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6日

华南虎事件

早就想写华南虎事件,不过我强迫自己冷却再冷却,终于冷却到真相大白了。千言万语想说,因为这件事太多可以说的了,比如这是一个典型的公民民主的博弈的结果,也是一个典型的案件举证决定的结果,也是一个体现网络先进性的好例子,不知道从何说起,直到我看到了《日人民报》上面的社论——“‘华南虎事件’让谁蒙羞”,我突然发现我挺喜欢点评的,呵呵,下面我来点评这篇奇妙的社论:

    一场沸沸扬扬热闹了几个月的“全民打虎”闹剧,因为一张“年画老虎”惊现网上,至此似乎该画上句号了。

    遗憾的是,揭开“华南虎事件”本不怎么神秘面纱的,并非媒体“千呼万唤始不出”的权威机构的鉴定,也非有关部门的调查结论(我想问问日人民报,权威机构是哪个?有关部门是哪个?为什么没有做出结论?),更非“拍虎英雄”本人的良心发现——只要将“年画老虎”和周正龙公开的照片中的老虎虎纹对比,不要说普通百姓,就连有关专家与年画印制厂商也表示“有99%的概率是同一只老虎”(谁都知道的事情,陕西省林业局不知道,国家林业局不知道,国家林业局的新闻发言人更说我们不关心照片的真假。照片的真假都没有搞清楚,居然就花国家的钱组织专家大规模搜索了,甚至组织专家讨论要不要花钱建立保护区了,这真的是“我们不关心照片的真假”)。更有趣的是,现在连开始的“挺虎派”也直言“虎照为假”了。

    从这场闹剧的开始,就有很多人认为穷追虎照的真假是小题大做——为什么那么多弄虚作假的事没人管(能管吗?敢管吗?去湖南采访垮桥的事情,新华社和你们日人民报的记者都给打了,谁敢管?也就能管管这种无关痛痒的“小事”了),而一个荒诞不经的造假却招致如此轰轰烈烈的穷追猛打?

    其实公众之所以对“华南虎事件”反映如此强烈,究其根源绝不在于事件本身,而在于有媒体指出事件背后暗藏的利益(凭什么代表公众?哪个公众说自己关注是因为暗藏利益?我怎么觉得公众更关注的是,对的就是对的,明显是造假的照片非要说是真的当全国的ps高手都是傻子吗?当全国的照相爱好者都是傻子吗?这明显是日人民报的一种手法,转移注意焦点,不行了就将过错推到更小的方面,比如推给镇平县。):镇坪县将借虎势虎威大力开发旅游资源,而国家将斥巨资在140平方公里的镇坪小县建立一个华南虎自然保护区,这对地方来说绝对是一件名利双收的好事。镇坪县领导发展地方经济的热情似可理解,但当虎照被普遍质疑的时候,有关部门及专家表现出来的欲盖弥彰和漏洞百出的“不专业”表现,更加激起网民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决心……(现在日人民报知道了有关部门和专家不专业?前面干什么去了?央视和凤凰卫视拼命拍摄误导观众说华南虎是真的的节目的时候,有关部门和专家到哪里去了?在国内各大媒体拼命关注这个事件的时候,日人民报哪里去了?现在出来马后炮,指责专家不专业,于心无愧吗?另外还是那个问题:有关部门是哪个部门?专家是哪个专家?)

    在诚信缺失成为我国社会一大公害,人们相互间的交流和沟通变得日益困难时,仅凭着几张数码照片,开几场新闻发布会已不足以“服众”。(是该深思,真的不好糊弄了,诚信缺失成为我国社会的一大公害,动不动就将诚信缺失的帽子扣给了全体社会,这件事情里面到底谁诚信缺失?老虎拍摄者诚信缺失并不可虑,这是个人行为;广大网友心平气和的讲道理摆证据,毫无冲动的讨论,没有任何诚信的缺失;真正缺失诚信的是govern,不是吗?煤矿死个2、30个可以隐瞒否认追打报道的记者;黑砖窑最后也没有调查结果;股市上,今天还在开新闻发布会信誓旦旦地说我们不会收税,明天就收税了。这种大事缺失一下诚信也就算了,我们也没有指望其在如此大事上有诚信。可是如华南虎如此小事也诚信如斯,让我等小民该信任谁?是不是凡是govern公布的东西我们都该反着听呢?)要让越来越“不好糊弄”的公众相信真相,除了老实虚心的态度,还要有求真务实的精神。(日人民报真是搞笑得紧,前面都说了是为了“暗藏的利益”了,现在又来要求有“暗藏的利益”的受益人有老实虚心的态度,有务实求真的精神,无异于痴人说梦。另外“让……公众相信真相”这个说法让我很不爽,你给出的就不是真相,竟然还要我们相信?真相是广大网友找出来的,什么时候成了govern给出的了?)与陕西当地有的政府官员、学者等急于为华南虎照片的真实性盖棺定论的“作为”相比,权威杂志《科学》公布虎照时用了《“平面”老虎?》标题的“不作为”(丢人都丢到全世界了,还夸呢)就显得让人肃然起敬。这两种求证真相的观念和方法上的差异,值得深思。 

