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在新年的时候豪言壮语地说自己要写《2007,我们一起走过》,我努力的回忆了2007年我们经历的新闻事件,然后写了一个大纲,但是我实在是忙,没有顾得过来写,希望在2008的第一个月过去之前完成这篇。我发现我实在是非常喜欢评论别人的东西,特别是新闻。今天有点儿时间看了看最近的两件事情,一件是所谓的“杨帆门”事件,我的基本态度是,这个教授是一个sb,并推荐同为政法大学老师的萧瀚老师的一些评论文章;一件是中大研究生写的《中山大学微生物专业艾云灿教授:请您不要再害人了好吗?》,我的基本态度是这个老师应该被开除。以上提到的事件及报道在Google上都有非常详细的演绎。我想找个时间详细写一下这两件事情。令我最不能理解的是,同样都在天涯上引起过热烈讨论,为什么大家会关注前面一个逃课的事情,而不是讨论后面一个严重得多的事情呢?是媒体(或者媒体的爸爸)故意的有向引导还是网民自己的关注方式决定的呢?
挑了一个我今天看到的最简单的题目来进行评论,我下面评论提到的某些人不知道的可以自己Google,如果Google老是被转向google.cn,可以使用某些软件,如果你没有某些软件可以向我索要。我越来越像唐僧了,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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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国际人民网中国法院网联合推出2007年中国十大法制人物
CCTV.com 2008年01月04日 08:52 来源:CCTV.com
编者按:2007已经远去,2008的钟声已经敲响。在宪法实施25周年、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提出十周年之际,盘点中国法治在2007走过的道路,过滤一件件法制事件,评点一个个案件,回想一位位为公平、正义挺身而出的人物,让我们备加感叹。道路虽艰,可中国法治在2007仍旧奋勇前行。抬头向前,我们对2008、对未来的法治中国充满信心。
央视国际与人民网、中国法院网联手,共同推出“2007年十大案件”、“2007年十大法制新闻”、“2007年十大法制人物”,敬请关注。今日推出的是2007年中国十大法制人物。
1.刘晓金:善断家务事的“母舅”法官
刘晓金,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新街人民法庭庭长。刘晓金在基层法庭工作的近17年,共主审和参与审理各类案件近2000件,所有案件均达到了“四无”,即无一发回重审或改判,无一超审限,当事人无一上访,无一申诉。法庭所在地群众一遇到纠纷难断事,首先想到的就是请他出面协调,他被辖区群众亲切地称为“母舅”法官。刘晓金曾先后荣获“2005中国法官十杰”和“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2007年,他还当选为党的十七大代表。
入选理由:在江西高安,人们有这样的观念:“母舅大似天”,意即舅舅在一个家族中威望最高,当家族内部发生纠纷不能自行解决时,就会请他来决断。刘晓金就是这样的人,他始终把为老百姓做好事、办实事作为实现自我价值的立足点。他办案公道,对人热情,对困难群众施以援手,使许多有理无钱的群众打赢了官司。他以自己的业务素质和热心肠,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充分信任和“母舅”的亲切称呼,也以实际行动塑造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新形象。
(用“四个无一”来衡量一个法官是可怕的,本来上诉和申诉就是一种权利,如果哪天“四个无一”被当作法官考核的标准的话,可以想象,这样会诞生出多少打压原告或者被告申诉的流氓法官。当然我相信文中提到的法官是诚实的。)
2.王江:扎根边远山区13年的山村警察
王江,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四丰派出所松木河警务区民警。13年来,王江承担着松木河警务区7个自然屯、3个农场,133平方公里的警务工作,以一己之力,保卫着一方平安。他的家是百姓的警务工作站,他家的电话号码就是松木河的110。“有事找王江”,这句话如今已经成了王江辖区乡亲们的口头禅。2007年7月,王江被公安部、人事部联合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光荣称号。
入选理由:王江用一点一滴的平凡演绎着一名农村驻村民警的不平凡,确保了一方平安,赢得了百姓的拥护和爱戴。“只要没有倒下,还剩一口气,我就哪儿也不去,守护松木河的平安。”王江的这句话,表达了奋战在全国政法战线300万政法干警共同的心声。
(那110干什么去了呢?)
