和人身安全,追求真实归根结底是人类追求自身安全的需要,决不允许违反常识和国内的技术条件搞虚假报道,也决不允许有人利用救灾搞政绩工程,2008年四川地震中出现了所谓9岁的林浩带伤救人(3人)的报道,后被全国很多人证实是虚假报道,因为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的9岁的林浩救人是违反常识的,让这样的人在地震时带伤救人几乎比登天还难,林浩救人被证实是虚假报道后现在也不了了之了,新闻单位从来不对其报道的真实性负责,从来不向民众道歉,因为自己揭穿自己的谎言自己打自己的嘴吧子比什么都难,况且这样的谎言的揭穿也没那么简单,因为它涉及一种行政法上的国家行为,那CCTV本身就是国家办的,它从来不允许有第二方,第三方声音的人员在媒体讨论和怀疑9岁的林浩救人的真实性,它从来都是一个调子,一个声音,听不到第二方、第三方声音,听不到第二方、第三方声音的新闻不是新闻,充其量是一种宣传。
报道中的“王家岭矿难发生120小时后发现井下有生命迹象,救援人员通过2号孔道送下去360袋营养液,还捎下去两封信和笔、纸、电话,至截稿时,地面仍在焦急地等待着井下的回音”这种说法的真实性也急切证实。因为国内煤矿工程技术,目前还没有达到这种钻孔定位送水送信的技术水平,那几台钻机是什么型式的钻机,是不是专门用于救灾的钻机,现在从报道方面分析从来没有说是专门用于救灾的钻机,不是经过特殊研制和制造的用于救灾的专用钻机能“送下去360袋营养液,还捎下去两封信和笔、纸、电话”我做为一个矿山老工程技术人员对此种说法严重怀疑,因为根据我的跟综掌握国内的救灾技术目前还没有达到这种水平,更不用说一般的钻机了,此前国内也没有类似的成果或救灾实例。
请大家注意,王家岭煤矿井下巷道距地表最近的垂直距离是回风巷,为270m,打这样的钻孔可以称为长距离钻孔了,请大家注意,我是搞煤矿工程技术的,若干年前我国在煤矿搞大口径1000m超前钻孔的科研项目,被称为具有世界前沿水平,而且这样的具有国际前沿水平的钻孔其钻孔开口口径是500mm的口径,也就是说钻孔的口径是不一样的,越深或距离越长口径越小,钻孔的终孔口径已经相当小了,当然那种钻孔是水平钻孔,难度更高。王家岭煤矿所用钻机的钻杆直径是210mm其实巷道定位等也存在诸多难题,它们用的不是专用钻机,可他们竟然搞成了,而且还“送360袋营养液,还捎下去两封信和笔、纸、电话”,我是严重怀疑其真实性。
我感觉,油田钻井并不存在定位问题,因为那达到要求的范围很大,那是向一个所谓油田的大范围内打钻孔,而且终孔也并没有太大的要求,只要深度够,按一定的方式方法排列,打到油层或煤气层,即使深一点也没什么关系。大家可以讨论一下。
2、这是一起透水事故,而且时间已过了若干天,井下极其潮湿和脏乱,衣服和手碰到哪都是泥,但大家看到没有?那些直接从井下抬着矿工从回风井出来救援的人员的衣服有多么光鲜,多么干净?这符合常理吗?是不是POSE“摆拍”出来的?
大家注意一下,救护队员穿的是服装叫战斗服,他们从回风井出来那战斗服确实很光鲜,回风井,即使让那污浊的风流过一下,战斗服都很脏。
并且,大家知道吗?在井下用担架抬人,四个人,那是很累人的,一会就汗流满面,但大家看到的那些救护队员从回风井出来时,不仅战斗服很干净,而且并没有出多少汗。
我曾经多次参加井下救人抬人工作,我们一般是让井下工作单位现场的矿工抬,因为一个小队只有九人,如果再做其他的工作,人手是不够用的,所以我们会借助现场单位人员的力量,抬人由他们抬,到地面后再换过来,这抬人的工作相当的累人,没做过此工作的人是不知道的。
这句话我补充一句,在王家岭煤矿的救援中,这种担架谁帮他们抬呢?这种帮他们抬的人是绝无仅有的,只有他们自己动手,自己动手衣服不脏,没流多少汗,没有累得气喘嘘嘘身体发软,是很奇怪的事情。
而且王家岭煤矿是斜井,当时回风井出来的人是斜井人车把他们一起拉上来的也不现实,因为,当时井下并没有恢复用电,而且很重要的一点,那是回风井,在煤矿中,回风井做人员升入井井筒是不允许的,回入井筒甚至不允许大量的电源及电器机械设备的存在。
大家注意一下,那救护队员身上背的东西叫氧气呼吸器,以前是负压的,现在大多数煤矿的救护队员都改用正压氧气呼吸器了,他们身上背的东西我是相当的熟悉的,若干年前我们国内刚引进的时候,我在重庆参加救护年会的时候还听过德国专家的介绍,当时一台德国进口的是一万五千美元,现在国内仿制的厂家已多如牛毛了。大家注意了吗?他们救援后的氧气呼吸器也很干净,这就很奇怪的,背着那东西救护不碰东西是不可能的,而且是透水事故,那氧气呼吸器碰到哪都会沾上呢,但大家看一看,那些氧气呼吸器都很光鲜,甚至象没有下过井的样子。
再有,这里告诉大家,背着氧气呼吸器抬人,那劳动强度绝对是高强度的活,几乎类如快速地爬山,一会你就会受不了,我在这里给大家一个参考数据,一个人小跑的体力输出相当于中等劳动强度,那背着氧气呼吸器抬人的活绝对是比中等劳动强度高两个等级的体力输出,是超高的劳动强度,但看那些队员却很轻松的样子,一是流汗不多,战斗服不脏,身上背的氧气呼吸器没有泥,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劳动强度的样子。
3、更令人怀疑的是,矿工的生理问题,长胡子是矿工生理现象,谁也抗拒不了,有人一天不刮胡子就受不了,几天不刮感觉就成了“黑李逵”,可是王家岭煤矿救援上来的矿工照片和视频显示却象胡子刚刮过一样,也就是说这些矿工经过了将近十天的时间没长胡子?自然规律被这些矿工打破了,真有这样的奇迹?
请大家注意,那些矿工可是直接从井下,而且是从回风井抬上来的,并没有经过医院医务人员的擦洗和刮脸,没长胡子也着实令人怀疑其违反生理现象,违反自然规律,一个没长,二个没长,若都没长就更是明显违反常识和自然规律的不实现象。这些都要有第三方更多佐料的证实,谎言真不了,前苏联《真理报》只有一家真理除日期是真的没有一句可信的时代毕竟过去了,但它的影子还在,所以我们要在理有据地怀疑,小心地求证。

参考本人2002年旧作 他们曾伪装救出过很多人

——赵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