    与有的地方官员的急功近利相比,国家林业局的态度也值得我们尊敬。他们首先没有想当然地对照片真伪进行表态,而是组织专家赴当地进行野生华南虎资源状况专项调查。同时肯定了公众对陕西华南虎问题的关注,“表明了社会生态文明意识的进一步提高,体现了人们对野生动物的关爱和对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关心。”(原来有关部门是国家林业局啊!我的问题得到了彻底回答。1、“有关部门及专家表现出来的欲盖弥彰和漏洞百出的‘不专业’表现,更加激起网民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决心”,这句话是前面说的,现在又来表扬有关部门了。调查清楚照片是不是真的,是林业局应尽的职责,这本来就是林业局的管辖范围。甚至国家林业局的下属单位陕西省林业厅都力挺照片是真的了,国家林业局可以不问照片是不是真的就花费纳税人的钱组织专项调查,甚至讨论准备建立保护区。前面的不作为和后面的太过于急切的有作为,真真正正的值得“表扬”。2、另外林业局不是没有对照片进行表态,他们的表态说,我们不关心照片的真假,这难道不是一种表态吗?3、“媒体‘千呼万唤始不出’的权威机构的鉴定”,“有关部门的调查结论”,刚刚才说了这两样东西没有令人遗憾,这该谁做?不就是林业局吗?遗憾完了,批评完了,然后再拿出来表扬一下,批评是假,表扬是真。不同的是前面叫做有关部门,这里叫做国家林业局而已。真正的好文采啊!)

    公众质疑的初衷无疑是善意的(公众又没有利益相关,干嘛要恶意?公众一直都是善意的,从来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恶意。难道公众和拍摄者有仇吗?难道公众和发布虚假信息的govern有仇吗?没有,公众只是想知道真相而已,仅此而已,有何恶意?不仅仅初衷是善意的,自始至终都是善意的。)。但当他们无法从正常渠道获取真相的时候,就只能在网上掀起一场“全民打虎”运动(为什么只能在网上,我也想在报纸上,可能吗?网络上也面临封锁,可是因为华南虎毕竟是小事,所以各大论坛没有禁止这么做,如果像厦门散步那样把“华南虎”也搞成了敏感字眼在各大论坛封锁,把华南虎的真假也搞成政治事件,那才真的好玩了。)。与网民的“冲动”相比(网民的理性的成熟的,不停举证,温和而完全没有谩骂的求真务实的做法被日人民报扣上了“冲动”的大帽子,然后找了一个250硕士来肯定,真是令人贻笑大方。),法学硕士郝劲松以司法途径追查“真相”更具标志性意义(我查到了这个郝硕士干的事情,大家可以看看,根据京华时报报道:“法学硕士郝劲松认为陕西农民周正龙所拍华南虎照片系伪造、欺骗了个人感情,在山西省定襄县人民法院对周正龙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周正龙公开道歉并赔偿1元精神损失费”。最近我们在被鼓吹法治,法治国家,什么东西弄到法院那里就是好的,正确的。不光是这个傻X的法律硕士这么想,最大的报纸也这么想。什么逻辑说华南虎欺骗了郝硕士的感情?又不是拍摄者用照片对郝硕士骗财骗色了。亏得日人民报还对其摇旗呐喊!)。道理很简单:包括知情权在内的公民权利从来都不是从天而降的,而是要通过合法的途径去争取。用法律的手段而不是向政府机关“讨说法”的做法,更彰显了法治时代公民在解决公共问题时所应该表现出来的素质和理性(是啊,应该去争取知情权,宪法也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和言论自由,govern侵犯了公民的权利。可是郝硕士告的是拍摄者啊!醒醒吧)

    “华南虎事件”似乎水落石出,但随后的追问似不该止步。如果造假仅属于个人行为,那么造假者已涉嫌骗取国家财产,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更严重的是,如果造假行为是有人授意、指使或合谋,那么公众期待的是,更多的真相大白于天下……(国家林业局是个好单位,去查啊!陕西林业厅至今不承认照片是假的,值得尊敬的国家林业局怎么不调查一下自己的下属单位啊是不是这件事情的主谋啊?公众是期待真相大白,但是把公众扣上诚信缺失,扣上“冲动”的大帽子,肯定行政不作为的林业局,肯定一个250的法律硕士,让谁来给出真相?林业局?还是250硕士递状子的法院?法院竟然还要考虑受理这个案子,先把聂树斌的冤案的事情受理了吧,所有人都知道聂是被冤杀的,法院不受理,居然要受理这个250硕士的案子。哎)

谁说我们网民不成熟?谁说我们网民只会八卦、谩骂和造谣?这件事情很清楚可以看到,网络这个载体有不可替代的优势性,任何事情都是举证说理在举证再说理,暗中符合了一个案子审理应该走的正规程序,一切用证据说话,网络的连通性把天南海北的证据集中到一起,真相大白了。在网络上,信息只要通畅,还有什么真相是不可以大白于天下的吗?那些让各大论坛设置不许讨论的话题的人,才是真相真正的阻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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