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14日

读新闻又谈网络

一次上新华网看看这里与其他娱乐网站有什么不同,于是在显著位置看到了这篇:
 
京家长致信互联网业:同担社会责任共建网络文明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6-04/13/content_4421150.htm
 
熟悉中国某些人行政手法的人都知道,某些人制定什么政策一般分为这几个阶段:集中暴露现象,关于现象制造舆论,制定政策,制造政策带来显著改变的舆论,最终制度化政策。这篇新闻不能说是假新闻,但是肯定属于第二个阶段就是“关于现象制造舆论”,注意,是制造舆论。
 
我们来看这种做法的极度恶心之处。
 
首先,从这件事来说,网络本来就是一个开放的自由的地方。比如色情或者暴力网站,开设在中国内部触犯了中国的法律可以关掉,开设在中国以外的地方没有触犯其所在地的法律中国某些人就不应该管。没有任何法律写浏览下载色情暴力内容是违法行为,那么就不应该“推广过滤软件”。那个著名的胖子说“人民有低俗的权利”,既然我没有违反法律那么我在网络上文明不文明低俗不低俗管某些人什么事?有人会说不就是“推广”吗?熟悉中国某些人做事的人知道“推广”就代表强制执行,比如前两年“推广”网吧实名制和网吧限制年龄的制度,不也完全强制执行了吗?我问过一些网吧老板,可不可以不执行,老板说偷偷的可以,明的不行。某些人很讨厌!那么有人又会说了法律没规定的我们不能立法吗?立法是要有依据的,现在的法律这么不人性化还只是规定了“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违法,没有谁敢规定阅览也违法,我要低俗,我要阅览,关某些人什么事?
 
这里并不是要说色情暴力内容的问题,而是说网络的自由开放的问题,法律没有规定的地方,某些人可以通过一定的声音提倡一定的道德规范,但是绝对不能因为提倡所以限制。比如某些人提倡我们用语文明,但是绝对不应该限制我们使用脏话,没有任何法律能限制某人说什么话,这叫做言论自由,同样的道理也就不能限制我们在网络上使用任何词语。想想令我们恶心万分的关键词过滤真是恶心得不行了。当我们国家每年在联合国的会议上抵制西方国家的人权报告的时候,某些人真的该想想我们的人权状况到底怎样,能自由的使用词语,这是一个基本的人权。
 
其次,这个事件看到某些人对于法律的态度问题。法律没有规定的某些人就非要禁止屏蔽,这使我想到了另外一件事。当年北京的“蓝极速”网吧着火,北京市的某些人带头,全国相应关闭大部分网吧,一时间全国拍手称快。我不知道拍手称快的是什么人,不过我知道肯定都是糊涂蛋。比如,一个菜市场卖出来的菜毒死了人是不是就应该关闭所有的菜市场?人家没有烧死人的有正规营业许可证的网吧没有任何过错,同样被关掉了,我想问:某些人哪里来这样的权力公然违法?另外一个著名的事件是校内论坛事件,自从ytht事件之后,所有的bbs都变成了校内论坛。哪里有这样混帐的规定一个非某些人自己的网站只能由谁来访问谁不能访问,我想这个权力在网站的管理者而不是某些人。我们的某些人对待网络的态度上是不是管得太宽了呢?这叫做法无定法。
 
然后,在全世界都在十分重视隐私的时候,我们的某些人竟然要求我们实名上网。实名上网的代价就是我们必须暴露一部分隐私给网络的管理者,在全世界尊重隐私保护隐私我们的法律也尊重隐私保护隐私的时候,某些人是不是应该问一问我们这些网络的使用者愿不愿意将隐私透露给网络的管理者呢?
 
最后来看“制造”舆论的所谓家长们的混帐逻辑。“一方面,互联网……也成为部分青少年荒废学业,逃避现实,畸形生活,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险滩暗流。网络上存在的一些黄色淫秽信息、血腥暴力游戏和反动迷信行径,是直接诱发青少年犯罪和毒化网络环境的罪魁祸首。……完善防沉迷系统”。
 
这是我最近最不能忍受的混帐逻辑之一。我们知道,网络的作用仅仅是使获取信息更加方便而已,这只是一种手段,我们的学校教育的落后,教育手段的贫乏使其在与网络方式获取信息的竞争中处于极端不利的地位。比如,在电脑化的今天,在高中生的考试中竟然还不能使用计算器,老师们也不研究怎么使用电脑化进行教学工作,比如鼓励电子化的作业等等,而一味的大谈上网荒废时间这种论调。另外黄色淫秽信息、血腥暴力游戏和反动迷信行径的存在并不是网络的错,没有网络的时代这些也照样存在,我相信正常的人都是有是非判断能力的,经过正确的学习,怎么会诱发青少年犯罪?还是直接的?恐怕造成我们这里青少年色情犯罪率高的原因是学校教育没有进行正确的性教育吧?甚至现在的书上都还在讲手淫有害健康,早恋不利于身心发展,不知道谁论证过的?记得新闻联播曾用一个暴力软件的名字批判过CS,我看CS没有引发更多的犯罪,倒是农民工的生存没有保障才是都市暴力犯罪的最大来源吧?一笑。
 
正如我开头所说,这篇东西肯定是一篮子政策出台的先兆,这些政策的总名字在这篇里面也有,叫做“网络文明建设”。任何人都可以提倡网络文明,但是没人有权力说自己要建设网络文明,因为我有不文明的权利!!另外也劝某些人在“制造”舆论的时候聪明一些,不要老是用“黄色淫秽信息、血腥暴力游戏和反动迷信行径,是直接诱发青少年犯罪和毒化网络环境的罪魁祸首”这种煽动性的但是明显没有逻辑性的话来骗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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