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23日

从盲道说起

大运村出来城铁知春路站下面那段公路因为修另外一条地铁改道了好多年了,原来的自行车道变成了汽车道,人行道变成了自行车道,那人行道呢?没有人行道。人也在那里走,任凭自行车从身边呼啸而过。盲人也是人,所以也在上面走。我注意到了这一段路上有一段盲道,因为城铁站台的台子基座有一部分在人行道上,刚好就把盲道断掉了。昨天在路过那里的时候我在想,我要是一个盲人,顺着盲道走到了这里,会发生什么情况呢?很有可能是一头撞上去,即便不撞上去也可能会很茫然,盲道的尽头怎么会有一堵墙?
 
北大的农园修得很漂亮,当然设计师在设计的时候也考虑到了脚不方便的朋友的需要,修了很多条轮椅通路,让脚不方便的朋友能方便的出入农园。可是我注意到轮椅通道上面虽然连接着食堂的门,下面却只连接着人行道。全国都一样,人行道一定比柏油路高出那么一点点,可能是10cm可能是15cm,我没有测过,我知道的是轮椅如果没有别人的帮助是很难被操控着上这个高度的台阶的。另外我知道的是,要是人行道据说为了防滑弄得坑坑洼洼的,轮椅走在上面一定很不舒服。说这么多就是为了说明,在校园里,那些脚不方便的朋友来到了农园一般选择在下面的柏油路上运行轮椅,到了农园门口却不能使用轮椅通道因为它们上不去人行道和柏油路之间那道坎。他们要进门就只能绕行其他几个门。其实轮椅通道只要多修下来几厘米不就好了吗?
 
昨天看了两期的文涛拍案,一期讲的是警察仅凭一双皮鞋编造了一个故事判了一个人死缓,八年以后在他老母亲的不懈努力下,冤案得到平反。个中的委屈只有当事人知道。另一起讲的是近期很热的当年湖北襄樊少女宾馆神秘死亡案,最近这个案子被法制日报所关注,弄得沸沸扬扬,也搞得湖北襄樊的官场很不好看。这爆料出来的两起案子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当事人都经历了漫漫上访路,而且最终的终点一定是国家信访办。国家信访办又能怎么样呢?接待了,了解了问题,只有权力给当事的某级机关去一封公函并且要求答复,一般当事机关回一封公函也就没事了。我们更常听到的说法是,某一地如果有人来上访,当地的警察得到消息就派人赶在上访的人的前头到国家信访办门口堵人,直接拧胳膊捂嘴拖上车回当地拘留两个星期。想到了什么?对了,黑社会。
 
前两年闹下岗,重庆的很多大企业的职工有相当一部分下岗了,甚至有的企业趁着这股风潮倒闭了。所以经常能听见某个区政府被下岗职工围上了,市政府又被下岗职工围上了。最后问题怎么解决的我不知道,解决到什么程度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的是肯定解决得不好,因为下岗的职工还过着很贫苦的生活。
 
一个月之前的某期新闻调查,讲一个上海还是南京的教授到西北农村的他的家乡那个村子去当村官,干了一届就被人打了三次,最后第二届没有当上。记者调查了一下,但是没敢作出判断,我来帮记者判断。普通老百姓还是比较满意这个村官,乡里面极度不满意这个村官。不说村官的事情,就说里面提到的一个小细节。村子在城乡结合部,由于城市的开发征用了村里的一些土地,当然会有赔偿款项,记者随便一调查就查出这些款项没有一分钱到了拥有地的农民手里,都被那个教授的前一任村官私刻村民的印章领走了。记者调查还发现,原来有地的农民现在没有地了,年轻的出去打工,老的小的只能靠在城里捡捡垃圾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我们看不到一个反映问题的有效渠道,这些问题都很严重,唐太宗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我说的这些都是水,谁是舟,你知道。我宁愿相信宪法是真的,我们有这些自由,谁还风餐露宿的漫漫上访路呢?或者谁还会因为有很大的不方便没处反映情况去而继续忍受着不方便呢?谁还会因为没有自由工会保障自己的利益而让自己无缘无故就下岗了呢?或者谁还会不去讨还应该属于自己的征地款而天天去捡垃圾呢?从外面看来平静的水面下面暗流汹涌。舟们一定要记住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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