3.张京文:敢向药监“毒瘤”亮剑的反贪局长
张京文,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自2005年开始,张京文和西城反贪局的检察官们,从查办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及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案入手,揭开了药监系统的系列商业贿赂案,使国家药监局一批腐败人员落入法网,在全国医药行业引起了强烈的“地震”,由此割除了我国医药行业的“毒瘤”。
入选理由:为了共和国社会肌体免受病菌腐蚀,张京文和西城反贪局的检察官们甘做一只只辛勤的牛虻,他们为我国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付出了超乎常人的努力,坚守着反腐战线最后一道防线,让人们对反腐倡廉有了信心和希望。
(没有上级领导的光辉领导,别说两个司长,我敢说他一个科长也割不掉。)
4.赵玉中:“雷锋式的平民律师”
赵玉中,安徽省巢湖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面对着一个个处于弱势的受援对象,赵玉中的最大愿望就是用自己的努力,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把笑容还给弱者。八年来,他接访一万余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00多件,胜诉率达98%。他走遍了巢湖市各县区大部分乡镇,为困难群众维权办案,被称作“雷锋式的平民律师”。如今,赵玉忠这个名字成为巢湖百姓,尤其是贫弱、伤残者相互传递诉求法律公正的“爱心名片”。
入选理由:“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做一名专为老百姓打官司的律师。”这是赵玉中律师生涯中最重要的行业信条,也是他人生最重要的座右铭。正是许许多多像赵玉中这样法律人,他们用执着坚持与默默奉献为和谐社会注入法治的力量。
(这个律师值得人尊敬,但是我觉得如果入选理由成立的话,陈/光]诚是当之无愧的人选。)
5.霍岱珊:历时十年跟踪调查淮河污染状况的民间环保卫士
霍岱珊,河南沈丘人,民间环保组织“淮河卫士”会长。他对淮河南段的污染状况进行了长达10年的跟踪调查。为此他辞掉了“铁饭碗”,拿出了全家的积蓄。也正是因此,他多次遭人殴打,被人砸坏相机,甚至还接到匿名的威胁电话,但他没有妥协。2007年,他组织淮河排污口公众监控网络,为环境监管部门和公众及时提供真实的信息,被称为“淮河上的一双环保眼”。
入选理由:一个社会的普通公民,把保护环境当作自己的使命,10余年奔走在淮河沿岸。当今中国社会并不缺乏环保英雄,他百折不挠、矢志不渝地保护环境的精神,正是我们当今社会环保英雄辈出的写照。
(值得敬佩。同时问一问,zf的评选选了他,那么以后zf是不是对他好一点儿呢?是不是不要“他多次遭人殴打,被人砸坏相机,甚至还接到匿名的威胁电话”。当然你也可以相信,zf是好的,这些都是污染企业干的,而且污染企业一个国企都没有。)
6.辛艳华:网上发帖揭露山西黑砖窑事件的弱女子
辛艳华,一个普通的河南郑州公民,一位7岁孩子的母亲。2007年6月5日,她写的《400位父亲泣血呼救:谁来救救我们的孩子》在网上发表。正是这封呼救信在网上迅速广泛地传播,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强烈关注,引来了胡锦涛、温家宝等领导人的批示,促使山西官方迅即展开大面积的解救行动,使一批黑窑奴工的命运迎来转机。
入选理由:对于那些回到亲人怀抱的黑窑工来说,他们也许根本就不知道辛艳华这个名字,但他们的命运却是因为这个名字而得到改变。辛艳华以自己的努力与坚持,用自己的微薄之力挽救了黑窑工,敲开了社会正义的大门。这样的个体力量值得尊敬,这样的公民行动值得倡导,因为它是推动法治的动力,是呵护法治的“良心”。
(好!)
7.杨晓峰:身高1米46的禁毒志愿者
杨晓峰,甘肃省金昌市市民,民间禁毒志愿者。他历时6年多,行程几十万公里,带着那面“珍爱生命,禁绝毒品”的旗子,单骑行走中国。他是别人眼里的禁毒英雄,义务帮助30多名少年戒毒,10多名吸毒青少年在他的感动下过上了正常生活。杨晓峰有一个愿望,就是办一个自愿戒毒所,让更多的人走出毒品的阴影。
入选理由:这个坚强的男人因为身患残疾,身高只有1米46,但他的壮举却感动着身边每一个人。正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具体努力,才推动着这个国家和社会的法治进步。
(精神可嘉,不值得学习,因为戒毒主要靠科学,谈什么人生啊家庭温暖啊什么的没用(罗老师对此句亦有贡献)。最重要的是,这和法制有什么关系?)
8.曹大澄:卧底“丐帮”揭开操控流浪儿行乞黑幕
曹大澄,77岁,离休老干部。从2006年开始,曹大澄把自己扮作乞丐,混进乞讨人群里,与他们同吃同行两个月,揭开了残害、胁迫流浪儿童行乞的黑幕。随后,他将两万字的调查报告《救救孩子,救救孩子——深圳街头弃婴和病残乞儿生存状况调查手记》上书温家宝总理,总理做出重要批示。由此,全国公安机关联合开展了打击强迫、诱骗未成年人流浪行乞和强迫、诱骗聋哑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截止到2007年8月,各地公安机关查处强迫、诱骗未成年人流浪行乞和强迫、诱骗聋哑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3600余起,铲除犯罪团伙320余个,解救未成年人4200余人。
入选理由:作为一位年过古稀的老人,曹大澄原本可以清闲地安度晚年,但他却执着地管起了费力不讨好的“闲事”。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某些职能部门的不作为。可以想见,如果不是一个老人的“卧底”,如果没有中央领导的长篇批示,隐藏在深圳高楼大厦背后的这些暴行,也还会在冷漠中继续。
(好!)
9.武秀君:代夫还债数百万的农家女
武秀君,辽宁本溪满族自治县南甸镇滴塔村村民。她的丈夫意外遭遇车祸去世后,留下270万元的债务。她义无反顾地承担起赡养年迈公婆、养育幼小子女的重任。面对丈夫生前的巨额债务,她主动寻找其生前债主,毅然走上了代夫还债之路,5年间共偿还债务300多笔、235万元,在全社会产生了广泛影响。今年9月,她被评为“全国诚实守信模范”。
入选理由:“德”字下面是一颗心。武秀君用一颗诚心演绎了一个诚信的故事。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在回信中盛赞她“赢得了全社会的尊重和赞誉,为全社会树立了楷模和榜样”。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就应该还,而不是代夫还债。另外,这让我们看到了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是多么的必要。)
10.厦门市民:自发组织反抗政府PX项目
厦门拟投资108亿元建造PX(对二甲苯)化工项目工程,结果引发厦门几千名市民上街抗议。因PX项目主要是生产苯,这种物质一旦泄漏,可能危及两百多万市民的健康和生命。PX项目投资上百亿元,每年会给厦门带来800亿元的收益。是要GDP还是要环保?厦门市民通过对自己切身利益的关注和诉求,使得该项目缓建。
入选理由:厦门市民面对自己生活的城市可能遭遇的环境危害,不畏权贵,通过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正当权利,积极保卫美丽家园不受强势资本的破坏。在他们身上,体现了公民意识的觉醒,而公民意识,正是市民社会的基础,和谐社会的基础。
(好!质疑:为什么排名这么低?中国人第一次完整的行使了宪法所保障的权利。以法制论,无愧第一!向连岳先生致敬)
备注:新华网也参与了“2007年十大案件”、“2007年十大法制新闻”、“2007年十大法制人物”推荐评选工作,特此说明。
责编:张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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